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女家庭拆迁获赔两百万,已经出嫁的女儿能回来分钱么?
四子女家庭拆迁获赔两百万,已经出嫁的女儿能回来分钱吗?
女儿出嫁户口已转外地,娘家户口已经取销了。家里拆迁只能由生活在家里的父母、兄弟、姐妹按人口房屋面积获得补偿,出嫁的女儿是没有补偿的。
从道德上讲,你家庭分得了两百万元补偿,出嫁的女儿家庭生活贫困,你可分一部分给出嫁的女儿。
女儿出嫁已远行,
他和家人亲又亲。
血浓于水情谊深。
应该分给她金银。
三农领域创作者:何满贵
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但是我认为出嫁女儿当然可以回娘家来分财产了!
这个与是否外嫁是毫无关系的,主要看父母愿不愿意给女儿财产?
这一拆就能获赔200万,这么多钱四子女如何分配成了家家户户面临的一个难题。许多人家为了争夺拆迁款,闹矛盾了也是非常多的。
如果女儿的户口还在娘家,自然拆迁的钱是有女儿一份的,身为父母是没有不给的道理的。
手心手背都是肉,有可能在农村,父母更喜欢儿子多一点,财产给儿子会多些。
大家可以坐下来商量,在可以获得补偿款的情况下,出了嫁的女儿是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首先,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嫁出去的女儿和原家庭的其他成员同样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这和嫁出去的女儿对家里老人同样有赡养义务是一样的。
其次,从亲情道德方面讲,嫁出去的女儿和家里的兄弟同出一宗同出一脉的血亲关系,是一种无法割舍的至亲。无论是作为家里的长者,还是同辈的兄弟姐妹,都应该念着这份亲情,互相帮助,团结同心,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最后,利益当前,难免有争执,就算亲生父母兄弟,也有一碗端不平的水。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协商一致,各方都能得到最恰当的分配,如果达不到一致意见,发生的很大的分歧,那就只能依法分配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一对老人,离过婚,86年又在一起同居至今,遇拆迁男子想独占赔款怎么办?
如果是离婚之后86年又同居在一起至今,双方都是单身,没有与别人登记结婚的话,从法律上来讲这老两口属于事实婚姻即夫妻关系。如果男人想独占拆迁补偿款项的话,除非有证据证明这房子是男人的婚前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如果女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男人曾经跟她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男人是不能独占这笔补偿款的。
男人就是一个无情无意的动物!常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只要谈到钱男人比女人现实多了!都还没弄清楚拆迁政策,你个糟老头子就先赶走陪伴自己一生的老婆!好多地方拆迁是按照户口本人头算的,你应该弄清楚要不要赶快去带着老婆子领个结婚证,就能多赔一个人的钱,难道这不是好事吗?老婆子也就有养老钱了!还用的着分你的那份吗!没出息的东西就会在家里算计自己女人!
谢谢邀请!你提的问题是:夫妻离婚,育有子女,八六年又开始在一起生活,直至现在。遇到拆迁了,男方要独吞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拆迁款,该怎么办?既然男方不念旧情、良心泯灭,也就不必用情理感化,直接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关系平等,共同享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对于光举办酒宴而未领证的事实婚姻、离婚又合婚没有补办手续的既存婚姻,法律一概不予承认。既然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婚姻,双方权益肯定无法保证。登记在各人名下的财产属于私有财产,对方无权分割。即使单方面独吞,法律也无能为力。二,法律并非铁板一块,有些事实婚姻国家还是承认的,并且受法律保护。这些事实婚姻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个大前提。即以夫妻名义称呼、长期公开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受家人及邻居亲朋认可。一个最重要的大前提是:此类事实婚姻必须发生在1994.2.1之前!1994.2.1之后男女同居的,法律概不承认。三,综上所述,结合你的情况。你的婚姻属于受国法保护的事实婚姻,家庭所有财产均有你的一半,谁也无权侵犯你的利益!当务之急,你首先找到拆迁部门,告诉他们,拆迁房产产权有争议。根据拆迁法规,有争议的房产不能由单方领取拆迁款,必须双方调解后当场领取。还可以收集人证物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冻结拆迁款。四,请坚定信念,你的合法权益完全有理由得到保障。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助你!
土地补偿款下发后,有人想按确权到户面积分,有人想按人口均分,怎么办?
按土地确权面积分是合情合理的,根据各户的实际面积分最合理,不能因为你人多就多分,很多人根本没有土地所以一分钱不能分,因为国家征收的是土地面积,你家有一亩地能分多少钱,你家有3亩地能分多少钱,你家有10口人,但没有土地一分钱不能分,这样最合理。
为什么是土地补偿款呢?为什么不叫人口补偿款,所谓土地补偿款就是按你家实际土地面积进行补偿,不能因为你家人多就多分补偿款,如果这样是绝对不合理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专款专用。
当然如果大伙同意也可以按人口均分,如果人口均分必须先征求大家的意见,如果大伙没有异议就行,如果有人认为这样不合理只有按土地面积补偿,当然农村肯定有很多人没有土地,因为土地30年不动摇,很多年龄稍微大一点的都没有土地,所以对这些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怎么办呢?所以就有人提出按人口均分,但是这个必须经过大众同意。
按道理说土地补偿款就是应该按照各家的土地面积进行补偿,但是农村还有很多没有土地的,说起来也不公平,所以就有人提出按人口均分,这确实是一个难题,所以要综合考虑,进行有效权衡,只要大伙同意就行。
农村工作千头万绪,很难的,一点不符合他的利益就和你大吵大闹,特别是补偿款,更难,所以这个要好好商讨,研究,征求大众意见,如果无异议就行,千万不要自作主张,公共、公平、公正是必须的。
这个提问的意思是村集体得了一笔土地补偿款,村民要想分,但是意思不统一,有的想按土地确权到户的面积分,有的想按人口平均分,怎么办?怎么分才合理?
我认为,村集体得到的土地补偿款,是村集体资产,既然是村集体资产,大家又想分,那么只要是村集体成员都有资格享受到,但前提是要公平、公正、公开,在这一前提下按土地确权面积分,或是按人口均分都不公平,我建议按户平均分最公平。
为什么按土地确权到户的面积分不公平呢?因为,土地的征收它不可能是将全村的土地整个征收,也不会涉及到所有的农户,它有可能会出现这一家农户的土地被征收,那一家的没有被征收,或者是这一家征收的多,那一家征收的少,如果是这样的话,土地被征收完的可以分,土地没有被征收的也可以分,土地被征收多的可以分,土地征收少的也可以分,不公平。
为什么按人口均分不公正呢?因为,有的家庭人口少,有的家庭人口多,有的娶了媳妇没有把户口转到村里,有的转到村里了,有的姑娘出嫁户口转走了,有的没有转走,等等。如果按人口均分的话,公平吗?不公平。
我说按户分最公平的原因在于,将空挂户及全家已经将户口迁出的农户排除之后,剩下的就是本村实际的农户,按实际的户数平均分,不用考虑土地有没有被征收,也不用考虑家庭人口的多少,大家一视同仁,都公平对待,谁也占不到便宜,同时谁也吃不了亏,这就是最公平的分配方式,
你说的这部分款应该是土地承包户补偿后,留给集体部分款项。或者是集体土地的补偿款。
有一个村子,是这样的作法。
一:调查摸底,包括款项多少?士划多少?人口多少?确权土地人口多少?非确权人口多少?
二:两委开会,制定几个初步方案。根本原则,一要顾全大多数村民利益,也要照顾少数村民利益。二要坚持按程序办事,坚持民主原则。
三:召开党员大会,将两委确定的方案,交由党员大会讨论。补充完善修改。
四:召开群众代表会,将党员大会修改过的方案,由代表讨论。如果群众代表认为方案合理,能够代表广大群众利益。可由代表拿初步方案征求各村民组的意见。再由村民代表会村民代表投票定案。如果分歧较大,可召开村民大会决定。
该村最后的方案是。人地各半。
即:补偿费总金额÷(土地确权总人数十现有村民总人数)二分配单元。
如果某人即有确权土地,又是现有本村人口。即分土地部分又分人口部分。
如果某人单独有确权土地或者单独现有人口。只能分到土地或人口部分。
这样既照顾了大多数人利益,又充照顾了少数人利益,也算一个折衷方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