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万“杀妻骗保”案终宣判,无期徒刑!“被投保”怎么防?
随着高保额保险产品的出现、互联网网保险的普及,“谋财害命”在保险理赔的幌子下变得更加容易。
虽然根据《保险法》,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视为无效。
但在投保操作中,券商中国记者发现,如果有人存心想绕过被保人投保,上网购买保险就可以。有保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一年期以内的短期险种一般不会通过电话回访,超过一年期的保险则一般需要进行被保险人电话回访。
实际上,近年来曝出的恶性伤人骗保案,也出现过犯罪分子恶意绕过被保人告知环节投保的情形。
高额保险的风险防范问题,在全世界都是难题。一位资深保险人建议,行业要建立反欺诈信息-共享机制,例如个人短时间内购买的保险累计保额达到一定额度就自动增加核保条件。此外,保险公司将风险管理前置,更加关注承保时的道德风险问题。
如何减少道德风险,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庆元律师建议:首先,要从源头抓起,实行严格的入口管理,比如完善投保告知义务相关规定,把目前单纯的询问告知模式更改为特定情形下的询问告知与无限告知相结合投保前告知模式。其次,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增强对非正常手段获取业务佣金行为的惩罚力度,消除隐患。第三,构建反保险欺诈业内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行业整体反保险欺诈的工作效率。第四,加大对保险欺诈者的惩罚力度和保险欺诈人员违法成本。周庆元律师表示,应该通过制度的构建,让犯罪分子 “不能”、“不敢”、“不愿”进行保险欺诈。
作为一个保险代理人,说一下现在投保的漏洞,只要投保人提供了被保人的身份证件,就可以下单投保,我有两个客户就是因为老公不同意偷着给投保的,当然我这两名客户出发点是为了保障,毕竟20万额度也不至于去犯罪,当然这是我个人观点!中国现在很多被保人是不知情的,只要提供证件就可以,这点避免了很多家庭矛盾,但是也让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有了可乘之机,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出现,首先是应该投保人和被保人双方都知情并同意,其次如此大额度保单建议受益人增加至两到三人,最后作为一名保险代理人我想说,这个行业应该提高入职门槛,对保险代理人进行系统严格的培训,未达标准不得上岗,整顿整个行业的风气!
保险购买的时候是需要有投保关系才可以的,比如父子、母子、夫妻,其他人是不可以的,当然除了单位统一上的团险......
怎么防?这事说实在的不用想太多了,如果想最近这个案子一样,那么防不住......咋说呢,这人还是算有知识的,知道买保险骗保,但是属于不精通,他不知道责任条款中说了,故意杀被保险人不赔付,还有就是近期一下买了太多,太贪心了,而且都是互联网保险......
但是话说回来,这男的已经打定了主意,用妻子的命来赚钱,而且是在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下黑手就是早晚的事,就算没有保险,也会有很多危险的动作,比如故意把女士推到别人车下碰瓷,或者在飞机上......
所以要破的不是“被投保”,而是跟你最近的这个人到底是不是真实的,你们的信任有多少是可以相信的,你的枕边人,到底把你当做了什么,当然有些人确实没有这能力去判断,那咋办呢......
先给你身边的人买足了,让他们心里知道你也是投保人和收益......
昆明小伙儿首日上班被“炒”,还被罚款5600元,你怎么看待这种招工骗局?
谴责“高薪招工”诈骗者,也提醒所有的就业人员“炼制火眼金睛”分辨“好工作”与“假工作”。
小杨是通过58同城网的招聘信息找到诈骗公司的。该公司只需要小杨做一些简单的抄写报价单的工作,却开出了3000多元的底薪。小杨不疑有他,接受简短的培训就正式上岗了,干完了一天的活,却被告知单子誊抄出错,导致公司按照抄写金额支付了款项,而双方都对单据签字了,对方是不可能返还款项的,所以要求小杨偿还差价。
为了将戏做足,小杨的一位“同事”还很仗义的出面要求承担一部分,结果此行为进一步促进了小杨的愧疚心理,不能自己犯错而连累“同事”,所以只能为自己的“错误”买了单,即题主所说的罚款5600元。
至此,小杨都不认为自己受骗,回家后越想越觉得事情蹊跷,才到派出所报了警。警方很快锁定昆明守信百货以和昆明管云商贸两家公司,两家公司没有开展实际的业务,而通过造假的银行账户往来,逼迫新入职“员工”偿还所谓的“差价”,以此达到骗人钱财的目的。
目前,12名嫌疑人已被逮捕,涉案金额或高达4万元,已知被骗“应聘者”有10余人。市民小周也很快反应了自己类似的应聘被骗情况。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查过程中。
事件一经爆出,很多市民朋友都反应,除了让诈骗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还应该让58同城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认为58同城在对企业资质审查上存在一定过失,具体需经司法审查后方可得出结论。
在此要提醒所有的求职应聘者,尤其是那些刚毕业的大学生,现正值毕业季,很多单位都会向社会大众抛出橄榄枝,有以下几个小方式可以帮助求职者分辨企业招聘真伪:
首先,要在正规的求职中介机构搜索公司,并通过中介自带的方式投递简历,不要直接与公司联系。
其次,所有招聘公司的名称都是公开的,可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该企业工商信息,是否合法成立、存续等。还可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第三方企业信用平台查证该公司是否有诉讼、注册金是否实缴等情况,以此来判断企业真伪和存在的风险。
最后,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判断所招聘的职位与薪资待遇、权责情况是否匹配,与市场行情是否统一。若招聘的是设计师,却不问你会不会PS,只问你能不能做表格处理,那么就一定要警惕了。
祝所有求职者都能顺利找到心仪的工作。
事实上:
天下没有免费的馅儿饼,案件当中涉及的共同套路就是工作内容简单,但是底薪比较高,而且前期都没有对受害者进行任何培训而直接上岗就业,冲上来就是直接抄单子,再以抄错了为由要求受害人赔偿损失。而在此之前都会先确定受害人身上有没有钱。
以上的套路呢其实明显不符合正常的招人单位的正常流程,一般都是HR把关之后,负责人或者部门经理面试结束以后确定是否录用,然后在进行岗前培训才能上岗,这是正常的一个操作流程。
但是本案中没有培训,直接上岗,说白了就是为了能够快速从受害人身上套现,这才是所有非常规行为背后的根本目的。
法律上:
目前案件当中的行骗者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当中的几人采用同一手段,相信也是骗取了不少受害人的财产,其情节算是比较恶劣的了,利用刚出社会年轻人的不懂事,然后威逼利诱各种戏码骗取受害人财务的行为,应当予以惩处!
后言:
最后呢作为年轻人找工作最好选择正规的公司,例如查看公司规模,人数,业务以及整个工作环境进行综合判定。例如本案中的公司就明显的不符合逻辑,既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进行岗前培训,反而关心员工有没有钱,这种公司最好谨慎。
首先肯定是自己的问题,要学历没学历,要技术没技术,又想高工资,哪里有那么好来。所以大家稍微看看清楚就不会上当。再一个某8平台上虚假信息太多,有些年轻人没有接触过社会,一天到晚看电视都是找工作上某8,这种平台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再一个就是骗子本身,用脑子想一下,这种东西能长久吗?最后还不是被抓坐牢,得不偿失。 所以这里看出:务工者要想想自己有什么能力拿高工资,天上不会掉馅饼。 平台也要想想,为了赚钱,你们也是什么活都接,什么都可以登上去,最后还不是害人害己。 行骗者想想骗点小钱换来牢狱之灾划算吗?抛开违不违法这个层面,你这个生意首先你就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