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操场罚站属于体罚吗?
是的,属于变相体罚。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学生未完成作业,遭老师体罚,用圆规扎嘴巴,胳膊,屁股,你咋看?
学生未完成作业,遭老师体罚,用圆规扎嘴巴,胳膊,屁股。这样的行为,人神共愤,这样的老师,不配为人师表,应该被驱逐出教师队伍。
一、该教师师德不合格,已触犯多条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21条明确规定:“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不当行为的处理】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行为】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该教师能力低下、手段残忍
教师教育学生的手段有很多种,包括适当的惩罚,让学生有敬畏之心。据报道,这个班有40多人没有完成作业,如此大面积的现象,说明主要问题不是在学生,而是在老师。说明这个老师的教学能力水平是有问题的,要么是教学效果不行,孩子都不会,要么是作业量太多,大大超出孩子的负荷量。而当出现这么多孩子没有完成后,这个老师不是反思自己,反而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去体罚学生。
三、该教师行为恶劣、心理变态。
学生不完成作业,调皮捣蛋。作为老师,可以批评教育学生,可以适当惩罚,甚至适当的体罚,比如说用戒尺敲手板心,那都可以理解。但这个老师用圆规扎嘴巴、胳膊、屁股,已经大大超出了惩罚的范畴。我作为一个老师,同时也作为两个孩子的父亲,我在想,什么样的人,可以对孩子下这样的受?这已经不是一个正常人的行为,属于心理变态。
这不是教育,是伤害!对这种行为坚决不能容忍!
首先向学校反映,要求老师真诚道歉并更换老师,如果不能换,建议转班!这样的老师,怕把孩子教坏了!
如果不能换老师,也不能转班或转学,一定要向老师表明态度,家长对此类行为不能接受,同时告诉孩子,有类似行为一定要给家长说,相信在家长的抵制之下,老师会有所收敛!
适当的体罚是必要的,做错了要承担责任,不是吗?但用圆规等来体罚学生,是不对的,是违法的,给学生带来不良影响,教师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刚柔并济,方能得到学生的尊重。
打老师的又来了?遵义男子偶遇15年前初中老师,当街辱骂追打,你咋看?
打老师的又双叒叕来了!感觉媒体最近跟“打老师”杠上了,河南栾川“常仁尧20年后拦路狂扇老师”事情刚进入尾声,这贵州遵义“陈氏兄弟酒后当街辱骂追打老师”的事儿又出来了,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不热闹!
教育确实是群众极为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你看这年头,老师打学生是新闻,学生打老师也是新闻。
不管如何,当街辱骂追打一个普通人都是不对 的,何况是自己当年的老师呢?
成年后,还记得当年被老师“教训”过,并记恨在心,当街辱骂追打,这样的人,绝对有心理缺陷。
我们这一代人,当年读书时或多或少都被老师“教训”过,但也没见哪个愣头青20年后去找老师理论寻仇。恰恰相反,在同学聚会遇到老师时,我们还不忘跟老师调侃一番:“老师啊,要不是当年你那一棍子,估计我现在就在街头混了”,有点“感谢老师当年训诫之恩”的意思。老师和学生也是哈哈一笑,谁还真把当年的陈皮烂谷当个真放在心里?
河南的常仁尧和遵义的陈某兄弟,在事情过去15至20年后,早已长大成人,到了该明辨是非的年龄了。可心里还惦记着当年被老师“教训”过的旧事,并把它当成一个仇来报,当街辱骂殴打老师。可见其心智是不成熟的,心理是有缺陷的。
被辱骂殴打的老师,在当年不强调“体罚”的背景下,或多或少对学生采取了“体罚”手段。
这里有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那就是:被辱骂殴打的老师,当年确实对学生采取了“体罚”的手段。
这是有其社会背景的,当年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强调“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老实巴交的农民父母在报名时总会一脸虔诚的对老师说:“老师,俺家娃要是在学校不听话,你就给俺往死里打!”所以老师在管理学生时,或多或少都会采取一些“体罚”的手段,当然,目的是为了教育学生,下手也是知道轻重的,不会把学生真怎么样了。
还是啰嗦一句:在“惩戒权”不明确的情况下,老师们还是不要碰“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红线。
这些人当街追打老师的行径,隐约折射出当年老师“体罚”他们的原因。
当年老师为什么要“教训”常仁尧和陈某?通过他们敢当街殴打辱骂老师,应该能看出来一些原因。我等良民,别说当街追打辱骂别人了,就是不小心碰到了别人,都会忙不迭的赔不是,所以我当年被老师“教训”的少。而这次遵义陈某兄弟的情况是如何呢?
“见到15年前的初中老师王某。回忆起当年被老师打了一巴掌后,陈某伟与其发生了激烈争执,堂弟陈某也借着酒性帮忙辱骂,王老师看见几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咄咄逼人,便拉上朋友准备离开。陈某追赶出去,一边追一边骂,甚至上前准备打老师王某,幸好被路人和同行朋友劝阻未得手。”
不依不饶愣头青的形象跃然纸上,成年后尚且如此,可以想象读书时估计也是个“混不吝”。
被当街辱骂追打的不仅仅是这个王老师张老师,而是尊师重教的传统。
相信全国广大教师看到这样的新闻,都是既有点义愤填膺,又有些寒心失望,义愤填膺是气愤为人师者居然被当年的学生殴打辱骂,寒心失望是感叹教育环境的严苛、教师该何去何从。
如今“尊师重教”越来越成为了一种口号,口号喊的越响,说明越不“尊师重教”。在网络和媒体的引导下,教师群体日渐被妖魔化,什么“上课不讲,下课补习班讲”、“你不送礼,孩子就会穿小鞋”之类的论断充斥在网络上,什么“体罚学生”、“猥亵儿童”、“冷暴力导致学生抑郁”等新闻层出不穷……
社会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全红线和体罚红线,让不少教师无所适从,日益佛系。家长对教师也是表面迎合,缺乏真正的尊重,一旦教师执教有瑕疵,往往会被某些家长揪住不放,道歉受处分了事。
数千年尊师重教的传统,和教师们为人师表的些许傲骨,被这些蛮人的辱骂殴打冲击的七零八落……
【结束语】:近日,因“五莲二中杨守梅老师”事件,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文章《善待基层教师,别动辄“追加处理”》,其中有几句话振聋发聩:国将兴,必尊师而重傅;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相信不久的将来,教师是否该有“惩戒权”、“惩戒权的使用细则”等争议,终将尘埃落定,尊师重教,也不再仅仅是一句“口号”。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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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有话说
老穆看到这样的新闻后,不禁伤心难过,老泪纵横!
“二十年后打老师案”还没有尘埃落定,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此案,不曾想,贵州遵义就上演了一出“15年后当街辱骂追打老师”案,真的让人唏嘘不已!老穆越发地看不懂、看不透!
据新闻报道,8月3日晚,当事人与他的堂弟在某烧烤店吃宵夜,忽然发现,坐在邻桌吃宵夜的正是15年前曾打过自己一巴掌的初中老师。
当事人随即与初中老师发生了激烈争执,当事人堂弟也借着酒性帮忙辱骂,初中老师见他们咄咄逼人,便拉上朋友准备离开。
当事人堂弟立即追赶出去,准备打初中老师,幸好被路人和同行朋友劝阻未得手。
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往现场处置,并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最终,当事人堂弟因寻衅滋事被处以10日拘留。
(一)一巴掌就那么难以释怀吗?值得所有学生和老师深思!
老穆在做学生时,也曾被班主任打过一巴掌,当时脸上火辣辣的,觉得特没有面子,在当时,心里特别不舒服!
当自己考上大学后,回想之前的往事,忽然发现,老师打得太好了,这一巴掌把我从歪路上打了回来。所以现在,没有怨恨,只有感激!
老穆呼吁那些曾被老师打过的学生,忘掉怨恨,学会感激吧!要知道,在你成长的道路上,又有几个老师愿意为了你成才而不惜严管你呢?这恰恰是负责任的表现!
打人不打脸!作为老师,当学生犯错时,也要注意惩戒方式!不要打学生脸!
(二)尊师重道的传统不能忘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要准确无误地传达这一信息,让孩子学会尊重老师!懂得感恩老师!
(三)作为老师,不可有“暴力倾向”,当学生犯错不得不惩戒时,更要学会惩戒后的“安抚工作”,让学生能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倘若打完就结束,很难起到应有的效果,说不定还起反作用!
【结束语】“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在我国,老师是受人尊敬的,任何人都不得辱骂与殴打老师,谁若敢这样做,必严惩谁!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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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到这则新闻时,我五雷轰顶般震惊!
据新闻报道,8月3日晚,遵义一男子与他的堂弟在某烧烤店吃宵夜,无意中发现坐在邻桌吃宵夜的,正是15年前曾打过自己一巴掌的初中老师。
当事人随即与初中老师发生了激烈争执,当事人堂弟也借着酒性帮忙辱骂,初中老师见他们咄咄逼人,便拉上朋友准备离开。
当事人堂弟立即追赶出去,准备打初中老师,幸好被路人和同行朋友劝阻未得手。
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往现场处置,并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最终,当事人堂弟因寻衅滋事被处以10日拘留。
我不知道这社会怎么了!
去年7月,32岁的常仁尧用掌掴方式,殴打自己初中班主任张某,被以“寻衅滋事罪”批捕,至今仍被羁押。
还好,常仁尧被羁押期间有了反悔,从思想上认识到了错误。昨天向张老师、向全国的老师写了道歉信。让我看到了人性苏醒的温暖曙光。
这两件事的发生,有两方面值得反思:
首先,当老师的一定要有教育艺术,切忌武力惩罚。要能用发展的眼光对待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们的种种表现,用正确的理念去采用一些促使学生内心转变的方法。
我的一个同事说得对:当你把学生真正看成自己的孩子时,什么事也都不是事了。孩子必定是孩子嘛。
其次,在育德的道路上,教师还任重道远。这两个事件的当事人,事隔15年20年还耿耿耿于怀,说到底,还是记仇心强,心胸狭窄,境界不高。还有,做事不顾后果。遵义男我还不知道他的家庭情况,常仁尧是上有老下有小的父亲了,冲动之时一点儿也没有想到他的行为对家人造成的危害,特别是在女儿面前,一点儿榜样的力量都没有了。足见,学校教育的力量力度还远远不够。
虽然,一个人的成长和品德的形成,学校教育不是唯一的影响因素。但是,在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提高整个公民的素质方面,教师担当着不可估量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