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7死7伤案件,犯罪嫌疑人无故伤人,是什么原因?
一、这是一起严重的故意杀人案,犯罪分子穷凶极恶。
据中新社辽宁铁岭12月27日电 (记者 宫旭)记者从中共铁岭市委宣传部获悉,辽宁省铁岭市下辖开原市27日发生一起持刀伤人系列案件,已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据介绍,当日8时14分,开原市老友谊饭店二部附近发生持刀伤人案件。开原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在金普盛浴门前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是一起严重恶性的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草菅人命,为我们的社会所不容。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管你有多少的委屈和不公,都不能拿无辜的生命作为你发泄的对象。拿无辜的人作为发泄的对象,只能说明这个人心胸狭窄,穷凶极恶,对社会不满,当你对无辜的生命进行伤害时,就会知道自己所面临的下场和结果。
二、故意伤害无辜的人们,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草菅人命,故意伤害无辜的人们。已经造成了7人死亡,7人受伤,是一起严重的恶性杀人案件,给无辜的受害者及家属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犯罪行为,将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将会被法律处以死刑的处罚。
三、这起故意杀人案给我们的启示。
这起发生在开原市的故意杀人案告诉我们,不管什么时候,我们的管理者都要有一个应对突发情况发生的应急机制,公安、武警和消防需要有一个协防的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办法。在发生一切的突发案件时,都能及时的在第一时间内出现在突发事件的现场,并能有效的制止侵害行为的发生,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犯罪嫌疑人杨某峰为开原人,62岁。案发当日,杨某峰携带尖刀从家中步行出门,在某果蔬店至某洗浴中心的路线上,对过路群众随机突然捅刺,导致7人死亡,6人受伤。另有一名民警在抓捕过程中右手受伤。
经调查,杨某峰儿子离世、妻子与其离异,性格孤僻、思想偏执,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进而采取极端行为实施犯罪。
按公安机关的调查来看,这又是一起报复社会的案件。这起事件的后果也是极其严重,造成七人死亡七人受伤。我们看这位老人的经历,夫妻离婚,儿子离世。夫妻离婚,在这个社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两个人若是无法共同生活,那选择离婚,过各自的生活,让自己过得更好,不能说是错的选择。更何况我们法律还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至于儿子离世,确实令人可惜。但是生老病死这种事情每天都在发生。特别是60几岁的年纪,生老病死的事情更是经历不少才对。但如果因为这两个事情便导致对社会不满,那说明其本身就是一个思想观念极端之人。这种观念及性格存有缺陷之人,在家庭生活、工作、人际交往中必然受阻。然后再因为家庭、人际交往不顺对社会更加不满,陷入恶性循环。这些年来,报复社会的案件是越来越多。不少极端人员将自身的家庭、生活、工作、社交等不顺归责于社会,甚至认为自己的不幸是社会造成,最后做出报复社会的事情。
2020年12月27日早上,辽宁省开原市老友谊饭店二部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该案件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7位伤者已脱离生命危险。
犯罪嫌疑人杨某峰,62岁,案发当天,杨某带刀从家中出发,在大街上,突然袭击路过的群众,进行捅刺,导致14人伤亡的惨剧发生,其中还有一名警察在抓捕过程中受伤。
62岁,算是年事已高,一般情况下,这个年龄应该是过着悠然自得的退休生活,那又是什么原因让他做出如此残忍至极的事情,造成这么多个家庭的悲剧,受伤的人员进行治疗伤口会痊愈,但是疤痕始终会有,心里上的阴影也不易忘却。而死亡的人员则是7个家庭的悲剧,他们永远的失去了亲人,他/她可能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
犯罪嫌疑人杨某的儿子去世,又与妻子离异,性格孤僻,思想偏执,对社会产生严重不满情绪,进而采取极端行为。
不管是什么原因,是家庭生活不幸福或者儿子去世的打击,如果他没有做出这种极其恶劣的行为,可能还会得到大家的同情。但他选择了报复社会,而这种行为完全无法被原谅。
而杨某在2018年4月因不满别人制造噪音与人动手,杨某将其头面部打伤。经调查杨某系精神病患者,最后其妹妹替他赔偿1.7万元,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不知道这次他无缘无故伤害不认识的人,是不是因为精神病发作,完全不能控制他自身的行为,是的话,那么就另当别论。但也在警示着我们,在路上遇到行为不太正常的人务必离得远远的。
如果只是因为自己对生活的不满,选择报复社会的话,那么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支持严惩不贷。
放眼望去,大街上行走的形形色色的人,谁没有难处,谁没经历过打击,相信很多人现在也正在经历痛苦之中,如果人人都因为自己经历的磨难无法调整心态,选择和他一样的做法,这个社会将是多么不堪。每个人都自己承受压力的极限,当自己无法承受时选择合理的途径或者方法是释放压力显得尤为重要。
江西一初三女生斑马线上遇害,遭公交碾压当场身亡,如何防范?
斑马线是一条红线
一初三女生斑马线上遇害,一花季少女就这样凄惨的死去了。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情况不详,不知是公交车司机的责任,还是初三女生的责任。但血的教训是深刻的,如何防范是至关重要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何为斑马线?我理解就是人行横道线,画的象斑马似的,特别醒目,很容易让过往机动车驾驶员留意,来往行人引人注目。斑马线是一条道路交通的红线,一条行人安全线,也是机动车驾驶员一条不可逾越的警戒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避让行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行人过人行横道即斑马线时,有路上优先权,优先通过。法律用严历,不用质疑的口吻规定3个应当:应当减速行驶,应当停车让行,应当避让。当初三女生过斑马线时,公交车司机如果做到了这3个应当,还能发生事故吗?在斑马线外减速行驶,停车让行,避让行人,还会发生碾压事故吗?根本不可能。
那为什么在斑马线上还发生死亡事故?无非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公交司机只顾"抢点",无视斑马线的约束力。在斑马线前既没有减速行驶,又没有停车让行或者避让,导致初三女生丧生。一种可能是初三女生只顾戴着耳机,无视公交车正在通过斑马线,头部撞上了公交车车身摔倒,车轮在她身上越过,碾压而死。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公交车方负全部责任,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由公交公司承担民事责任负责赔偿初三女生的丧葬费,抚恤金,死亡赔偿金。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初三女生自负全部责任,公交车司机无过错,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车 祸猛于虎,相信每个人都知道它的厉害,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远离交通事故!有人在日常行车的过程中,总有这样或那样的不文明的驾车行为,比如超速开车,乱往车外扔垃圾,在车道上随意变线……这些行为不但会招来别人的白眼与挤兑,最可怕的是很容易酿成事故,或造成路上的拥堵。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一旦因为某人的不道德行为而造成了交通事故发生,也直接威胁到自己和其他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
今天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一位宝妈到幼儿园接女儿回家。一路上,小朋友蹦蹦跳跳,嘴里说个不停。快到了十字路口的时候立马站定,更口中念念有词——红灯停,绿灯行,交通规则记在心!偏偏那位妈妈还在看手机,明明那边还是红灯,还继续牵着女儿的手向前走……这样的人还不少,经常有些路人在通过斑马线的时候,头都不抬(基本在看手机),更别提左看右看了。
都期待对方会礼让!如果遇上司机有急事或不小心,那些闯红灯的人下一秒还能那么活蹦乱跳吗?或下一次还会那么幸运吗?
2020年12月21日,在江西景德镇某条斑马线上,就发生了这样一悲剧。一位初三的女学生在斑马线附近被一辆公交车撞上了,随后被卷入车底,遭到无情碾压,不幸当场身亡。
事故发生后,51岁的公交司机江某排除了酒驾、毒驾的可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当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当时女孩可能想赶在公交车前通过,或者她以为公交车司机看到了自己会礼让一下(像某些小车一样)。而公交车司机也可能是因为视觉盲区没注意到女孩,或猜想女学生自觉礼让,会避让这么高大的公交车,所以并未踏刹车……
在斑马线礼让行人现在已经成为一种行为规范,很多司机基本会自觉执行,来到斑马线附近都会主动减速慢行。
现在的电动车多了,有的女人或老人骑个电动车还会带上一二个小孩,经常随意闯红灯、横穿公路、直接从岔道驶入正道……甚至走路闯红灯、不左顾右盼的更多。不管有的行人是有意还是无意闯红灯,但大多数司机会忍让他们,至多只骂上一二句:想死呀、不想活了呀、赶着去超生呀……?
但是作为路人,千万不要把别人的“礼让”当理所当然,这需要相互礼让,因为难免有素质低的司机,也有突发状况,还有手忙脚乱的意外。
只须做好2点,可有效预防类似交通事故的发生!首先向这名初三女生所遭受的不幸深表同情,并対其家属表示慰问,本人是一名司机,更是一名七岁孩童的父亲!相信本人的回答能给师友带来启迪。
一、从司机的层面加强防范
1、严查酒驾
当今社会,好多交通事故,皆因驾驶员醉驾引起,“司机一杯酒,他人一行泪”,为了减少这方面因素造成的悲剧,交警部门加大酒驾查的力度,发班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把酒驾形上升到犯罪的高度来对待,对酒驾者形成强力威慑。
2、司机在驾驶过程中要养成良好的习惯,注意力要集中,不打电话不玩手机,时刻要把安全意识放在心上。
3、加强立法,过斑马线必须减速。
二、行人要强迫自己养成良好的交通通行习惯
1、“红灯停,绿灯行”,安全通行规则要记牢,并在日常生活中严格执行,保证百分百不闯红灯。
2、过斑马线要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的通行时间,宁可等待三分,不抢一秒。
同时,交通安全教育也要从娃娃抓起,使每一个行为人从小就养成良好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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