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摆摊的是否违法?
在禁止摆摊的路边摆摊,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七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扩展资料: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第二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
为什么景点摆摊不让拍照?
因为景区景点的摊位物价一般来说是比较贵的,相对于普通的生活中来说是价格方面可能会相对贵一点,这样的话你在景区的景点来说可能看上了某样东西,但一看价格可能觉得不太划算,又怕以后买不到,但是如果拍照的话一般会在网上搜到同款可能就不买摊位的了
第一次路边摆地摊被城管赶走了还录像了有事吗?
没有任何事情。
这个是属于执法录像,他们只是会保留避免纠纷而已。
确保明执法。
因为前两年,城管因暴力执法造成的违规违章和个人纠纷事件比较多,所以现在明文规定必须要全程录像。这个只是保证他们文明执法,避免后期的纠纷所做的一些准备。与被执行人没有任何的关系。
除非你暴力抗法。
这个呢,只是作为一个后期的证据,就是证明他们执法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跟你现在没有任何关系。除非你在被执行过程中有不法行为。当然啊,当天没有什么事情,或者是一个星期左右,没有什么事情他就会删除这个记录,而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不必过于紧张。
现在各个阶层,例如交警,警察,城管,在执法过程中都有记录仪,只是为了避免纠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