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和杭州来女士失踪一样的“神反转”刑事案件?凶手居然就是枕边的报案人?
还真有,请参考去年7月1日凌晨发生在江门开平的7岁男孩关某某失踪案,跟杭州来女士失踪案一样的神反转。
当时关某某失联后,家属曾报警称受害者无故失踪、并且在朋友圈发布寻人消息,而受害者的继父、本案的疑犯关某敏也积极参与寻人,那几天整个朋友圈都在转发男孩失踪信息,盼早日回家。
多家媒体曾报道寻人。关某某的家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某某与父母、爷爷住在一起,2019年6月30日晚上正常在自己的卧室睡觉,次日5时30分左右,有村民路过关家提醒他们说“大门是打开的”,随后家人便发现关某某“不见了”,但其睡觉前脱下的衣物、鞋子还在房间内。
引用一段澎湃新闻的报道
直到案发两天后,警察在附近一家荒废的学校化粪池中找到受害者关某某的遗体,经调查疑犯正是受害者的继父关某敏(目前关某敏已被判死刑,并且限制减刑)。
当知道警察找到关某某的遗体时,关某敏在媒体前面的表演堪称影帝级,时而伤心、时而落泪,装出一副痛失爱子悲从心生的感觉,甚至一度出现晕厥需要人搀扶。
再来看看杭州来女士失踪案
嫌疑人许某利(受害的丈夫)在媒体面前给全国观众表演了什么叫淡定自若,面对记者、媒体镜头做出一副不知情、与己无关,面不改色的同时眉目间还流出奸诈的微笑,现在回看许某利的采访片段不禁让人毛骨悚然。
两个案件的共同点,嫌疑人同样都是杀害亲人抛尸,然后报警。作案手法极其残忍,抛尸过程故意避开摄像头,增加警察取证难度,甚至让人生产一种受害者凭空消失的假象。同样的作案后淡定接受媒体采访,在媒体面前装出一副不知情、与己无关的样子,从而误导媒体、大众,为了达到最佳效果甚至在媒体前七情上面伤心大哭,两人堪称影帝。
可惜,再好的演技也难逃警察的金睛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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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两男孩露天水池玩耍溺亡,水池系建好未用的化粪池, 你怎么看?
这事前几年我们这就有过一起,一个化工厂的降温用的水池,也是这几天,把一个小孩淹死,结果用棺材堵了厂区大门,弄的很不好收拾。
其实这事,各负其责,那就不会发生这问题?厂区要处理好你的设备,做到安全无隐患,不能说,你的水池或设备不是用来叫人游泳和动的了,那你养上老虎,也任其乱跑,也不用负责?厂方应做到安全,电或水及其它,伤及人或动物,难道厂方没责任吗?
做为父母,应教育自己孩子,不要去危险的地方,特别是有电的地方,叫孩子必须认清,明白危险?前二十年前,我们村的变压器,本身就在高台上了,结果孩子登梯上去,想取高压油也不知铁,造成两条胳膊的代价?我那时也小,不知电力公司赔偿多少?反正那变压器台又加高一倍。
大家说说,像这样的事,到底是谁之过?欢近评论?
谢谢邀请回答问题!出了这样的事情肯定不是一方面的责任!最关键的是家长教育管制的缺失!从刚开始懂一点事就要不止一次的告诉他们啥该做啥不该做!危险的地方要远离告诉他们那个地方有多危险!让他们只要遇到相似情景心里自然会避让!好多孩子缺失家长的细心呵护!出事最多的也是这些缺失呵护的孩子!第二还是呼吁社会大家把隐患降到最低!自己做的事情要负责到底!尽量不要留有隐患!第三还是家长跟学校把孩子看紧不要让未成年单独出去防止更多悲剧发生!
从单单这件事来看是施工方和使用者的问题,因为他没有做好防护和警示标识,没有设身处地的想这个化粪池会存在的安全隐患。小孩贪玩不知道潜在的危险是天性,这就要社会和家庭多一点关怀和防范,缺了哪一方都会引起悲剧的发生!作为孩子的家长来讲,就缺少了监护,没有负起这个责任;缺少了安全的教育,什么地方能玩,什么地方危险,在日常生活当中缺乏教导。总的来说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大于天,这件事的发生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可以避免的但又无法挽回的损失。一方受到了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另一方失取了宝贵的生命。在这件事当中没有赢家,因此平时不论企业、家庭还是个人都要有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教育,必竟生命只有一次。平时点点滴滴的好习惯,好意识会让人受益于一生,受益于整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