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经常往亲戚群里转发谣言,该怎么办?你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蚤子”,而在互联网时代,社交平台看似也是一袭华美的袍子,闪耀着烨烨的光华,但其实里面也暗藏着无数“虱子”——谣言。
对于网友来说,一则流传在朋友圈的谣言轻则导致你微信家族群整日提示声不断,被迫“免打扰”,重则导致你夏天吃不到蜜桃加西瓜,平日吃不得紫菜和薯片。而对于平台来说,谣言对整个平台的公信力都起到了极坏的影响,而且若是要治理谣言也是个“力气活”。为了更好地治理互联网大环境,我们所熟知的互联网平台们,究竟拿出了什么法宝呢?
【多管齐下的微信】
社交流量可以说是一切流量之源,也是新时代谣言发展的温床,因为这些个高频流量的平台往往更有利于耸人听闻的谣言病毒式的传播。如果是在陌生人的圈子里,嘴巴毒辣的网友往往能肆意调侃造谣者的非蠢既坏,以及传谣者的盲信无知。但如果是在熟人圈里,尤其是当家长长辈将一则显而易见的谣言放到你跟前的时候,再犀利的网友也会变得哑口无言。
本着团结家庭和睦关系,净化网络整体环境的原则,你最常用的熟人社交软件微信这两年在辟谣这件“小事”上可谓下足了功夫,不仅引入专业的第三方辟谣机构,通过微信辟谣助手等系统工具处理谣言信息,还定期在“微信安全中心”“谣言过滤器”“腾讯安全观”等官方公众号上进行辟谣。有了官方出马的辟谣,在说服力和执行力上就明显上升了一个档次。
从目前执行的效果来看,“官方辟谣”成果丰硕。在去年12月腾讯发布的《2017腾讯公司谣言治理报告》中显示,一年时间里辟谣阅读总次数达8亿,拦截谣言超过5亿次,辟谣榜单研究报告累计发布76个,辟谣专家和机构合作方达1304家。而在上月微信汇报的谣言治理成果报告中,从2018年4月至10月,微信已辟谣文章7万篇,删除公众号谣言文章近7000篇,并处理近百个严重违规的公众帐号。
【另辟蹊径的头条】
导致谣言传播广泛的另一个原因,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造谣这件事,从根源上说主要靠的是想象力,比如说把蜜桃和西瓜这两个完全不相干的食物编排出食物相克的“小贴士”,比如说新时代的指着肉松硬说是棉花,又或者自行“生产”出H7M9、SK5等等碰一下就感染的病毒。与之相对应的,辟谣则需要发挥动手能力(找资料)、逻辑能力(分析关联逻辑),以及个人阅历的广泛程度。
正因为辟谣麻烦,所以很多人对辟谣的态度也就变成了,“自己以及周边的人知道就行”。可即便是这样,若是在家族群里简单粗暴地指出“这是谣言”,依然会面临被亲妈踢出群的潜在危险。即便是对于亲人之间传播的谣言,大多数人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那对于整个互联网大环境中的谣言,有怎么会有动力去热心辟谣呢?
然而就在前两天,今日头条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广发英雄帖,推出“谣零零”反谣言计划,这个计划的核心就是通过给钱的方式激发创作者们辟谣的热情。据了解。今日头条今后每个月都会挑选出100篇优质的辟谣内容,从参与奖到一等奖分别会得到单篇300至3000元的奖励。如果有创作者能长期提供辟谣内容,平台还会考虑签约,并提供“流量分成+保底收入”。
虽然只是我的猜想,但是这样“辟谣有奖,还是现金”的方式,搞不好真的能起到效果哦
这个问题哈 我哥就是我们那边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的呢,所以在家庭这块科普的比较好呢。我认为这些谣言之所以那么多人相信,一方面是我们普通人明辨是非的能力比较差,在一个就是谣言描述的比较像 吸引人眼球,博取关注度呢。所以对待这个问题一定要妥善的解决,及时的辟谣,并对于家人一定要学会科普,自己多转发一些辟谣的新闻,较权威的。
谢谢邀请!有的父母经常向亲戚群里转发谣言,多数是因为自己不够心明眼亮,没认清谣言的真实面目,所以跟着大家人云亦云、追风凑热闹。对这种媚俗的不良现象,做子女的应该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对父母进行正面引导,使其提高辨别谣言的能力,意识到传播谣言的危害性,主动改变自己的做法,理性思考、健康上网、文明交流,弘扬正能量。谣言止于智者。只要大家一起对制造、散布和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进行抵制,谣言就失去了市场,网络清风正气就树立起来了。
“天价鲍鱼”如果是炒作造谣,造谣、传谣者是不是该负法律责任?
山东不擅长进行舆论斗争,从电视台就可见一斑。自媒体为了流量,只会将想要展现出来的告诉大众,他们只是说了部分事实,不存在弄虚作假的地方,很难处罚。地域黑一直都有,前些年是河南,现在轮到山东了。不知道下一个是哪一个省?
近两天所谓“天价鲍鱼”事件炒作的比较厉害。尽管前面的视频本人没有看到,但是看到了后期对于这个事件的处理的小视频。
短短的1.26分钟的剪辑小视频出现了养殖户与拍视频的自媒体人员语言针锋相对。养殖老农只是说了这是一个天然的鲍鱼,结果自媒体人竟然高调的攻击了这位老农,使得这位老农说出了一句不该说的话,但这是话赶话造成的这种结局。
这位自媒体人竟然公开的咆哮着,有点公开的污蔑青岛,还在提醒以后的游客不要去青岛类似的话,这种说法是为了拍视频的效果,当然也是为了赚一些流量。毕竟自媒体人能抓住视频的焦点视觉或者说爆炸点,才引起了后来天价鲍鱼的炒作的嫌疑。
最终处理的结果是养殖户的老农向这位自媒体人道歉,并且处理的80块钱又退还了这个自媒体人。其实这就是一个鸡毛蒜皮的小事,人家那里是养殖区,而且是晚上去到海边捡到了一个大的鲍鱼,并且官方也已经表明了那个地方是养殖户承包的区域。但不管怎么样也不能通过这件事抹黑青岛,抹黑山东。
天价鲍鱼与天价大虾是两码事,一个是有意而为之,一个是无意而为之。也就是一个是蓄谋已久的陷阱,属于宰客的行为,另一个是偶然碰到的一个巧合的行为。这件事情不应该这么去炒作,但是做媒体人为了赚流量,挖空心思,最终还是钱的事。
从总体上来说,这件事情也不能说是谣言的传播,毕竟这件事情不是无中生有,也不是空穴来风,至少有这件事的雏形存在。这件事的发酵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发酵的,想追究造谣者和传谣者的可能性非常的难。谣言止于智者,不信谣,不传谣才是我们做自媒体人的最高贵的品德,不能够为了钱而不择手段,应该想想自媒体的影响力。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何必为了一点钱,抹黑一个地方。
天价鲍鱼事件似乎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从有限的信息很难了解事情全部的真相。游客说是在海摊捡到一只鲍鱼,渔民说是承包海域的野生鲍鱼,要500元,报警后实付80元。游客网上暴光后渔民退回80元并道歉。基本就是这样的信息。下面分析一下,部分网民说游客涉嫌盗窃,好吧,就算这游客脑袋进水了,有半夜三更跑到海边偷一只5元的鲍鱼想法与行为。海民为啥不报警?因为渔民首先要证明这片海域是自己的,要证明鲍鱼是自己的,同时要证明自己尽到了提醒之责,估计渔民无法证明的,因为青岛前两年取蒂滩边养殖,还海于民,尽管不太彻底。猜测一下,这滩这海以前被该渔民承包过,虽然取蒂了但相对来说鲍点还是有的,在当地渔民看来,这就是该渔民的,别人也不会去捡去偷。碰到一个外地游客‘偷了’就要讹一笔。
有人造谣说浙江卫视的7个主持人被包养,造谣者会负法律责任吗?
不仅造谣者会承担法律责任,而且传谣者也会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网传浙江卫视七人被包养一事,浙江卫视在29日给出了回复,并在公共社交平台上晒出相关辟谣声明。
在声明中写道:相关主持人已经报警,并且已经采取相关法律手段,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造谣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既然主持人已经报警,那么这些人要承担什么处罚呢?
造谣诽谤他人的处罚,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条款。根据第四十二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在我国《刑法》的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因为这次被造谣的是浙江卫视的七人,而且还都是公众人物,这种情况一般会被称之为情节严重,如果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这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应该是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此时够得上刑事责任,那么造谣者得到的惩罚会更大。
造谣者同时还有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些年,不断有网友在网络上诽谤明星,并被明星起诉,最近有一个案例是说包贝尔起诉一网友诽谤,被判在其社交账号显著位置发表声明,向原告包贝尔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共计40000元。
造谣者之所以会被造谣对象起诉,这是根据《民法典》中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被造谣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造谣者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法院如果认定构成诽谤他人,会根据原告的请求要求被告删除诽谤资料、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所以,此次造谣浙江卫视7个主持人被包养的造谣者,不仅会被拘留甚至判刑,而且还有可能被造谣者起诉,并承担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