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哪些惨无人道杀人案?
我朋友家房子我帮忙照看出租,前两年租给一对小夫妻住,去年夏天男的因为打架进去了,今年四月底出来的,五月初就把她媳妇杀了,当着孩子的面杀得,脖子到胸口是致命一到,大腿后背都有刀伤,确定女的死了后给自己朋友拍视频让他们报警
我十几岁的时候,小城的清晨,马路上已经有陆陆续续上班的人流,有个满身酒气的人逢人就问:派出所怎么走。他所到之处,人群莫不惊愕闪躲,因为,他手里竟然拎着一颗人头。他扯着那颗头的耳朵,像拎着一颗白菜那样随意。
那个年代没有摄像头,也没有手机,这个案子还是在当地引起了轰动。街头巷尾议论纷纷,据说疑犯拎着人头走了好几百米,人们又害怕又好奇,不少人跟着看那个没有血色,双眼微睁的人头,而那个杀人者不慌不忙地走着,像去菜市场买菜那样悠然。后来,他自己走到派出所投了案。
据说是两个人一起喝酒喝到凌晨,也不知道怎么吵起来了,其中一个人就拿刀把另一个砍死了,砍死了还不算完,又把头剁下来。
他就拎着死者的耳朵说理,说累了就睡了一会儿,醒了就拎着脑袋找派出所,听目目击者说,杀人者一路上还拎着人头说话呢,揪着耳朵质问——你说你有人性没……
这个案子过去很多年了,是我少年时期的一个心理阴影,后来跟女朋友吵架,她一拎我的耳朵,我就汗毛直立,立马想起来那个清晨,大家喝胡辣汤的时候,那个拎着脑袋问路的醉鬼。
七年前吧,隔壁村两兄弟不和睦,父母也偏向小儿子。一起欺负大儿子一家。大儿子平时有点懦弱。收麦子的时候,又吵起来了。大儿媳对老大说,你去把他们砍了,你判死刑,我绝对不改嫁,把孩子养大成人。老大真的把老二两口子砍死了,最虐的是,把老二家八个月的孩子剁碎了,剁鸡块一样。
湖南株洲女童滞留电梯找家长时从8楼坠亡,你觉得责任在谁?
首先说,这个坠亡事件有一个很特殊的情况,就是当时,3岁的小女孩儿是跟随外婆去给曾外婆祝寿。两个老人领着这个3岁的孩子乘坐电梯,之所以形成一个女孩儿自己滞留在电梯里的情况,是因为年迈的曾外婆由于行动迟缓,没有跟上先进电梯的孩子。
而她迟缓的行动不仅使自己被关在电梯外,还阻挡了自己的女儿,小女孩外婆进电梯的脚步。这两个老人的行为是小女孩儿自己一个人留在电梯里的主要原因。而小女孩儿一个人不知道到底应该在那一层找到曾祖母的家,结果在8层出了电梯,并且爬上楼道的窗户,从那里钻出去,坠楼死亡。显然,这个楼道窗户可以让一个3岁的孩子自由的爬上去,物业方肯定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因此,这个事件家长和物业都有责任。
1、现在,事发小区的物业对此事进行了回应。家长已经对物业提出索赔,物业也在等待相关部门的鉴定结果。如果是物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物业也会积极承担。也就是说,物业会服从相关部门的裁定。
那么,我倒是想说,难道这个楼道窗户的规格没有一个标准吗?这件事当中的楼道窗户没有护栏,窗台到地面的高度没有超过90厘米。也就是说,这个窗台太矮了,才让女童可以爬上去。这个标准显然不对啊,楼道是一个楼的公共区域,首先应该想到的就是安全。这个高度,不设护栏,显然就是容易造成一些人群的危险。比如孩子,比如智障人员,比如自杀轻生的人等等等等。
2、很多网友也提出,家长自身的责任也不低。是的,家长在这件事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责任最大的是孩子的父母。因为这件事中的曾祖母是高龄老人,孩子的外婆岁数也不小了。同样需要照顾的两个老人带着一个更加需要照顾的3岁孩子单独外出,本身就是一个危险的因素。
曾祖母生日的这个特殊的日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有这两个老人和孩子。孩子的父母应该同在,至少应该把孩子安全的送到家再去忙自己的事情。完全让行动不便的老人照顾不能单独处理事务的孩子,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他们应该首先为自己的错误后悔。
3、作为孩子的父母,现在首要的做法应该是安抚好老人。因为孩子已经去世了,就不能再因为这件事伤害了 老人。三辈人,因为老人有一定的疏忽,致使幼小的孩子离世,老人的心理会有很大的自责。
所以,我认为,现在孩子的父母应该把重点放到照顾老人身上,而不是向物业索赔。因为钱不能买回孩子的生命,而自己的疏忽也是一大部分责任。没有照顾好孩子,也同样没有照顾好老人,现在就不能再错上加错了。应该赶快对老人进行安抚才是正道。
总之,老人和孩子都是需要我们照顾的。这毋庸置疑。发生这样突发的事件,谁也不愿意看到。孩子的父母在节哀的同时,一定要做好老人的工作。最后才是和物业协商赔偿的事宜。
对于这件事的赔偿,物业肯定是有一定的责任的。他们的责任主要是在安全方面,没有尽到规范标准的保障义务。但是,究竟要承担百分之多少的责任,还需要专业的判定。我认为,如果协商不成,最好的办法就是起诉到法院,法院会综合双方的责任,裁定所需承担责任的百分比的。
【雨畦观点】一次祝寿,结果却飞来横祸,实在是可悲。一个3岁的娃娃,懵懂无知、天真无邪的时刻,却因一时跟亲人掉队,面对电梯的密闭,一顿慌乱求救之下,却不慎从8楼窗台坠楼。
这会是事件家人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痛,如果8楼窗台再高点,对于一个3岁的孩子来说,是不可能掉下去的。如果女童的家人们多注意点,孩子就不会独自一人进了电梯。可是世间没有如果二字。愿逝者安息,生者节哀。那么责任在谁呢?
该起事件发生在居民楼道,无疑是一个意外,谁也不想让此事发生。那么该栋楼的开发商有没有责任呢?
首先,我觉得有必要弄清一个问题,居民住宅算不算得上是一个公共场所?其次,窗台的高度是否符合验收标准?最后,该起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我认为居民住宅是不属于公共场所的,也就是说小区楼道里算是一个公共区域,但相对而言,是属于一个固定人流的密闭式区域,算不上一个公共场所。不符合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另外,窗台的高度这应该交房验收过,估计合格的可能性大。
那么该起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还是女童家人的疏忽大意。虽然我很同情该起事件的家属,但咱不能无理取闹。试想一下,该起案件跟尾随者事件不类似吗?如果该起案件,开发商该赔,那么跳楼的、尾随的,不都得赔吗?
刚看到这则消息,很令人心痛,女童才3岁,天真烂漫。只从公布的视频来看,家长没有照顾好孩子,所以家长的责任是主要的。不过这件事也没这么简单,是多种因素综合酿成的悲剧。
关于这件悲剧的原因分析:
家长的疏忽大意是主要原因
从视频画面可以看出是一位老奶奶带着女童乘电梯,小女孩先进了电梯,电梯门很快关了,把大人阻隔在电梯门外。小姑娘在电梯里很着急,乱蹦乱跳,就是为了找到家长。
后来小姑娘按了8楼的电梯按钮,从电梯门出到8楼以后,因为没有监控,所以看不到女孩的行动。可以想象的出女孩一定很着急。她还太小,对安全性根本没有意识,她只想出去找到大人。所以就从电梯层旁边的窗户爬出去了,不小心摔下8楼。真的很不幸和遗憾!
所以,从这个监控画面可以看到是大人先让孩子进电梯,没有来得及跟进电梯,让孩子一个人在电梯内,最终导致意外的发生。
其他次要因素:窗户低、电梯反应快
窗户低,对于孩子确实有一定危险性,但是不是构成孩子发生意外的主要因素,比如外面车来车往也很危险,能不让车跑吗。
电梯反应快有好处也有一定的危险性,这个因素比窗户要大。就是因为电梯反应太快,大人没跟进去,才让孩子意外有了可能。但是它也不是孩子意外的直接原因。
所以这两个因素说是孩子坠楼的原因,确实有点牵强。但不是说没有改进的空间,也确实有需要引起注意个改进的地方。
这件事给予我们的警醒:
1、大人带孩子坐电梯,孩子还小的最好抱在怀里一起进电梯,如果孩子自己能跑动了,可以自己进电梯,但是一定要保证安全。比如按住电梯开门键,直到孩子和自己都安全进入电梯;自己先进去,用手挡住门,直到孩子安全进入电梯。
2、电梯门口区域设置的窗户尽量高一些,这样小朋友就不容易爬上去了,也可以避免此类危险。或者那种窗户是不可以完全打开的,也爬不出去。
3、电梯的感应最好能慢一点,太快适合年轻人用,对于住宅电梯,老人和孩子比较多,如果反应慢一点会更安全一点。
4、最好不要让年纪太大的老人带年龄较小的孩子,比如这次事件中,老人年纪肯定很大了,否则也不会没孩子进的快。
对于女童的意外事件,确实令人心痛,这么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所以家长的痛失爱女的心情可以理解。
(插图来源于视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