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哪些未解之谜,让人事后想想是最为匪夷所思的?
说到历史上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未解之谜,我觉得孟良崮之战,张灵甫的失败是有很多疑点的。
当然了这些疑点都是针对国民党这边来说的。
众所周知孟良崮之战,是张灵甫发动的。而且他发动这一次战役的目的,就是为了想要联合其它国民党的军队,里应外合,把粟裕带领的华野军给歼灭在孟良崮这个地方。
可是,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张灵甫的这个计划并没有按照他意向的那样来实施。甚至结果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的。
毕竟最终张灵甫带领的七十四师是被粟裕的华野军给歼灭了。
张灵甫之所以会被歼灭,有两点是十分重要的。这两点也是让我们感到最为疑惑的未解之谜。
第一,张灵甫带领的七十四师,上了孟良崮山,最终导致了他们的失败。要知道孟良崮是一座石头上,山上没有水源,没有食物可吃。
若是去了这个地方,不能打持久战的话,等待他的只能是死路一条。
本来这一次战役就是张灵甫发动的,难道他不知道这个山是石头上吗?可是,最终他还是带领着自己的部下上了这个山。
最终在这个山上,在没有水源,没有吃的,没有援军的情况下,他们只抵抗了四天的时间,然后就全部覆灭了。
第二,其它的援军为何没有来,最终导致了他们的败北。
本来张灵甫是想让自己的七十四师作为诱饵,引诱粟裕的华野军来,然后联合国民党的大部队一起围歼华野军的。
可是,战争打响之后,国民党的部队并未出现。即使在孟良崮附近的李天霞,黄百韬等人,他们也是眼睁睁的看着张灵甫七十四师的灭亡的。
那么,为何他们会见死不救呢?
这些事情事情都是让人感到匪夷所思和不解的。毕竟张灵甫的七十四师被歼灭了,对他们来说根本没任何好处呀。
总之,粟裕带领的华野军,最后把张灵甫带领的七十四师全部给歼灭了,并且取得了孟良崮战役的伟大胜利。
国民党之间的很多事情,都是让人感觉不可捉摸,也许也正是他们的配合不默契,最终导致他们失去了一场又一场战役的。
说说"王石坚事件",与大家交流。
王石坚在北平从事地下工作之初,因叛徒出卖,于1933年5月被国民党逮捕,经受住酷刑,表现英勇。
抗战爆发后,国共实现第二次合作,包括王石坚在内的在押共产党政治犯悉数释放。
1941年夏,王石坚被委以重任,由延安中央社会部派往西安从事情报工作,重点经营以"龙潭后三杰"熊向晖、申健、陈忠经为主针对胡宗南部的情报线,同时在1941至1947年间,他还建起了以西安为中心,连结北平、保定、沈阳、兰州等地的高层次情报网络,为延安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情报,尤其在胡宗南部闪击延安时。
1947年9月,王石坚情报系统中的北平秘密电台被军统破获,报务员叛变,很快牵连到王石坚,随即他第二次被捕,这次没经受住考验,写了自白书,随后他妻儿被释放。结果由于他的叛变,导致他这条情报网上的160多人被捕{其中有共产党员,也有被策反的国民党中、高级军官},并使五人壮烈捐躯,就是著名的"雨花台五烈士"谢士炎、丁行之、朱建国、赵连璋和石淳。
1949年王石坚抛妻别子随国民党逃往台湾,并在特务机关任少将,后病亡。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王石坚叛变后,他原来最具价值的三个直接下线即"龙潭后三杰"一个也未暴露;他的妻儿也被共产党妥善安置。
熊向晖2000年所写的一篇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中央调查部和党中央从未给王石坚定性。至于为何不给他定性,我不做解释。"
看来谍报行当水深得很,普通人是弄不懂。
踩在三叶虫化石上的人类脚印
地球至今为止已经诞生了46亿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得益于地球得天独厚的环境,各种动植物得以生长与进化,而一些生物虽然早已灭绝,但是大量存在的化石依旧向人们展现着他们曾经的辉煌。
三叶虫是一种早已经灭绝了的动物,出现在寒武纪生命大爆发时期,拥有着极其巨大的数量,所以三叶虫的化石数量也十分巨大,但是有一片三叶虫化石的发现却震惊了整个世界,因为在那个化石上赫然出现了一个人类的脚印。
1968年的6月1日,化石爱好者梅斯特正在犹他州得尔塔享受着自己的假期生活,梅斯特也没有闲着,就在当地进行自己最喜欢的化石挖掘,并且在“羚羊喷泉”附近发现了一些三叶虫化石,当梅斯特像往常一样将这些化石敲开的时候,不由得大吃一惊,当下的发现使他甚至怀疑自己的眼睛,在他眼前距今已有3亿年的三叶虫化石岩石断面中央有一个人的脚印,在这个脚印中间踩着一个三叶虫。
这难免会让人浮想联翩,因为那个印记真的和现代人的脚印非常的相似,于是很多人开始猜测,难道早在寒武纪就出现了和人类一样的高等智慧生物了吗,还是外星人访问地球的证据?
小编觉得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自然条件的形成,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可以将一切事物化腐朽为神奇,很多的奇石就证明了这一点,也许这块化石经过了数亿年的时间,经过了大自然的不断改造,才形成了这样的一个“脚印”。
而其他的说法不外乎三种:1、地球曾经出现过的高等生命。2、曾经来访过地球的外星生物3、时间旅行者,这三种想法也体现出了人们的奇思妙想和对未知事件的好奇。
你们试过边旅游边直播吗,这是一种什么感觉?
现阶段网络直播是一门职业,有颜有值有才艺的主播可以日入斗金,经过网络直播传媒公司策划包装、炒作、可以成为新一代网红,名利双收,家喻户晓,一夜成名,可谓是风光一时。
在之前的一个直播平台偶尔看到一位主播,什么也不用干,在睡觉就有人刷礼物,我是对于网红这些不感兴趣,从来没刷礼物,也没时间去看。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直播有好几大类直播,在室内直播间表演才艺的、唱歌的,吹牛聊天的。还有另一类户外直播的,徒步西藏旅游、徒步海南旅游的、徒步全国的。自驾游直播、骑行直播的各种都有。还有带货直播的,边直播边介绍卖东西、卖各种新款式产品、打广告等等!总之都想直播赚钱,以为直播都是很挣钱的,只是个别,及少数能挣钱,还有大多数没挣钱,就当做业余副业玩玩吧!
其实我对直播无趣,,想想如果一边旅游一边直播也是挺好的,可以有隔外收入,你直播就有人给你打赏吧!
我试过边旅游边直播过,但是第一次直播不知道说什么,是介绍旅游的感想还是风景。就是感觉不知道说什么。也有网友说:网络直播就是网络乞丐。什么也不努力,就露个脸表演一下才艺与人聊天就有人刷钱,这赚钱也太容易了。
你好!我是木木走马观花。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我没有试过边旅游边直播,我一直是如你所说的沉浸式旅游。但我知道探险名人张昕宇和梁红因拍摄一部有关旅游的真人记录片《侣行》被世人熟知,并且因这场边旅游边直播形式在各平台上获得了很高点击量,为他们赚取了不菲收益。其实这夫妻俩当初丢下生意不做而去旅行的缘由是汶川地震。地震时他们作为救援的志愿者在地震现场看到生命之脆弱、时间之宝贵,便更加坚定了他们旅行的信念。
边旅游边直播也是旅游的一个成长新趋势。特别是在目前疫情状况下,线下的旅游消费因疫情受到抑制,但是人们想出外旅游的心情还是有点迫切。疫情虽然无法出行,但可以在线上搜索或观看自己想去的目的地的视频或直播。这也是现在直播旅游越来越受欢迎的一个原因。
生命是一场体验。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很羡慕和欣赏那些勇于冒险和追求自己理想的人。旅游一直是我的爱好,但从来还没有体验过旅游边直播,觉得边旅游边直播首先要有时间,还是要有录制视频的直播装备 ,最主要还具备在现场能说会道的能力,如果颜值高就更好。同样是旅游,一样的风景,却有不一样的体验,你不期待吗?如果机会成熟,我会尝试一次边旅游边直播的旅游体验。未来,我还会尝试其他不曾有过的体验,去体验更多更美好的风景。
没试过直播,我平时都是拍些视频剪辑后才发出去分享。
但我觉得边旅游边直播分享也不错,以后可以尝试一下。
个人觉得如果直播间有人看呢,分享还有意义,如果没人或者来了就走,就很尴尬了,感觉是独角戏,自说自话。
第一次做直播肯定有些许不自在,一个人独白,口才能力好的呢还能自个儿聊很久,像我这种话少的人,估计就得冷场。
克服尴尬期,可能就顺畅了。
一般网友进来看直播,首先是被标题吸引,再就是对没去过的地方,想多了解了解。
把手机当成你的朋友,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说你对景的感受,说说这次旅游的小过程和心得……
直播得有亮点,否则网友进来看不到新也不见奇,就留不住人。
“空姐遇害案”救援队要求滴滴支付100万悬赏奖励,你觉得合理吗?
救援队要求滴滴公司,支付100万元悬赏奖励的请求,肯定会遭到滴滴公司的拒绝。滴滴公司或许会出于道义支付一些辛苦费给救援队,但是金额肯定不是100万元。
让我们研究一下这份悬赏公告的内容吧。“因涉及重要事项,滴滴公司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寻找一位名为刘振华的顺风车司机,对提供线索的热人,滴滴将是线索重要程度,给予最高100万人民币的奖励。”这个公告是有一些弹性的。受到奖励的必须是提供线索的人,而这个线索的重要程度由谁说了算?这100万人民币是最高数额的奖励。并不是你提供的线索,就能得到这个最高奖励,还要视重要程度。
据5月10日郑州警方公布的消息说,网约车司机刘振华,有作案嫌疑,经专案组调取事发地附近监控,顺线追踪,显示嫌疑人刘振华作案后弃车跳河,警方正在相关区域全力展开搜捕。由此可以认为,救援队并没有提供犯罪嫌疑人弃车跳河的线索,而是根据警方的线索去干他的份内工作。
那么是谁提供的线索,很可能会认定为安装视频监控的主人。正是这些监控视频显示出犯罪嫌疑人的去向,锁定了他的范围。安装视频监控的主人有可能获得滴滴公司的悬赏,估计数额不会达到这个天花板100万。
勿容置疑,救援队打捞工作任务是相当艰巨的,肯定付出了一笔较大的开支。救援队是一个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开展某些工作中是没有报酬的。这类机构的收入来源主要有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和一部分有偿收入。估计滴滴公司会以捐赠名义赞助救援队一笔经费。
以上仅仅是个人的猜测,有待将来事实考证。
先来答疑:5月10日,空姐李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一事引发关注。当晚,滴滴发布悬赏通告,悬赏100万元寻找嫌疑人刘振华。滴滴称,对于提供线索的热心人,滴滴将视线索重要程度给予最高100万人民币的奖励。5月12日4时30分许,“空姐乘滴滴遇害案”正式告破。近日,参与搜寻嫌疑人刘振华的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委托律师向滴滴提出悬赏支付,再次引发舆论关注。滴滴回应称,有多个团体和个人向他们提出领取奖金的要求,希望申领人尽快提供有效证据,经公安机关确认后,会尽快将奖金发放。
滴滴这么回应:
在寻人启事发出后,短短两天时间里平台接到了三千多条线索,我们选取了当中可能有效的信息随时同步给公安部门,由于目前有多个团体和个人向平台提出领取奖金的要求,希望相关申领人能够尽快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并经公安机关确认对案件侦破确有重大帮助,一经核实我们将尽快把奖金给到最合适的个人或团队。
网友这么看:
@Sunny丶shoes:有一说一,这钱不应该给打捞队。
@耕种锄耪一鲁人:警察找到了线索,然后叫来打捞队打捞,打捞后,警察查明尸体就是凶手,打捞队只是出了打捞的力气吧?
@零崎翼識Zerozaki:我觉得这个钱滴滴应该出,不过应该补偿给受害人家属而不是救援队。
@Me周宁波:没错,滴滴敢承诺,就要敢担当。
@土老老老冒儿:支持救援队!
@JCL1Q84:滴滴公司如果聪明点,就该主动表示捐一百万给这支公益打捞队,算是做个慈善。
@lo洛lo:打捞队说了他们做的是公益,但滴滴有承诺在先,滴滴是应该兑现的,至于兑现后这个钱怎么分配,给谁,那得看了。
“义务”救援为何还“要钱” ?
受救援队委托的付建律师解释称,水上救援队属于民办非营利性企业,救援和打捞都是义务的。但这次滴滴是为提供“重大线索”悬赏,与帮助死者家属打捞的性质是不同的。义务救援队是利用自身的设备工具和人员发现嫌疑人并成功打捞,并经过公安机关鉴定,确定嫌疑人身份。具备协商支付悬赏金的资格。
“空姐遇害案”救援队要求滴滴支付100万悬赏奖励,你觉得合理吗?你怎么看呢?(X)滴滴公司高层都是吃白干饭的,炮制出百万元的悬赏稿件,草拟者不懂可以理解,高层审核不懂也可以理解,但律师团队不分析推敲,我一点都无法理解。悬赏令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悬赏人是发现者,那么发现应该有严格的限制,是死还是活?如果发出悬赏令规定,必须作拿归案,那发现者仅仅是提供线索而已,如果警方依据线索实施抓捕,悬赏金你说怎么分配?如果死了,提供线索的又该怎么分配?也就算是线索中断,警方无力,怎么办?当然滴滴公司有钱就没有必要分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