如何看待曾春亮被抓获?
曾春亮被成功抓到,这差点把肚子笑疼了。抓曾春亮的过程没有什么亮点可寻,如果不是曾春亮忍受不了饥饿强行撞卡,不会这样快就落网,整个过程算他半个自首。
抓捕无亮点,我们来总结教训。曾春亮因几次盗窃几次入狱,属于屡教不改的惯犯。这类人刑满释放是我们社区应该高度关注的对象,他的生活轨迹一举动必须做到社区有数。
7月22日被康家老母亲发现曾春亮在其三楼出现,康家认为此人危险就报了警,但110接警并未及时击面制止最终导致8月8日康家父母被杀死在自己家中,7岁外甥也未幸免于伤害。
按理说如此严重的刑事犯罪,应该紧锣密鼓,马不停蹄进行布控,号召大家提高警惕,做好自我防范,未曾想到曾春亮在逃亡路上继续作案,残杀无辜的住村干部,造成了更大的恐慌,引起全国轰动。这是不是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扎实,警情等级和布控不对称所致。
虽然抓住了,没有什么值得赞美的地方,毕竟从报警到抓捕,付出了三个鲜活生命的代价,我们应该反思,应该做个全面细统的总结,不希望成功之母是失败再一次看到!!!
抓住曾春亮可谓是大快人心,残暴凶手终将遭到法律的严惩,附近的村民悬着的心也可以放松下来了。这个事件也是我很关心的事件,一直在关心相关的进展,对此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1.人多力量大这个道理还是对的。几千人的抓捕队伍果然还是有效果,付出很快起到了成效。追捕人员的努力也终于得到了回报,无比狡猾且反侦察能力极强犯罪分子正是遇到了到处设卡堵截的追捕人员才暴露了自己行踪,而暴露了嫌疑。
给那些在三伏天顶着三十几度高温的追捕人员点赞,他们确实不容易,又要面对狡猾且残暴的犯罪分子,又要面对严酷的高温天气以及山上的恶劣生存环境的考验
2.所谓逃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在这么热的天气,在山上这么恶劣的生存环境下四处躲藏终究不是个长久之计。犯罪分子曾春亮估计是实在无法生存下去了,这才下山寻觅食物,想要补充能量,也因此暴露了目标。
因此奉劝那些试图犯罪的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如今的社会,警方的侦破和技术手段已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加上四处遍布着的摄像头,要想桃之夭夭,难于登天。对于那些亡命之徒来说,等待他们的只有监狱的冰冷铁窗。
3.希望之后不要大肆开什么表彰大会,抓捕人员确实有功劳也有苦劳,但是事件本身的恶劣性质和对受害人家属的伤害决定了这起事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对追捕人员应该表彰,但请不要太过高调。
相反,警方更应该认真总结这个案件前前后后的经验教训。毕竟如果警方当初处理得当,这个事件本身很有可能是可以避免的。
对于乐安县乃至周边地区的群众来说,一定是大快人心、奔走相告。
警方在曾春亮第一次行凶后的第8天、第二次行凶后的第3天成功将他抓获,首先为当地政府和警方的高效率抓捕点赞,避免了更多伤害事件的发生,其次要说的事,从这件事开始,广大公众也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不能以为什么事情报警后就万事大吉了,在警察将嫌犯捉拿归案以前,自己要做好最坏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一般犯罪分子中最可怕的就是亡命之徒,以及第一次杀人后心理扭曲变态地滥杀无辜,这个曾春亮就这种情况,本来一个盗窃案,却猖狂地威胁不许报警,别人报警后继而上门杀人报复,然后就开始肆无忌惮、破罐破摔地滥杀无辜了,他连续杀了三人,重伤两人,还有一个因为追捕他因公殉职的辅警,如果不被捉,只要是看谁感觉不顺眼,接下来肯定还会继续滥杀。他心里应该明白自己归案后的结局,如果抓不到他,让他在社会上多待一分钟,人民群众就多一分生命危险。
通过这次案件的教训,小编觉得,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即遭遇个人财物身体受到伤害,而犯罪分子却嚣张威胁不许报警,否则回来杀人报复的情况,甚至包括犯罪分子没有直接说出这些话,都要做到以下几点,以备万全。
1.关于受到嚣张威胁后报不报警的问题,这个要根据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财物和身体受到相当损失和伤害,不管犯罪分子是什么样的人,那报警是毫不犹豫的,而且报警的同时要把犯罪分子的原话着重讲给警察听,以求获得可能的警方保护和尽快抓获犯罪分子,减少二次伤害的可能。
第二种情况:如果财物和身体基本上没有大的损失和伤害,而犯罪分子是你周围都知道的亡命之徒,或者你能感觉到他是处于心理崩溃、破罐破摔的边缘,这时候报警很可能会激怒他,可以选择暂时不报警以求得自身安全。然后可以观察一下,如果犯罪分子看到没有报警以为你胆小懦弱,一而再、再而三地继续对你进行犯罪行为,这时候也要毫不犹豫地报警。其实这个策略并不是纵容犯罪,而是一种自我保护,至于犯罪分子,如果他真的是亡命之徒,自然会有警察来收拾他。
2.农村庭院房屋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
这里的安全措施主要不是指的家庭监控,对于防范人身威胁,监控起到的只是提供事后破案线索的作用,但那已经晚了,伤害已经发生。对于人口稀少的农村,最有效实惠的安全防范措施之一,应该是养狗,烈性犬最好,而且最好有两只或以上。
不要小看狗,对于可能来报复的亡命之徒,狗有时候是最好的震慑,一方面狗会及时发出预警,使得人有身心准备,惊动邻居,犯罪分子自然有所忌惮,另一方面狗本身强大的攻击性也使得亡命之徒的报复行动受到重重阻碍以至于无法施行。
3.个人要做好充足的防范准备。
一旦出现被犯罪分子威胁报复的情况,不论真假都要把他当真的。然后现在市场上合法出售的防身工具,器具,以及能够使犯罪分子暂时丧失犯罪能力的辣椒喷剂等,这些东西可以说是有备无患。不要小看这些东西,关键时刻使歹徒失能就可以救命。
结语:对于曾春亮被抓,之所以有这么几点看法,主要就是造成的代价太大了,虽然一开始康家就报了警,可他毕竟只是一个入室盗窃,很多人都预料不到他已经是个自暴自弃的亡命之徒,结果导致几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破碎,警察毕竟精力有限,不可能因为一个盗贼的狂妄威胁就24小时把康家保护起来。所以报警之后的安全措施还是要靠自己去做,这样才能把危险降到最低。
以上@历史看历史 的回答希望题主喜欢,欢迎朋友们指点评论。
交警截查三轮车,反遭车主叫来的人刺颈倒地,你怎么看?
导语:非法营运本不对,何来胆量行刺?
2月3日,江西永新,交警对一辆三轮摩托车执法时遭反抗,车主叫来儿子,其子带3名年轻人赶来。5人殴打交警,期间捅伤一协警颈部。目前伤者已送医抢救,摩托车主被控制。
三轮车我们生活中见得比较多,大概是这样的:
为何三轮车被查扣?原因在于:
二、涉案人员的责任:
通过新闻我们可以知道摩托车主叫来儿子并协同数人对交警实施暴力行为,其中一人对交警实施刺劲行为致使警察躺地不起,虽然最终折返协助其他警察将民警抬上车送医,但是这只能说明其事后有悔罪行为,但是并不能阻碍其故意伤害的成立。
从新闻来看,行刺男子的行为显然已经涉嫌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常执法,并且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他几人据摩托车主阻碍交警正常执法并暴力追逐殴打交警的行为已然涉嫌寻衅滋事以及妨碍公务罪。
三、结语:本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非要搞得那么大,何苦呢?最终还是害人害己。
交警查三轮车为职务行为,并没错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做过营运的三轮车,就是下图这样。
它们经常集中在一些人流量大的地方,由于时常不遵守交规,各种穿梭,速度还快,有时候还乱收费,在给一些人提供人提供方便的同时,也经常被人诟病。
笔者我就曾被它深深伤害过,遭遇过绕路乱收费。
这种三轮车基本上每个城市都存在,一直以来舆论上要不要取缔都处于争议状态。因为不少人会考虑到这可能是某部分低收入人群的谋生手段。
但是法律上,其实该车如果用于营运本来就是一种非法行为。
之所以定位非法营运,其实相信大家也理解。
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说,坐这个车没有安全保障,司机不需要驾照,也不怕违规,因此违反交规非常常见,且出事故后维权赔偿难度大,因为该车一般没有保险,收费标准也是空白。会不会被宰就看运气。
作为交警,不过是依法截查没有视频,不知道会不会有言语过激的情况,但是截查这个行为,这点我觉得完全没有错。
涉及的法律
一、不知道交警的伤势情况,但是刺颈的行为很明显属于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
具体还要看伤势,和持刀男子的主观动机。
因为颈部属于人体脆弱容易伤害性命的部位。如果该男子是直接瞄准这个部位,那么故意杀人的罪行可能性更大。
二、其他人员可能面临寻衅滋事
当时据新闻,车主还叫来了四五个人,参与了围殴。
这样的行为触犯了我国法律的寻衅滋事。
谢邀,交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本来是一件违章纠错的间单行为,罚款或扣车,大不了经济上受点损失,让车主记住这次教训,以后不再重犯,可这位疯狂不可一世的车主竟然不接受处罚,电话约来一群帮凶,公然对抗交警执法,並用凶器剌倒交警,使事件的性质升级又升级,巳经演变成袭警了,国家对袭警行为有严格规定,情节严重者一再不听从警告者可当场击毙,明显巳经触犯了刑法,巳经不是三轮车违章那么间单了,现在接近过年,社会治安形势要全民共菅,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和交通规则,热热闹闹过年,平平安安欢庆,大家都不希望过年期间犯事坐班房,民间是有忌讳的,大年初一到十五坐了班房,一年都逃脱不了坐班房,大家为什么不讨个彩头,平平安安的过春节,一年平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