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两个女儿,父亲有千万房产都给了小女儿,遇到父母偏心怎么办?
不要着急,也不要多说什么,心放宽,自己要沉住气,看结果,将来就看你妹妹怎样去做,你也自我评判一下自己,也问心自问,你的父亲为什么做的不公平,就看结果吧,你父亲也有收回和改收的权利,在以后的日子里,尽量改掉嘴上跑火车的毛病,你在富有,也要平易近人懂得亲情所在,孝敬父母,改变太度学会关爱家人,也许你父亲在帮你弱智一点的小女儿,为你的妹妹辅助衣食无忧的生活,这就是父母的伟大,看来你的家廷有故事,不管将来有什么样的结果,你都要学会面对,好好尽自己的责任孝敬父母。小小健议供参考,如果我说错了请原谅,多谢。
出现这种情况恐怕有以下原因,一,大女儿已出嫁结婚。二,大女儿家庭会比较富余。三,小女儿做招上门女婿。在此情况下父亲把千万房产留给小女儿也就得过去。若排除以上情况两个女儿有相同的继承权,无论什么原因都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千万房产的继承权。
谁咋办?这里按大女儿作答。若老大,比较富裕,中产阶级吧,若素质高,心肠好,如若其夫也不在乎的话,就算了。但两位老人的赡养费问题,应由老二解决,包吃,包住,包看病…等。若老大不管出于什么问题而感到不公且要索取应得时,应向二老及妹提出一一房产值的一半等,在其要求达不到时,可上法院,要求应得利益。
△△大致如此,当然还应有其他情况,可协商之,亦可打官司。
一对老人,离过婚,86年又在一起同居至今,遇拆迁男子想独占赔款怎么办?
男人就是一个无情无意的动物!常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只要谈到钱男人比女人现实多了!都还没弄清楚拆迁政策,你个糟老头子就先赶走陪伴自己一生的老婆!好多地方拆迁是按照户口本人头算的,你应该弄清楚要不要赶快去带着老婆子领个结婚证,就能多赔一个人的钱,难道这不是好事吗?老婆子也就有养老钱了!还用的着分你的那份吗!没出息的东西就会在家里算计自己女人!
谢谢邀请!你提的问题是:夫妻离婚,育有子女,八六年又开始在一起生活,直至现在。遇到拆迁了,男方要独吞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拆迁款,该怎么办?既然男方不念旧情、良心泯灭,也就不必用情理感化,直接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关系平等,共同享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对于光举办酒宴而未领证的事实婚姻、离婚又合婚没有补办手续的既存婚姻,法律一概不予承认。既然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婚姻,双方权益肯定无法保证。登记在各人名下的财产属于私有财产,对方无权分割。即使单方面独吞,法律也无能为力。二,法律并非铁板一块,有些事实婚姻国家还是承认的,并且受法律保护。这些事实婚姻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个大前提。即以夫妻名义称呼、长期公开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受家人及邻居亲朋认可。一个最重要的大前提是:此类事实婚姻必须发生在1994.2.1之前!1994.2.1之后男女同居的,法律概不承认。三,综上所述,结合你的情况。你的婚姻属于受国法保护的事实婚姻,家庭所有财产均有你的一半,谁也无权侵犯你的利益!当务之急,你首先找到拆迁部门,告诉他们,拆迁房产产权有争议。根据拆迁法规,有争议的房产不能由单方领取拆迁款,必须双方调解后当场领取。还可以收集人证物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冻结拆迁款。四,请坚定信念,你的合法权益完全有理由得到保障。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助你!
如果是离婚之后86年又同居在一起至今,双方都是单身,没有与别人登记结婚的话,从法律上来讲这老两口属于事实婚姻即夫妻关系。如果男人想独占拆迁补偿款项的话,除非有证据证明这房子是男人的婚前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如果女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男人曾经跟她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男人是不能独占这笔补偿款的。
拆迁分了两套房,弟弟想全要,怎么办?
拆迁分两套房子是吧?弟弟都想要不给你是吧?那就要看拆迁时那个房子是谁的名字而定,果房屋面积大,拆迁办给了两套,只有你弟弟的名字,没有你的名字,那你的弟弟有权利得到这两套房子,如果这套房子是父母的,你也算家里的成员之一,那这房子的分配具有你的一套,还得说父母想给谁索取,如果是父母的房产,你弟弟全部占有,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起诉他,要回你所得的一套房产,很简单的一点事情😱
看来你不懂拆迁。
拆迁安置房从来不是分配制。简单点说,是首先确定安置人口。房屋拆迁补偿。然后拿着补偿金去购买安置房。这三个步骤。
从来不会是拆你平房,拿楼房去充抵的那种交换方式。
你家的两套安置房,到底是谁的?看看购房指标是谁的就可以了。如果指标都是你弟弟的,说明安置房子本来就应该是他的。
你是否参加了拆迁?拆迁协议里是否有你的名字?心里没点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