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的《相思》,究竟是在思念谁?
王维出身名门,是个千年难遇的艺术奇才,集诗人、画家、音乐家于一身,二十岁便插花走马,状元加身。
自此,王维成功跻身上流社会,参加王公贵族的趴体、出入高档会所像吃家常便饭似的,结交的男性朋友都是社会名流,女性朋友都是宫廷名媛。
像王维这样多才多艺、儒雅帅气的小鲜肉,自然逃不脱玄宗的妹妹——玉真公主的法眼。
有人说,王维与玉真公主在一次趴体上认识后,就开始暧昧不清,经常受邀到公主家里吃饭交流,每周至少七次。
所以很多专家认为,王维与玉真公主的关系非同寻常,更有人据此分析说王维的旷世名篇《相思》是送给心上人玉真公主的。
《相思》是这么写的: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以上四句鲜活明丽,细品起来确实像一首情诗,但其实不然。古人大多比较实诚,他们表达感情的方式也很真挚与热烈。
古时交通和通讯都不发达,有些人离别后很难再收到半点音讯,所以说“相思”是古代非常流行的一种感情。
有思念情人的,如李白的“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有思念故乡的,如王建的“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有思念朋友的,如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而且,唐朝文化人之间互相赠送诗文表达感情的事情特别普遍,例如,我们的诗圣杜甫同志,就指名道姓的为诗仙李白先生写了15首小情诗,又是忆呀又是梦的。
例如“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就是比较肉麻的几句。
王维是个品味超群的人,而且玉真公主比他大11岁,王维断然不会明目张胆的思念她。
这首《相思》其实还有个比较具体的名字叫《江上赠李龟年》,所以,很显而易见,这首诗是王维送给那个叫李龟年的朋友的。
李龟年是大唐的乐坛教父,唱出了天宝年间的盛世繁华。他的《马仔很忙》、《双节伦》、《八里香》等可比十几年前的周杰伦还要火得多。
大唐诗人们写的诗,只要能被李龟年编曲唱出来的,马上就能火,所以大批的诗人们抢着为李龟年写诗。
有名的像杜甫的“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李端的“遍识才人字,多知旧曲名”。
王维与李龟年相识于岐王举办的趴体,一个写词一个作曲,一个弹琴一个唱,人称“诘龟组合”,比今天的羽泉和谐多了。
王维的诗韵味十足,李龟年唱起来过瘾;李龟年的嗓子清新脱俗,让王维的诗格外传情。
于是,志趣相投的这哥俩成了高档趴体上的最佳CP。
王李二人代表着一个时代,盛唐里最美的光阴,一半在王维的诗里,一半在李龟年的歌声里。
造化弄人,生命的前二十几年花光了王维所有的好运气,自此后他经历了太多的变故。
在繁华落尽的某个午后,飘蓬江上的王维,突然回忆起曾经意气风发的那段时光,想起了那个陪他一起歌唱的靓仔——李龟年,你在他乡还好吗?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王维的这首《相思》一直传诵至今,几近家喻户晓。
后人多以为它是抒发对恋人的相思,其实不然,它是诗人为友人李龟年所作的。
1)《相思》又名《江上赠李龟年》
这首诗多以《相思》的题目流传,殊不知它的原题是《江上赠李龟年》。
所以千百年来大家只知恋人之思,不知友人之思。
李龟年是唐朝开元、天宝年间的著名乐师,擅长唱歌,因受到唐玄宗的宠幸而红极一时。天宝末年安史之乱时,李龟年流落江南,卖艺为生。杜甫的《江南逢李龟年》也描述了这个情况:
据说李龟年在江南就曾演唱过《相思》这首诗。
此诗语浅情深,当时就成为传唱江南的流行名歌。
2)”相思“其实是个名词,指的是相思子红豆
红豆产于南方,果实鲜红浑圆,晶莹如珊瑚,南方人常用来镶嵌饰物。
传说古代有一位女子,因丈夫死于边疆,于树下哭泣而死,化为红豆,于是人们又称呼它为"相思子"。
王维诗中的“南国”既是红豆的产地,又是好友李龟年所在之地。
以采撷植物来寄托怀思的情绪,是古典诗歌的常用手法。
王维的满腹情思始终未曾直接表白,可句句不离红豆这个”相思子“,读起来真是曲折动人。
他嘱咐远方的友人李龟年珍重友谊,而自己的相思则见于言外:
“看见红豆,就想起我的一切吧。”
我是爱好文史的猫熊姐姐,谢谢你的阅读。
唐代诗人王维的这首脍炙人口的诗《相思》,“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很多人都耳熟能详,可是一旦提到诗人在诗中,思念的人到底是谁?貌似千百年来都始终不得而知。
历来对这首诗的理解,分歧最大的地方在于诗人所言“相思”,到底是不是爱情?
后人的认识中,就有一种理解,将视之为爱情之作,如《唐宋绝句选注析》中,就认为这首《相思》,是古代爱情诗歌中,最著名的一首诗。
另一种理解是,这首诗表达的是友情。如《唐诗300首新编》中,则认为这首诗是寄给朋友的诗,只不过可能是南方的朋友,才借用了南方的植物,红豆,来表达友人之间的深厚感情。
之所以产生歧义的主要原因是,古今汉语体系中,“相思”的常用含义,区别非常大。在现代汉语中,相思一般是指恋人之间的感情,很多时候甚至都有一种专属的意义。
但是在古代汉语中,相思一词的常用意义有很多。第一种含义是友情。如李白的“寄情与流水,但有长相思”,李商隐的“竹坞无尘水欖清,相思迢递隔重城”,孟浩然的“预有相思意,闻君琴上声”等等,这些诗句中的相思之情,都不是指男女恋情,而是朋友之间的友情。
第二种含义,和现代汉语比较接近,都是指爱情,如明代诗人郑燮的“只是相思抽不尽,却教风雨怨秋声”,李商隐的著名无题诗中,有一句“一寸相思一寸灰”,再如刘禹锡的“终日望夫夫不至,化为孤石苦相思”等等,都是表达男女之间的思念之情。
第三种,化用相思的对象。如薛涛的“夜深闲共说相思”,李白的“长相思,在长安。美人如花隔云端。长相思,摧心肝”,这里的相思,可以是薛涛的把牡丹视为恋人或友人,也可以是李白的政治想象。这种情况在古代诗歌中比较少见。
实际上,王维的很多诗歌作品中,都出现有相思的字眼,如“相思深不深?”是赠送友人裴迪的。“何处寄相思?”是送友人赴职的。“唯有相思似春色,江南江北送君归”是送友人归乡的。似乎都和爱情无关。
有人通过整理,发现王维一生中,所有创作的诗歌,无论用没用到相思,大量作品除了奠定他在唐代诗歌中的地位,即山水田园诗歌,其他都是用来抒发友情的。几乎找不到,有明确指向的爱情诗歌。
还有一个依据是,通过考证,有学者认为,这首诗大概作于唐玄宗天宝末年,此时的王维,早已丧妻独居多年。若是表达爱情,有不符事实的嫌疑。
于是就以此为据,断定王维的这首《相思》,是表达友情的,而不是爱情。
类似于李商隐的诸多著名无题诗,千百年来没有人知道,诗人在作品中,所说的人到底是谁?王维的相思诗,同样如此,可以通过其他作品来类推,但是不能作为判定结论的依据。
也许在将来的某个时候,通过更全面的资料,或是更新的出土文献,为我们更准确地揭开这个谜底。
不同了解,欢迎交流。
《红楼梦》中王夫人是怎么一步步由响快人变成木头人的?
诗人歌德说:“才能自然形成,性格则涉人世之风波而塑成。”
国内心理工作研究也表明:人的性格最终形成要到青年期乃至成人期,会因境遇或身体状况的重大改变而发生一定变化,从而由量变到质变,从跳跃到稳定。
王夫人的变化,恰恰印证了以上说法,更多地源于家庭因素:长辈、同辈、晚辈——
1、长辈,婆婆贾母带来的阴影。
贾母,是一个出身高贵,性格强势,精明能干,既会做人又会做事的人。
- 乍一看,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却因为轻轻一句话,让妈宝男贾政冷着脸几个月没到她屋里去。
- 当凤姐儿被一个十二三岁的小道士撞到,照脸打了他一个筋斗后,贾母连忙安慰道:“快带了那孩子来,别唬着他,小门小户的孩子,都是娇生惯养的,哪里见的这个势派,……”瞅瞅,在掐尖儿落好儿的同时,无形中在打压王熙凤,挑衅王夫人。
有这样的婆婆,无论是家世,还是智商和情商,王夫人都不是对手,甚至连话语权都不能有,想必其心理阴影面积是极大的。
二、同辈,丈夫贾政的冷落。
- 其一,感情名存实亡。王夫人出身武将世家,其家里不重视子女教育,所以,王夫人只是略认识几个字而已,根本不懂什么诗词歌赋。而贾政,虽然能力不強,却曾经也为考功名而饱读诗书,二人鲜有共同语言。他们的婚姻,就像一个文人娶了个文盲,除了生儿育女,似乎无从谈及感情。
- 其二,贾政移情。在王夫人怀宝玉期间,贾政纳了年轻美丽的赵姨娘为妾,对她很是宠爱,明里暗里维护着她。宝玉之后,赵姨娘接连生了探春和贾环。而赵姨娘又是一个是非之人,常吹枕边歪风,使得贾政对王夫人更不上心,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一切,都让王夫人大受打击,形成了阴郁的性格。
三、晚辈,子女遭遇的不幸
王夫人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贾珠才华横溢,十几岁就中了秀才,娶妻生子,若将来中了举人,必能光耀门楣;女儿元春贤淑温柔,貌美才高;小儿子宝玉颜值极高,贾母宠爱有加,连王夫人也因此沾了光。
按说很是圆满,当王夫人以为有盼头的时候,却发生了意外——
- 贾珠不到二十岁早逝,令人猝不及防;
- 元春入宫,表面风光,却从此再也难以见面;
- 宝玉身弱,怪癖,且讨厌功名,成天混在脂粉之中,让王夫人操碎了心……
王夫人不理解宝玉,却把所有的宝都押在宝玉身上:比如害死了金钏、晴雯、拆散“宝黛”二人,在一场姻缘拉锯战中,黛死钗嫁,宝玉出家,王夫人怎能不心如死灰呢?!
几十年里,在长辈、同辈、晚辈以及身边人的同时倾轧之下,王夫人心力交瘁,渐渐由昔日的“明月光”变成了当下的“饭粒子”,且成了一个惧上暴下的封建社会的可悲可怜可气的人物。
她所能做的,就是在贾母面前息声,在众人面前变成木头人。
看《红楼梦》没怎么觉得王夫人变成了所说的木头人,和年轻时的王夫人相比,兴许有些变化,想也是自然和时间而形成的改变, 可能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变化,或是外貌变老了,变成熟了,变开朗了,或变淡然了,变的话少了,或是变的叨唠了,从心智到外貌的改变,也是很自然的。
封建的豪华大家族决定了王夫人的性格,到外貌的端庄,成熟,稳重和威严,这也不能不理解为一个大家庭女主人的优点,我觉得并不是缺点。特别是她的稳重和做人做事的深思熟虑,她的身份和不寻常的家族决定了她就该有那样的性格,举止不能轻兆,说话言谈不能言不由衷,随心所欲,天天面对一大家子的夫人、老爷、长辈、小姐、丫头、下人。
又是母亲,又是贵夫人,又是主子,多重身份,还不能失去自己的威严和大家族的风范,王夫人的表现己经很到位了,大方,端庄,得体。
偿若是贾府不衰落,红楼故事如果还能继续,我想再过些时间,岁月再老一些,宝玉再懂事一些,王夫人不用再操心打理府内之事,兴许也会如同那个性格开朗孩童般的银发老太太,宝玉的奶奶贾母一样,天天只和儿孙、丫头们,打趣玩笑,吃茶猜谜,赏花看戏的老太太,一个养尊处优享受生活的慈祥的老太太,不会再那么木头人了。
女人,每个年龄段有每个年龄段的特点,优点,很欣赏周杰伦的一句歌词:“美丽的白发,幸福中发芽,天使的魔法,温暖中慈祥”。贾宝玉的母亲王夫人也不例外,会随着岁月的改变而改变,但也并未变差,只是更多了几分威严和端庄,沉稳,以及为人处世的老练,那是她们那种大户人家的身份和环境造就的,而并非真正的变成了“木头人”。不能拿她与下一辈年轻活泼的凤丫头去相提并论吧。如同果子,该成熟时不熟,会是什么样子?是青涩呢还是觉得稚嫩呢?还是装嫩呢?总也会让人觉得是美中不足。
还是觉得红楼里面王夫人的形象很有中年女人的魅力,演员如此,曹先生笔下也是如此吧,她的时代和环境决定了,再说出身是大家闺秀具备的知书达理。后来的王夫人仍然端庄贤淑,稳重,很少有见无理取闹,无事生非。不如凤姐的婆婆妖冶古怪,也不象赵姨娘刁钻、献媚的模样,总之,给人留下的印象是这样的。欣赏王夫人的端庄、沉稳。
谢谢邀请。
王夫人在娘家时千金小姐大家闺秀,结婚前父母都会教育她:好好侍奉公婆贤惠相夫教子之类。她也觉得那是应该的。
没想到贾母太会做人也太会说话,贾政明显妈宝男一枚。我们看看贾母圈了多少粉儿,就能推算出王夫人心里阴影面积有多大。
她的大女儿元春被贾母抱走抚养,那在所有人看来都是一个好婆婆好奶奶。其实,奶妈下人一大堆,她一点也不辛苦。
元春进宫这件事,是所有疑惑的总钥匙。
贾母先对贾政说,让元春进宫,家产全是你二房的,搞定了贾政。贾政贾母一边欺哄王夫人,一边在元春面前打亲情牌,经过一番斗智斗勇贾母胜。这时王夫人气得翻白眼,但没人支持,因为她娘家也会从家族利益出发支持元春进宫。贾母让她管家,她知道这个家是自己女儿拿命换来的,她当着也生气,于是借口身体不好吃斋念佛去了。贾母说让你亲侄女儿替你干着吧,王熙凤既是二房的亲侄女儿又是大房儿媳妇儿,平衡了全家的利益。
贾母为什么不养贾琏贾琮贾环也不养贾兰,单对贾宝玉一个那么溺爱呢?因为贾宝玉是元妃的亲弟弟,只有贾宝玉是正宗国舅爷!不是因为他有玉!不是因为他长得让人疼!!
《红楼梦》第三回黛玉进贾府第一天贾宝玉摔玉,贾母说:“你生气,要打骂人容易,何苦摔那命根子!”这是善良的奶奶能说出口的话吗?
《红楼梦》第29回打醮清虚观:可巧有个十二三岁的小道士儿……不想一头撞在凤姐儿怀里,凤姐便一扬手,照脸一下,把那小孩子打了一个筯斗,……贾母听说,忙道:“快带了那孩子来,别唬着他,小门小户的孩子,都是娇生惯养的,哪里见的这个势派,……”
真的是会掐尖儿落好儿会做人。跟这样的婆婆共处,王夫人郁闷到吃斋念佛憋出内伤也没有变成夏金桂,已经不错了。她也只是撵了金钏撵晴雯而已,没有举刀更没有杀人。
为什么孔子听《韶》乐三月不知肉味?
谢谢邀约。主要原因有三点:
1,爱好音乐
孔子喜欢音乐,是个大音乐家。懂得旋律且深谙乐理。《史记,孔子世家》写,孔子师襄子学琴,不仅学其境且得其志。孔子三十开始讲学,教授《六艺》。孔子作为儒家代表,主张礼乐教化。他认为音乐可以实现人们无障碍交流,可以调心养心。孔子在上课时也放着音乐🎶,陶冶情操。也是因为孔子喜欢高雅幽雅的事。
2,《韶》多精妙
《韶》乐是虞舜时期国家盛典大乐,兼诗、舞蹈、歌唱一起,场面弘大,是宫廷高雅艺术。在西周时仍很流行。随着时间推移,《韶》也发展变化,雅俗共赏。公园前517年,孔子在齐国高韶子家观赏《韶》。赞“不图为乐至于斯”,遂学之,三月不知肉味。对于音乐发烧友孔子来说,《韶》是古典名曲。丰厚的文化底蕴,美妙旋律,惊鸿舞姿,使孔子忘乎所以。
3,礼乐教化
孔子主张礼乐教化。用礼乐教化人性的恶。除了物质享受,人还有精神需求。虽然人有贫富贵贱,但是爱美之心人人都有。如《白毛女》里,年关了杨白劳用借来的钱给喜儿买了二尺红头绳,而不是两升苞米面。
王阳明受到刘瑾迫害,被贬贵阳龙场驿。此地多为少数民族,语言不通。他就是靠唱歌🎤和当地人熟稔。以后讲学时,王阳明也经常唱歌给学生。
孔子听《韶》三月不知肉味,是对艺术之美不懈追求。从一方面,也是音乐教化的活例子。我们应多听些好的乐曲,尤其古典音乐,使心灵平静。虽不能既圣且贤,但也能少些低级趣味。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一句话是出自《论语》,《韶》是古代赞美舜的乐章,在当时属于经典的音乐。孔子听了《韶》后,因为受音乐的感染,感到太好了,一直沉浸在音乐的享受之中,所以,三个月的时间,都不在意于肉是什么滋味了。这其实说的是孔子听了韶乐之后,受感染很深,心境很宁静,精神非常专注,其他的兴趣暂时没有了,连吃肉时都感觉不到肉的味道了,所表示的是孔子已经因为欣赏韶乐而达到了忘我的境界。所以孔子感叹说,没想到上古的音乐,竟然又如此高的意境!
《论语.子罕第九》还记载一段话:“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这有助于理解孔子欣赏韶乐的事。
孔子本来是有政治志向的,很想向君王推荐他的“仁学”,他曾经周游列国,想实现他的政治理想,可是到了晚年,他还是没有能推广他的儒家学说,而且,越来越感到当时礼坏乐崩,他感到,使他有了一定的权力,也没有办法通过儒学的德政来治理社会了,他当时感受到,要想使社会逐步恢复秩序,逐步安定下来,最好的办法就通过恢复周礼,复兴礼乐文化,从教化人心开始,推广他的学说。因而,当孔子回到鲁国之后,开始整理礼乐文化,整理古代经书,据说,“六经”就是主要由他整理的。而上面这所因的这一段话,主要意思是:孔子说:“我从卫国回到鲁国,才把音乐进行了整理和改编,而《雅》《颂》才有了妥当对应,有了正确位置。也许正因为孔子的整理,才让一些经典流传下来,影响了中国的长期历史。《史记·孔子世家》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和《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这表明,孔子古代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实居功至伟,是很了不起的。而这么懂音乐的人,对于韶乐是那么赞美,可见,韶乐对孔子的感染力是非常大的。
其实,孔子所欣赏的不只是音乐,而是音乐中所包含的礼乐文化韵味和涵义,他所推行的是周礼文化。
据传说,夏、商、周三代帝王均把《韶》作为国家大典用乐,而周武王定天下,封赏功臣,姜太公以首功封营丘建齐国,《韶》变传入齐。《韶》入齐之后,与当地的民情民风相结合;吸收当地的音乐文化因素,增强了齐文化的特点,更贴近了传统乐舞,所以,鲁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年)孔子入齐,在高昭子家中观赏齐《韶》后,才会有关于“不图为乐至于斯”的感叹!
夫子困于陳蔡,绝粮三日!尤自鼓《韶》而歌!三月不知肉味!韶乐,舜乐也!歌先王之德,颂上古之贤圣,于孝悌忠信之道,尤深自厚望也!又:毛主席亦詩雲:九疑山上白云飞,帝子乘风下翠微,斑竹一枝滴滴泪,红霞万朵重重衣,洞庭波涌连天雪,长岛人歌动地詩,我欲因之梦吴越,芙蓉国里尽朝輝! 雲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