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有义务替父亲赔偿失火烧山案吗?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老人已经73岁了,被判刑的可能性不太大,毕竟不是什么恶意案件,如果 老人没有赔 偿能力,不能要求子女赔偿的,这个不用担心。
咬过人,尝过人血的狗,就必须卖掉或者打死吗?
必须的,咬了人,尝到人血,就不会把人当主人。对其他人,由侵犯领地保护主人变成袭击捕杀对象特别是老人,残疾人和幼童。养狗特别是宠物,劲量别给生肉,生骨头,生内脏。避免唤起潜藏的狼性捕食基因。不光咬人的要打死,护食的也不能放过。追咬老幼的也要处理,一旦咬了人,天价的医疗赔偿责任,法律责任,不知能换多少条狗🐶。
个人觉得不需要,因为狗狗本就是一张白纸,如何教导全看主人,就像孩子一样,谁都会犯错,第一次的时候就严加管教,告诉它这么做是不对的,如果几次过后还是改不了,那就再做处理吧!
去生鲜超市,明明写着谢绝品尝,为什么不少老年人非要抓点尝尝?
也许这是他们挑选优质商品的方法。也可能是这些老人多年以来养成的买东西时的习惯。与其堵,超市不如疏。以前在超市商品都不许品尝,这对顾客来说是有风险的,他们买回去后发现东西不能吃或是不好吃,只能自认倒霉,把东西扔掉了。现在一些超市已经有改变,,他们会设置试吃的地方,顾客品尝完觉得不错就会立刻买了
首先,不会受什么实质性惩罚。到现在也没有看到说因为老人先尝尝味道就被抓起来的新闻吧~
其次,想占点便宜嘛,人之常情,再加上老年人生活过来的那个时代还是蛮贫困的,节俭啊珍惜粮食啊成了习惯,看到一些新东西尝一下,看看质量,才不容易吃亏。
其实也不光只有老年人想尝一下,年轻人也有这种想法,不是因为他们尝完不买了而是怕买到不好的东西。
人嘛,都有这种心里,尝一个又不会怎么样,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先尝后买”只有顾客尝过你的商品,觉得还不错,肯定会买的。只有超市这种硬性规定不让人尝,那对于老年人来说你不让尝就不尝了吗,笑话,哈哈,该尝还是尝,尝过才不会上当受骗。
卖柚子的小女孩课文?
《苦柚》
金秋十月,故乡的柚子熟了。
旅居海外的伯父带着十五岁的女儿从遥远的南美洲回到了浮云镇。
第二天一大早,堂妹就嚷着要我陪她去买柚子。
“去,我也去”。伯父笑着说,“她没见过柚子,我也四十年没吃过柚子了,我们都得了思柚病。”
正是柚子上市的旺季,一筐筐黄澄澄的柚子摆在街道两旁,卖的人在吆喝:
“卖柚子,好甜的柚子!”
“先尝后买,不甜不要钱!”
我们东瞧瞧,西看看,不知买谁的好。
往前走,来到一个卖柚子的小姑娘跟前,她大约和堂妹一样年纪。红红的脸蛋上印着两个浅浅的酒窝,胸前,别着一枚中学校徽。她安静地坐在那里,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出神地盯着打开的书,看样子她早已忘了自己是卖柚子的了。
“多少钱一个?”伯父指着她那筐又大又黄的柚子问。
“一毛”。
“这么便宜”。
“今天是星期天,我帮妈妈卖柚子,她说自己家的,卖便宜点”。
“这是什么柚子?” 伯父又问。
“这叫棉花柚,个儿大,其实里面的肉不多。”姑娘合上书,郑重其事的说。
伯父的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 接着问:
“甜吗?”
小姑娘害羞地摇摇头:“有点苦。”
伯父有些激动:“好,我买十个!”
“十个?”小姑娘睁大眼睛望着老人,仿佛没有听清他的话。
“是十个。”
“您要带到很远的地方去吗?”
“是的,我住在圣地亚哥,你学过地理吧,智利,在南美洲,太平洋彼岸,离这儿有一万多里呢。”
“少买一点吧。”
“为什么?”
“这种柚子确实不大好吃,苦味很浓,人们都不喜欢。”小姑娘站起身来,接着说:“再说,你好不容易从国外回来,要把家乡的柚子带到外国去,应该买点好的,甜的。”
“你说得很对。”伯父拉着小姑娘的手,连声说:“孩子,凭着你这颗善良的心,诚实的心,苦柚子也会变甜的。”
小姑娘腼腆地笑了。
“这筐柚子,我全买下!” 伯父说着更加激动了。
我和堂妹打开旅行袋,把一筐柚子装了进去。
堂妹付完钱,伯父把一张崭新的一百元钞票塞到小姑娘手里说:“祝你幸福,好孩子!”
小姑娘说什么也不肯要,把一百元还给伯父,提起空筐,飞快地消失在人流中。
周围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他们用惊奇的目光注视着这位海外归客,同时啧啧称赞。
秋阳高照,映红了美丽的山乡小镇。回家的路上,我和堂妹提着沉甸甸的旅行袋,一边走,一边听着伯父意味深长的赞叹:在这个世界上,金钱可以买到山珍海味,可以买到金银珠宝,就是买不到高尚的灵魂哪!
苦柚,那一袋苦柚,将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