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的顾城,为何最终杀妻弃子?
诗人最大的幻觉在于以为自己掌握了所有的秘密,熟识了所有的情感。
维特根斯坦有句名言:“我是安全的。”作为一个哲人,他的绝对安全感是建立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之上,自认为洞悉了世界的结构和运行方式,所以世界虽然纷繁复杂,我却如一个造物主般审视于它,它又如何能伤害我呢?
顾城毫无疑问也陷入了这种幻觉,在众多粉丝的吹捧中,在妻子无底线的忍让下。
他在激流岛隐居,自认为创造了自己的世界,自认为拥有了一切。但最后呢?其实他连自己的妻子都守不住。
妻子要和他离婚,撕碎了他所有的幻觉。他那顶自封的小小的皇冠,轰然粉碎。他猛然发现其实自己早已身在泥沼,寸步难行。不仅生活,甚至诗情也早已抛弃了他这个固步自封的井底之蛙。
他可以选择自我毁灭,但可惜他还是一个不敢独自面对死亡的懦夫。
悲剧已经难以避免。
顾城死后,关于他杀妻并自杀的原因有很多种解读。香港拍过一部电影,叫做《顾城别恋》,由冯德伦饰演顾城。反响一般,知道的人不多。按照顾城在自己的遗著《英儿》一书的内容,人们猜测顾城最后的疯狂是因为一个追逐利益的女人伤害了他,导致他的崩溃。这个女人在顾城的书中被称为“英儿”,真名李英,曾经是《诗刊》社的编辑,笔名麦琪,现在还经常发表作品。麦琪在顾城死后,明确表示,反对顾城在遗著中给她贴上的标签。 顾城悲剧的深层原因是他的极端个人主义。作为一个人来说,顾城的人生态度像他的诗歌一样极具特征,简单归纳一下就是:极端自私的自我中心,极端愚昧的大男子主义,极端空想的自由主义,极端幼稚的幻想世界。顾城就是一个各种极端事物共生的矛盾体,有时候像个天真的孩子,有时候像个疯狂的暴君。 顾城宣示自己爱全人类,但是他不爱身边的人。顾城的妻子在去新西兰之前就有过一次怀孕,顾城没有像其他丈夫那样,对自己的骨肉充满期望和好奇,而是在整整一个星期里,向妻子抱怨说,这个孩子会把他逼疯。妻子不得不独自去做人工流产。到了新西兰后,妻子第二次怀孕,顾城故伎重演。但是妻子认为自己年纪已过30,再不生育就晚了,便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拖延打胎的时间,终于将孩子生了下来。是一个男孩。顾城说,妻子是一个狡猾的骗子,儿子是他童话城堡里的毒菌,他的世界里,不允许有第二个男人。顾城对妻子说:儿子不像你,也不像我,这样很好,感觉我不会同他有什么关系。 顾城有了孩子后,他认为自己的亲生孩子影响了妻子对他的关爱,在他的一再要求下,幼稚、可怜的谢烨不得不把孩子送(或者是寄养?)给了新西兰土著毛利人。但是,顾城的妻子之所以把儿子交给别人,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顾城对儿子的厌恶甚至发展到生理反应的级别,他会突然向儿子施暴,将儿子从沙发上踢下来,然后自己倒地,肌肉痉挛。顾城的妻子无法判定顾城是否故意装病,但是,为了她所爱的两个男人都好,这个女人不得不把这两个男人分开,同时也将他自己与儿子分开。在顾城那里,谢烨只能是一个妻子,而不能是一个母亲。顾城社会生活能力极差,尤其是到了国外,离开了妻子几乎无法生存于社会。
诗歌蒙上阴影,游离至今,那顶洗不白的灵魂,那颗比怪帽子搞怪的黑眼睛。
等距看着黑夜,湿漉漉血淋淋,回到最后一件事,最后一句话——
尘归尘土归土,剥离岁月,女人身后,誊写诗文,点灯燃蜡独自情殇。
要离杀妻杀子完成任务,为何最后却咬牙自杀呢?
要离是春秋时期吴国的刺客,虽然名气不如荆轲,但他的勇气和惨烈程度,以及行刺的目的都远在荆轲之上。
要离行刺公子庆忌的背景是,阖闾篡夺了公子庆忌父亲的王位,成为新任吴王,力大如牛的庆忌遭此变故,远避卫国,积蓄力量,准备东山再起。
此时,吴国在吴王阖闾的经营下,国力日强,民意顺遂。而公子庆忌扬言反扑,不仅威胁到阖闾的吴王宝座,更是对普通百姓造成恐慌。
因此,吴王开始秘密招募刺客行刺庆忌,阻拦悬在吴国头上的白色恐慌。
而要离是刺客世家,他父亲就是一个有名刺客。要离经伍子胥举荐,来到吴王阖闾面前,要求吴王先杀了自己的妻儿,再断他自己一条手臂,这样自己好取得庆忌的信任。
吴王听闻要离此言,十分惊讶,表示你是为我行刺庆忌,我怎么能杀你妻儿。
要离表示,身为战士,怎能贪恋家庭,只要在事成之后厚葬他们,就是死得其所得了。
吴王依言和要离在吴国朝堂上演出了一段双簧,并将要离投进监狱,随后要离越狱远赴卫国投奔庆忌。
庆忌以为要离和吴王有不共戴天之仇,逐渐信任要离,并将他当成自己的左膀右臂,贴身不离左右。
庆忌坐船准备打回吴国时,要离瞅准机会用矛刺穿庆忌心脏,后被庆忌捉拿,但最终,庆忌伤势太重,撒手人寰。但临死前,下令手下放要离回吴国。
要离本是抱着必死之心,即便庆忌放自己,吴王必不信任,遂挥刀自杀。
要离作为一个刺客,其牺牲精神让人瞠目结舌,不仅将自己生死置之度外,还将自己妻儿的生命作为筹码,这不得不让人唏嘘感叹。更难得的是,要离拼尽所有行刺,目的不是为一己私仇,而是为了天下太平,百姓安乐,舍自身一人,保社稷安康。要离的勇气和胸怀不禁让人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