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吃泡面骂人女,被人肉,要告拍摄者,会受理吗?
来普一下法哈,对于我国法院的立案制度,已经由立案审查制转为了立案登记制,换成人话,就是只要你去立案,一般都会登记受理的。
何为立案登记制?
立案登记制的原则是有诉必立,有案必理,是为了保障人们的诉权,因此当当事人想去法院起诉的时候,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料只是进行形式审查,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应该当场为当事人立案,要出具体案件受理通知书。
如果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理由,缺哪些材料,让当事人一次性补齐,如果当场不能决定受不受理的,也要当场出具体收到起诉材料的凭证,然后在七天之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那何为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呢?
首先,要有明确的被告,你起码要知道你告的是谁,要有被告的名字,住址和身份证号。
其次,你要提交以下起诉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证据清单,相关的证据,如果委托了律师,还需要交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还要填写诉讼送达地址确认书。
因此,本次事件中,只要高铁吃泡面事件的骂人女符合以上法定条件,法院不管你的起诉有没有理由,都会先受理的,至于是否支持,就看后续的法官审理了。
不思己过,迁怒他人,证明这个女人道德确实有缺陷。高度自私,唯我独尊,成就她痛苦的人生。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包容他人,处事低调,就不会自取其辱。被“人肉”,是因为自己活的只像一块“肉”。
我也是个偏激的人,说话都没让人舒服过,我从我的角度分析一下这个女人。
首先这个女人一定是个强势的人,刻薄,话风飞扬跋扈。一旦被侵犯不依不饶,不斗败别人不摆休的,肝火太旺型。其次,正常思维下,这个女的一开始可能并没有做错啥,也就是说,当她觉得有人冒犯她时,正常人会礼貌的过去给那个吃面的笑着说:先生,我孩子对这个味道过敏,你赶快吃完,收拾一下!或者去车厢连接处吃也行,我先谢谢你!如果这样的话我感觉这个男人从视频反应上看绝对不是个低素质的人。基本上就会满足女人的要求。可估计这样的女的根本是带着鄙视,愤懑,恶心,仇视的表情和语气责难吃面者,吃面者觉得自己也没啥大不了的,结果被这样对待,自尊就受到了伤害。于是就有了下文。
再次,旁观者为啥要录像,肯定不是为了把女的当成一种英雄主义保留下来展示,一定恶心至极,才拍摄的。
谁对谁错?只怪那个女的第一句话没说好😊如果遇到前段时间的那帮子男的,这个女人的脸还保得住吗?如果非要起诉拍摄者,我想,还有发布者,传播者,平台,人肉者,恐吓谩骂者?
北京西客站下车去哪里吃饭?
西客站北广场附近有 嘉和一品北京西站北广场店, 德克士脆皮炸鸡, 山西刀削面, 杨国福麻辣烫, 悦邻美食街, 兰亭面坊, 如意馄饨莲花桥店, 无锡邵合记, 时光鸡大鸡排(莲花桥店), 无名缘米粉(悦邻购物中心店), 山西面馆, 大冬贝香酥鸡米饭, 肯德基西站北广场餐厅, 洞庭红小厨, 吉野家羊坊店, 驴世家驴肉火烧, 麦当劳莲花池东路餐厅, 李先生佳面东升店, 百味淳中国兰州牛肉拉面北京西站店, 老李食坊 等小吃。
北京西客站下车火车之后首先找到地下一层就有卖饭的,只不过那里的饭有点贵,你还可以根据上面的标语指示来到南广场地面,那边也有好多卖饭的也有好多麦当劳,肯德基,就看你想吃什么饭了,地面上的饭还比地下室的饭便宜一点还好吃。
z114餐车都有什么?
Z114次列车的餐车提供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早餐、午餐、晚餐、小吃、饮料等。
Z114次列车的就餐车厢是在7号车厢,即在这趟火车的最后一节硬座车厢(6号车厢)与软卧车厢(8号车厢)之间的那一节车厢,6号车厢和8号车厢的乘客离就餐车厢比较近。
z114餐车提供各种美食和饮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热食:有各种主食和热菜,如米饭、面条、炒饭、鱼香肉丝、宫保鸡丁等。
2. 快餐:提供汉堡、炸鸡、炸薯条、热狗等快餐食品。
3. 小吃:有各种糕点、面点、零食,如煎饺、烧卖、香肠、薯片等。
4. 包子、饺子、粥类:有肉包子、菜包子、香菇饺子、皮蛋瘦肉粥、鱼丸粥等。
5. 饮料:提供各种饮料,如矿泉水、果汁、汽水、咖啡、奶茶等。
6. 雪糕和甜品:有各种口味的雪糕和甜品供选择。
请注意,具体提供的菜品和饮料可能因地区和餐车的经营策略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