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直播卖货需要缴税吗?
当然需要,并且税率还不低。主播收益需要交税,最低20%的税率;卖方也需要交税,税率也是相当高的。那么在高收入面前所面临的高税率,作为主播以及主办方或者卖方该如何来合理的筹划呢?首先我们需要来了解一下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以及各个地方的税收政策,从市场调研来看,目前适合主播的税收政策有以下几种:
第一:主播在税收园区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正常直播带货经营,收益就以业务的形式转入个人独资企业,而注册到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综合税率3%左右。例如某主播现有300万的收益,正常纳税需要缴纳20%的劳务报酬所得,税金在60万左右。若是通过业务的方式转入个人独资企业,那么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300万/1.01*1%=2.97万(小规模增值税减按1%征收)
附加税:2.97万*6%=0.18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300万*10%*30%-40500=4.95万(个税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计算纳税)
综合纳税额为8.1万,综合税率为2.7%,直接减少了50多万的税费,一辆车就有了。
第二:卖家、主办方可以在园区成立一家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以业务分流的方式在园区纳税,可享受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奖励政策。例如入驻的园区的某公司,当月缴纳增值税为500万元,企业所得税为200万元,那么在次月可享受到的奖励金额为:
增值税奖励金额=增值税500万*50%(地方留存)*80%(奖励比例)=200万元;
所得税奖励金额=所得税200万*40%(地方留存)*80%(奖励比例)=64万元。
可享受高达260万元左右的税收补贴,并且是不需要改变企业的任何经营模式的情况下。
网红的收入需要缴税的。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是个人所得税。
一般情况下,网红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也可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在取得收入时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有电商问题到:学买卖 卖家分享社区
12岁女孩三天打赏主播10万元,这笔钱到底该不该退回?
应该退,作为直播平台,有义务做出对未成年在网络中的保护,未成年人对金钱认知不足,缺乏生活经验,因此需要大家一起来帮助下一代更好的成长。国家也应该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作为家长更应该尽到监护的责任。
感谢邀请。
如果是十二岁小孩那必须该退回一部分,毕竟小孩也无法有民事责任,但给一部分就行,因为孩子什么都不是很明白,但这次必须给她一个教训。
也让她知道不是什么人都能给钱,也让她知道社会网络的一些危害对人有多大。
我希望追回一部分。
从法律角度来看,直播平台未违法
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直播平台没有触犯国家法律,它与它合作的主播并没有欺骗张先生的未成年女儿来偷钱打赏,应该纯粹属于张先生未成年女儿的个人不当行为。但是平台应该完善注册制度,禁止未成年人打赏主播(完全禁止很难,但是应该尽可能多方面的宣传),禁止主播哄骗没有赚钱能力的未成年人打赏,提高主播们的素质,让他们知道哪些钱应该赚,哪些钱不应该赚。
对于平台下属的主播,如果主播并不知情对方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那么情有可原;但如果主播明明知道对方是一个小女孩,还故意去哄骗怂恿她去打赏或者偷爸妈的钱来打赏,那就属于“昧着良心赚黑钱”了,这样的主播行径是十分卑鄙且无耻的。建议直接开除。
从监督角度来看,张先生保管自己的支付密码不力
这件事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张先生女儿想要打赏主播还需要最关键的一步:支付密码。支付密码是很重要且私密的认证手段,不然为什么带个”密“字呢。很显然,张先生的密码被女儿偷偷知道了,属于保护不当,应该付有责任。且对未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女儿沉湎主播负有很大监管责任,属于监管教育不到位。
从道德角度来言,直播平台应该退还或大部分退还
虽然从法律角度来说,直播平台并没有违法与违规,主要责任在于张先生和他女儿,但是这钱赚的有点不人道,即我们说的“昧着良心赚黑钱”,12岁的孩子毕竟心智不太健全,不能完全区分善与恶,直播平台有义务有良心有道德有人性有人道地退还全部或大部分金额。
最后总结
责任在于张先生的监管教育不到位以及小女儿的个人行为,直播平台并没有违法,主播要视情况而定,非故意的情有可原,故意的卑鄙下流;但是直播平台有义务有良心有人道地应该退还全部或大部分金额。
张大仙违约纠纷,终审判决企鹅电竞胜诉,除了300万还有禁播处罚,张大仙会不会凉?
张大仙在当时的“跳槽风波”可谓是震动了整个直播圈,但是之后双方始终没有搞出什么节奏和大动作,正当大家逐渐遗忘了这件事的时候,近日企鹅电竞突然发布微博称终审胜诉,张大仙被判赔300万违约金以及禁播处罚,那么张大仙会不会“凉”呢?
企鹅电竞微博截图
此次张大仙跳槽违约事件,最终是企鹅电竞胜诉,这是在情理之中,更是在意料之中,所赔偿的金额也并不高,300万相对于张大仙目前的身价来说并不难支付,但是唯一能让张大仙难受的就是最后的“禁播”了,那么这次禁播会对张大仙有什么影响呢?
禁播?休息?
在张大仙1月8日的微博中是这样说的,正好休息一段时间,2月2日晚上19:30-688不见不散!
从这段话看出大仙跟企鹅电竞的合同估计正好是到2月1日完结,所以这期间内的“禁播”也就对他没什么影响了,毕竟一共才20多天,权当放个假休息休息了!
至于说会不会影响人气,看看PDD就知道了,鸽播了将近一年,重新开播依然人气爆棚,甚至要比之前还要火爆!
可以说张大仙是一众跳槽主播中做的最好的一位了,不但与原东家“和平分手”(不然官司也不能拖到现在才结束,“禁播”一个月?明眼人都知道就是要个面子问题,更何况腾讯在斗鱼还有股份),并且人气一再走高!而相对其他跳槽之后凉凉的主播,大仙做的已经非常不错了!
那么你对于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近年来,主播跳槽违约事件频发,前有嗨氏、蛇哥,现在轮到张大仙了。张大仙与企鹅电竞的违约纠纷已经持续一年有余,如今终于尘埃落定,终审维持原判,张大仙需向企鹅电竞支付300万的违约金,外加禁播处罚。
两年前,企鹅电竞和张大仙还是合作伙伴,企鹅电竞力捧张大仙做王者荣耀的“一哥”,没想到人气渐渐高涨的张大仙,在斗鱼抛出了橄榄枝后,毅然决然的跳槽到斗鱼,而企鹅电竞则立马起诉张大仙违约。
然而,当时对张大仙其实没有太大的影响,在斗鱼的支持下,反而人气更上一层楼,如今已是王者荣耀圈内的顶级主播。一审判决下来后,张大仙败诉,不仅要向企鹅电竞支付340万的违约金,还要在斗鱼停播一年,随后张大仙上诉。如今终审维持了原判,张大仙是百分之百要停播了。
相比300万的违约金,禁播处罚才是更严重的,至于停播多久,企鹅电竞在声明中没说,只是提到了不许张大仙在斗鱼和其他平台直播(可以回企鹅直播)。
毫无疑问,张大仙必然会与企鹅协商,但可以肯定是,就算张大仙真想回企鹅直播,肯定也要与斗鱼和平解约才行,但问题是斗鱼会答应吗?
各位小伙伴你们有何看法?
大仙转战斗鱼也有一年半载了吧!本以为能够徒步青云,奈何还是造化弄人啊。近日,企鹅电竞发布声明,就张大仙在合约期间无故跳槽做出最后的惩罚。
张大仙需赔偿违约金300万,并且不得在企鹅电竞以外的平台进行直播!
300万违约金其实对于大仙来说是小事一桩,不过这不能继续直播对于大仙来说还是比较严重的打击的。他的人气虽说一直水涨船高,但是只有一段时间不直播的话人气肯定会严重下降的,粉丝也会慢慢流走,可能一哥的地位也将不保了!
不过我想大仙其实可以转战娱乐圈,他的人气毫无夸张的说比起一些一线明星来说丝毫不差!毕竟全网加起来粉丝也有好几千万,加上为人热衷于公益给大众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
以他的口才参加各种综艺节目我感觉收视率绝对爆棚,比现在做直播可能还更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