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22岁女生乘网约车后失联,结果会怎样?女孩怎么保护自己?
在湖南长沙。一条朋友圈信息在当地微信群传播,该消息称一位22岁女生在凌晨2点左右,乘坐网约车后失联。截至23日中午,长沙警方称已接到报警,正在进行调查工作。
一、结果会怎么样
目前已经查到网约车车牌号是湘AJ4V32,既然有了车牌,要是司机干的早就查出来了,所以应该和网约车司机没关系!可能是后面女孩遇到了什么事情。
不过,首先还得从网约车司机这里获取更多的信息。得仔细询问司机,女生从上车到下车这整个过程中是否有什么异常现象,说过些什么话,流露出什么可供寻找的线索。
如果女生向司机吐露了意向性的目标或联系人,那就顺着线索寻找了。否则,就得从女生当天所有接触的人中去寻找有价值的线索。毕竟一个女生白天有什么异样,她身边的一群好友都会注意到的。
目前还在调查中,结果只能等后续报道,只是希望女孩平安无事。
二、女孩怎么样保护自己
职场女性,加班到深夜,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怎么样保护自己。
1.上车之前,拍下车牌号,最好连司机长相一起拍下。
2.自己从哪里出发到哪里去,预计多久时间到,发给自己的父母或者闺蜜,即使晚上没看到,第二天早上看到了也会及时联系,万一出事,确保自己能及时获救。
3.身上常备一点辣椒水啊,防狼喷雾之类的东西,有备无患
4.真遇到了歹徒,反抗无效的情况下,就尽量不要再激烈反抗,不要说过激的语言,再刺激对方。遇到劫财的就给钱,钱财乃身外之物,保命要紧。遇到劫色的,就好言相劝,告诉他利弊,为了一时之乐,毁了自己一生不值得,还可以表示自己可以给他钱让他去找“小姐”。。。。。。实在遇到了那种穷凶极恶之人,那就顺从了吧,还是那句话,保命第一。
长沙一22岁女生乘网约车后失联,结果会怎样?女孩怎么保护自己?
最新消息:22岁失联女生已经身亡,遗体已打捞上岸,尚不清楚是自杀还是他杀
24日晚,长沙蓝天救援队从事发地附近水域,将失联女孩的遗体打捞起来。据了解,当日晚7时许,他们在事发地附近水域发现一具女性遗体。
目前已确认这具遗体就是失联的女孩。
默哀,珍惜生命,敬畏生命!
最新消息:滴滴公司已经和当事司机核实情况,失踪女子和滴滴司机无关,当地警方已于23日接警处理!
事件回顾:
1 月 22 日,湖南长沙周女士朋友圈消息:22 岁妹妹在凌晨 2 时许乘坐网约车后失联。
1月23日晚21时,滴滴公司发微博称:关于“长沙22岁女生乘网约车后失联”事件核实情况,微博公布了失联女生当日行程。
行程信息:
22日凌晨1时51分,茯苓冲路某园区东门叫车,凌晨2时上车,凌晨2时19分到达目的地猴子石大桥某公交站。
通过车内录音、录像核实,该女生行程途中未表现异常行为,到达目的地后正常下车。
该女生下车后,滴滴司机开车离开,并于凌晨2点30分接到下一笔订单,2点35分开始下一单行程,2点56分订单结束,订单行程无异常。
现在已经排除了网约车司机的嫌疑
在网约车现在的实名制体系之下,乘车记录是确定的。
只要不是傻子,绝对是不敢干这种事情的。
因为出事,肯定跑不了。
除非是碰到那种变态,反社会的人,就没办法了。
女孩是凌晨2点打车去狮子石大桥西首末站,
看家人发的寻人启事。
能看出来,应该不是深夜不回家。要不寻人启事会写清楚的。
而且看天眼的监控截图。
能看出来女孩深夜离家打车前往狮子石大桥,因此为何会刻意深夜前往这个地点应该是关键点。
是和人有约?还是独自过去自杀?
这个目前不清楚,得等待警方的调查。
最后说下:人失踪多久可以报警,警方会多久立案?
失踪24小时之后才能报警,警方才会立案?
这个是不对的。
有证据证明失踪人可能会有人身安全危险的,可以随时向警方报警,没有限制!
当妇女和儿童失踪,应当立即向警方报警,警方会立即立案侦查。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规定:
失踪人的所在地或失踪地警方接到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或者是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又或者是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等等情形,警方一旦接到以上情形的报案,应立即立案展开侦查工作。
2021年1月22日凌晨1点59分,湖南长沙一22岁的女子上了一辆网约车,于2点19分到达目的地猴子石大桥某公交站。之后和家人失去了联系。
警方联系滴滴官方,通过调取监控发现女子在行车途中没有异样。滴滴司机把她带到公交站后,接到了另一单,开始了下一段的行程。
猴子石大桥这一公交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而且离湘江很近。警方工作人员说女子下车后朝河边走了。得知这一消息 不免令人脊背发凉,女子有可能凶多吉少了。
深更半夜,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去这样偏僻的地方干吗?除了轻生,实在找不到其他理由。换做是我,绝对不敢只身一人在这个时间点来到此地。
我觉得女孩很大概率轻生了。在附近水域找找,也许有惊人的发现。她完全可以选择白天的某个时间出行,可是并没有这么做。这种反常行为说明她已经做出了重要的决定。
警方已经排除了网约车司机的嫌疑。目前看来这个女孩子生还的几率很小,因为现在是网络时代,互相之间联系非常方便,可是女孩的家人并没有收到她的任何消息,不禁令人生疑。
女孩子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随时告诉家人自己的行踪。遇到意外不能硬拼,得和坏人周旋,让其放松警惕。目前来看,女孩应该不是遇到坏人,而是没有越过感情上的那道坎儿,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杭州失踪女子,许某弟照顾侄女,为什么会被这么多人理解为贪财?
就目前的情况看,许某的弟弟照顾侄女,是一个好的选择,不能说他弟弟贪财。如果,许某的弟弟不表态,又会被说成冷血,没有人情味。即使有贪财的成分,又怎样?那谁去照顾女孩,没有贪财的嫌疑?难道要把女孩送到福利院,才不会有人贪财。
妈妈被害,爸爸是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控制,对一个11岁女孩的伤害有多大,估计都得心理学家去评估了。
孩子是无辜的,她才11岁,以后的路还很长,希望社会善待这个孩子。叔叔承担起监护责任,是应该的,可以的。
1。女孩妈妈的亲戚,没人表态照顾孩子。再说,他们照顾孩子,心理阴影也挺大,每天都要面对:你的爸爸,杀了我的亲人。
2。女孩的姐姐也没有表态,也许她也无法面对同母异父的妹妹,我失去了妈妈,而我妈妈是被你爸爸杀害了。时间和距离,是疗伤的良药。请尊重她们自己的选择!
所以,叔叔愿意照顾女孩,应该得到支持。女孩会继承不少遗产,房子,都会过户在女孩名下,现金,女孩生活学习,都需要钱,需要成年人去合理安排钱的支出。
女孩生活在杭州,叔叔生活在乡下,也许他们的生活习惯不一样。但是,目前的情况是,女孩需要照顾,需要健康地生活,不是比生活条件,生活环境。在生活习惯上,他们可以协商,叔叔夫妻可以来杭州,一边打工,一边照顾女孩,有房租收入,有现金遗产,生活不会困难的。
在遗产管理方面,以及女孩叔叔照顾费用方面,相信相关部门,会有合理安排的。好心人们,不必担心。
我认为许家华一家不是贪财,而是真的愿意照顾小侄女。
从许国利被抓之后,关于他们小女儿由谁来抚养这个问题就一直没有停过。
网友们大多希望由小女儿的姐姐,也就是来女士和前夫所生女儿来抚养,可是目前未见大女儿表态,大女儿的父亲言辞中倒是听出了拒绝的意思,毕竟日后生活费学费也是一大笔开销,而他家经济状况不是很好。
来女士有一个姐姐也表了态,说的是自己身体患病,家中还有两个孙辈要照顾,很难,这也是委婉拒绝。
再来,许某某和来女士的父母均已过世,那么谁愿意抚养小女儿呢?
按理说许国利家人在道德层面上是最没资格得到小女儿的抚养权的,可是目前就只有许国利的弟弟站出来发声愿意抚养小侄女,不知道最后会不会由他抚养,但是人们却是拒绝的,一来说他是杀人犯的弟弟,二来说他是觊觎小侄女继承的财产。
他哥哥是杀了人,这是没法改变的事实,可是其弟弟没有做错事啊,他就是一个普通山村的小村民,哥哥住城里,他在乡下,和哥哥也不常见面,17日弟媳看到视频得知嫂子始终,打电话确认事实后,第二天和丈夫赶早去了哥哥家,他们还比较担心小侄女,问了小侄女愿不愿意先去他们家玩几天,可是小侄女说还要补课。
后面许国利被抓后,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二哥就是凶手,他们曾表示想要去送嫂子一程,可是不知道怎么面对其家人,就没敢去,如今小侄女孤苦伶仃,他们又提出愿意照顾她,并且承若关爱不会少。
从上可以看得出来,弟弟一家还是比较纯朴和善良的,最关键的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愿意担任起来小女儿的监护人,而这个监护人,就是要有承担小女孩儿成年之前起到结婚的责任。就算是许国利弟弟最后成为小侄女的监护人了,小侄女和她父母留下的资产弟弟也不得私自挪用,他们只有监管和保护权,等到小侄女成年以后,还得将所有的财产全部交给她自己发落。所以并不是网友们想得那么简单的。
现在这种时候,愿意有人照顾来女士和许国利的女儿,还是一件好事,而且到村里,环境也比较开阔清朗,说不定对小女儿的身心成长也是一件好事。
以上仅为我的观点,如有错误欢迎如下指正。
许某的弟弟表示愿意照顾侄女,其实是一件好事,这能看出来这一家人的善心,毕竟扶养一个孩子是一件很艰苦的事情。
但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他被理解为贪财,我认为也在情理之中。
第一.这个小女儿可能是唯一一个来女士的财产继承人,7位数的存款和2套房子加一起也有上千万,小女儿只有11岁,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己的独立人格。这不难不让人想象这一家是奔着巨额财产去的。在这个社会,有多少家庭是为了房子和票子弄得分崩离析,妻离子散的。
第二.许某弟和许某为亲兄弟,我认为任何人扶养女儿都比他要强。首先只要看到他们就会想到许某这个杀人犯,作为受害人的女儿,现在可能不是要面对而且尽量远离这个生活环境,这对于孩子的教育和以后的成长至关重要。许某弟愿意扶养她,不是明智的选择。
第三.自古以来,只要涉及到钱这个话题,永远都说不清,也看不清。正如许某一样,在别人眼里他是老好人,总是笑嘻嘻,但是谁能想到他是个分尸杀妻的人呢。人性这个东西呀,不能去揣测。
我认为,许某的女儿可以交给相关福利机构去扶养,至于巨额财产可以交给信托机构,等到女儿18岁以后再给她,这是最好的选择了,也免得社会争议。
哪些案件将罪犯的变态展现得淋漓尽致?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老头,满头白发,个子低矮,但却走路迅疾,干活干净利落,长相颇似老太太,看起来慈眉善目,但却干了禽兽不如的事情。
他哄骗了本村的一个幼女,利用农村小孩子贪嘴的毛病,区区几块零食,就把这个幼女给猥亵了。幼女家长得知后,报了警,最后老头被判了12年。
我从内心是非常鄙视甚至厌恶这个老头的,虽然他没有招惹过我,但他的行为变态到触及了我做人的底线。我每每看到他,脑子里就会想起老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人身高不够数,心肠必歹毒。”
虽然同在一个监舍,我也很少搭理他。偶尔遇到需要写个人材料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无助而又谄媚的笑。别人他指望不上,只能讨好般的求我。我心里清楚,像他这种为老不尊的行为,基本上家里人是不会来监狱看他的,只有他的儿子一年半载来看一回,给他上点生活费。因此,对他递过来的苹果、鸡蛋,我是不会要的。出于对他76岁年龄的同情,即使不屑于他的为人,这时候我还是会帮他一下的。
在某种特殊的环境下,人有时候总是要违心地做一些事,就比如我打心眼里看不上这个老头,但他眼巴巴地堆着笑来求你时,你又不忍心拒绝,毕竟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
监狱里的人将人性的黑暗体现的淋漓尽致,各种各样变态式的犯罪,只有你想不到,但没有不可能发生的。
还有一个年轻人,身有残疾,原本在一家养老院做护工,但他却把一位靠轮椅行走的老人给强奸了。老人告诉了前来探望的女儿,女儿警告这位年轻人,下不为例,否则一定报警,但这个年轻人还是狗改不了吃屎,老人的女儿无奈报了警,这个年轻人最终被送进了监狱。
现实中,那位杀害自己亲生母亲的北大学子,其罪行同样令人震惊,感到发指。虎毒尚且不食子,难道天之骄子就不懂得伦理纲常吗?他如何能对亲生的、相依为命的母亲下去毒手,并且从容不迫地以母亲的口吻从亲戚那里骗得巨款,供自己肆意挥霍呢?一边是母亲的渐渐变味的尸体,一边是他灯红酒绿的放纵,人性的变态在他身上同样体现的淋漓尽致。
龙有九子,各不相同。同样,百人百性,也不尽相同。画虎画皮难画骨,世间最看不透的就是人性。心里充满阳光,就会乐观积极、佛光普照;心里充斥阴暗,就会猥琐变态、欲壑难平。人性的一面是上帝,另一面就是撒旦,何去何从?皆看一个“欲”字。
一家之言,不当之处还请见谅,谢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