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迪犬起身走了两步致老太受惊摔倒,狗主被判负全责赔偿20万,大家怎么看?
宠物不拴绳好象已经进入了法律,出门遛犬不拴绳,出了事故,理应犬主负全责。你可以说我家泰迪不咬人,这是你了解的,不等于别人了解的。动物再灵不如人,人是万物之灵。
不管如何,尤其是载入法律的一些条文,即有此规,肯定有它道理。这绝不是两个人吹牛皮写下的闲篇。即定下了就得执行。也有的人天生怕狗,怕得要命。就是栓着绳,也会呼喊二叫。假若是你当如何。
无论如何,只要你遛
犬时栓着绳,出了事故即使有责任,相应责任也小
首先这个判决肯定没问题!
从狗主来说,遛狗不牵绳就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有狗主承担。但是,另一个问题由此产生,如果狗主牵绳了,狗走两步,老太太吓得摔倒了,这个又怎么说呢?
从法院判决来看,一审判决,狗主承担30%责任,后二审改判狗主全责,理由是晚高峰未尽到看管责任。怎么说呢,狗主担责没问题,可是这个担责比率未免有点想当然。这个也不去说了,尊重法官。
我反而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将老人摔倒与狗联系在一起,各位你们想到了什么?
老人摔倒是不是要扶?这个已经存在很长时间的问题,以及某些养狗人士因为不道德行为引起的是不是要禁狗?这两个问题联系到一起,我想起了一句古话“恶人自有恶人磨”!
前段时间,母亲因宠物狗追逐自己的儿子,踢了狗一脚,被狗主暴打的新闻还记得吧?类似新闻真不少,而与此同时,路人扶摔倒老人,被讹的新闻也不少吧?这两大社会恶势力凑到一起,为什么我反而觉得不一定是坏事呢?有些狗主不是成天护狗吗?别人说不得打不得的,现在好了,你再不牵绳试试,不用说狗咬人你吃不消,就是走过来一个老太太往你狗子身边一躺你也吃不消,分分钟让你二十万起步!那些跑马路上碰瓷的人总算是找到个安全的好办法了,你说路上找车碰瓷,万一碰上个女司机,油门当刹车,搞不好小命就没了,以后可以找狗碰瓷了!就地一躺,二十万到手,还安全!
谢谢邀请。
首先我觉得法院判的没错,是应该狗主赔偿全部责任。
因为狗主高某没有拴上狗绳,导致了泰迪狗走向老太太。是老太太心里恐惧诱发摔倒致残的直接原因。
遛狗一定要牵绳。远离人群,特别老人和孩子,减少不必要纠纷。
老人公园遛狗中箭怎么回事持有弓箭违法吗?
持有弓箭不违法,弩才是违法的。新闻我也看了,那个人没有在正确的地方使用弓箭,比如:箭馆或者特定的场所。所以想玩弓箭还是好好找找有什么地方是有箭馆的就行,去箭馆玩还是没问题的。
狗绳或链子绊倒老年人,狗主人有责任吗?是否应赔偿伤者?
我上午答过类似题,略作修改,来谈谈狗主人果有责任。这是一起饲养动物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根据现有资料,是12岁女孩偷偷解开邻居家系好的狗引来的横祸。还好据说目前狗主人正与死者家属商谈赔偿事宜。有的人认为责任在于小孩的监护人。这不错,12岁小孩偷偷解开被邻人所栓之狗,又因未牵住狗,结果带着绳索的狗乱窜,绳子绊倒88岁老人至老人死亡。小孩的监护人肯定要负赔偿责任。而狗主人有无责任呢,要看狗主人把狗栓在何处,如栓在自家屋院内,应属无责,如栓在公共场所或路边,应算管理不到位,据说狗主人栓在家门口,也应说管理不到位。应有责任,具体责任如何分担,要看狗主人和小孩子的具体情节。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不成,狗主人因管理不善,小孩因偷解他人已栓之狗玩耍,又未牵牢狗狗,让狗逃脱控制,带绳乱窜,结果狗绳伴倒老人跌倒致死,小孩的监护人与狗主人成共同负责赔偿之人。具体如何分担赔偿款,根据最后责任分成和老人各类损失总额担责。
明确一点,因为牵狗的小女孩未满14周岁,根据刑法规定,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即便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不过虽然能免除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是免除不了的。
根据民法典草案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在饲养宠物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比如遛狗没牵栓狗绳等,造成他人损害的,必须赔偿责任。
由于狗主人的狗是在自家门口栓着,被小女孩偷偷解开狗绳去遛狗,结果在遛狗过程中把老太太绊倒了。相对来说,解开狗绳的小女孩要承担主要责任,狗主人负次要责任,因为小女孩为未成年人,其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此事也给养狗人士敲了一个警钟, 不管是大型犬还是小型犬,遛狗时一定要记得牵狗绳,这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看了“狗绳绊倒老人摔倒致死”视频,令人万分愤慨!狗主人在狗肇事后,不闻不问,极其冷漠的扬长而去。简直丧失人性,与畜牲无异!
强烈要求政府严厉追究狗主人纵狗肇事,过失杀人罪!并处以顶格罚款!
同时强烈要求中央人民政府出台全国性的《恶犬法》,颁布城镇、市区严禁养狗的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