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警察吗?
美国警察主要分为联邦、州和市县三级,联邦和各州的警察分别行使联邦和州所赋予的警察权力。州以下的警察的权力则由各州自行决定。除了联邦警察外,州警察、城市警察和县警察及私人保安与联邦政府没有任何的从属上下关系,乃是直接由地方政府所领导
,当然有
美国警察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631年,当年4月波士顿市率先建立了起第一个警察组织——夜巡警,夜巡警是一种兼职性的工作,是一种义务性的,没有任何报酬;1721年,波士顿首先在全美建立了带薪警察;1789年,由华盛顿总统签署命令,建立了全美第一个联邦警察机构——法警局。1835年德克萨斯州建立全美第一个州警察组织——德州巡逻骑警队。1838年波士顿市又建立了美国第一个警察局,从而开创了美国现代警察的历史。由此可见,公有警察建立的顺序依次是市警察——联邦警察——州警察
美国有警察。
在美国,警察队伍庞大,而且种类和机构复杂。根据级别分联邦、州、县三级警察;根据种类分,有普通警察、国会警察以及国会、公园、大学等拥有不同管辖权的警察;根据隶属关系,有隶属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所属执法机构以及对各级地方政府负责的警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