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绿地集团的高管陈军与女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如何看?
这个事件说白了就是:中层领导嘴馋偷腥专挑窝边草,女性员工利令智昏却人财两失,绿帽丈夫不露声色巧拿出轨证。
绿地集团“高管”嘴馋偷腥专挑窝边草,私用权力送包、合谋贪污、破格转正,只为潜规则女员工
事件中的女员工张某为当事“高管”陈某的秘书,张某担任秘书期间还属于试用期,陈某嘴馋,贪恋秘书张某的美色,利用公司的可报销公关经费,给秘书购买了两个价值万元的高端手提包,开始了潜规则的第一步。
对于一个还未拿到毕业证,且并未转正的员工来说,突然得到领导的厚礼,一下子欣喜若狂,并在随后的工作配合中,秘书利令智昏竟然和该“高管”合谋,挪用绿地集团国有公款,并通过洗钱收取巨额非法所得。
而这一切都源于陈姓“高管”潜规则了女员工。这不得不说是一部活生生的知名公司财色交易的腐败案。也不怪绿地集团要第一时间做出声明,并进行调查核实。
回到题目中来,小编的观点如下:
1.陈姓“高管”就是一个裤腰带系不牢的老色鬼,而且是一个专挑窝边草的色鬼,真给绿地集团丢人,怎么就出来这么一个“高管”。这下别说背靠大树了,绿地只会赶紧和你撇清关系。
2.张姓秘书就是一个爱慕虚荣,金钱至上的女人,明知已婚,就因为陈某是“高管”,可以给自己带来金钱上的满足感,就无视家庭,把出轨当成了获得财富的云梯。自己丢人不算,还连带自己父母跟着丢人。
3.史姓丈夫确实有心计,但做法并不认同。这件事完全可以走线下的法律程序,配合实名举报,足以让出轨妻子净身出户,但非要网上互撕,不但给自己的父母带来伤害,也把自己变成了“受害网红”。可问题是网民也只是吃瓜凑热闹,并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最后,一句话总结:管理者连自己的裤腰带都管不好,也别想着管理好公司团队。两夫妻如果真没感情了,或者存在家暴,干脆点,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难道很难吗?
既然问题发生了,第一那就好好查一查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大家所说的潜规则,还是为了钱,如果是潜规则估计受害者不止这一个人,如果她为了钱那是个人行为,公司就不能背这个锅[酷拽][酷拽][酷拽]
公司高管与女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此种行为不管对哪一方来讲,其行为都与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
众所周知,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理由里有一条“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规定,针对该条规定,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该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请求支付损害赔偿金。那么婚内出轨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间是否有本质区别呢?且听慢慢分析:
1.首先,在分析案情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婚内出轨?婚内出轨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婚内出轨主要有三种情形,分别为:
(1)通奸,通奸仅仅是指存在偶尔的婚外情,发生的概率较小,维持婚外情的时间较短,没有达到与婚外异性同居或重婚的程度。一般在司法实践中,捉奸在床、无故与婚外异性深夜单独开房的行为,一般可以认定为存在通奸行为。
(2)同居,这里的“同居”特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以要做一个狭义的解释。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持续共同居住两三个月以上构成同居,但各地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达到多久算构成同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时间规定。这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主体包括仅包含已婚者,如果是未婚状态,自然不构成此种行为。
(3)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所谓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指异性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等。比如有配偶又与他人领取结婚证、举办婚礼等结婚仪式都可以认定为重婚行为。
2.根据新闻媒体报道以及以上分析,涉事女子长期与单位领导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导致女方怀孕的事实,如果该爆料属实,那么女方的行为基本可以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那么作为男主,是否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女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呢?答案是可以的。
3.最后,再回到事件本身,从这个事件可以看出的一个社会现象是,目前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因素中“婚内出轨”而导致离婚的因素占比较多。在最终的调查结果未出来之前,我们不评价当事各方的对错,每一段婚姻都有它的生命周期,有的人在用生命与责任去维护它,有的人却以婚姻作为幌子,视婚姻家庭关系于不顾,而奋不顾身的朝着自己的向往而脱离原有的轨道。
巴黎世家奇葩奢侈品真的有人买吗?
巴黎世家作为知名的奢侈品牌,其产品设计独特且富有创意,尽管有些款式可能看起来较为奇特,但这也正是品牌的独特魅力所在。
对于喜欢追求个性和独特风格的消费者来说,这些奇葩奢侈品可能正是他们所追求的。因此,虽然这些产品的价格较高,但仍然会有一定的市场。当然,每个人的审美和消费观念不同,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购买这些奇葩奢侈品。
薇娅都开始卖火箭了猜猜以后还有更牛的么?
谢邀。
薇娅卖火箭之前,已经有不少房地产商直播卖楼了。据早前报道,销售榜前200的房企,超过四分之三开启了线上售楼部,而且数量还在增长。
一套房动辄几百上千万,很难想象会有人在直播间大手一挥直接买下。事实上,尽管这些直播间吸引了相当可观的流量,转化率却低得合乎情理。
更具体一点,大概是平均3~5万观看人次,才会出现一位主动联系置业顾问的潜在业主。而这些潜在业主要转化为真实顾客,恐怕还要乘以一个无限接近零的比例。
当然,直播卖房的ROI和成交量关系不大。真正目的是在近几个月的特殊时期保持楼盘关注度,为之后的线下交易做预热而已。
从这个角度考虑,可以预测一些“奇葩”带货直播。
1.直播卖大型奢侈品。
卖包包、皮草都是小打小闹,毕竟工薪阶层咬咬牙就能买得起,大不了多背几年债。私人飞机、限量版豪车、豪华邮轮,甚至是某个与世隔绝的小岛,才叫正经玩意。
和楼盘一样,有人买才是见鬼。
2.直播卖“期货”。
举个例子。虎皮开播说要卖两百吨的麦子,其实手上一颗麦子都没有,但靠着某某公司背书,看起来是可以兑现的。
虎皮还说最低一斤起,付款即获某年某月某日交割若干麦子的凭证。如果行情看涨,就可能会有热心观众购入。
如果行情下跌,这些凭证会经过多次交易,最后绝大部分以更低的价位回到虎皮手中。其余部分麦子么,你要可以给你,我去买现货也不亏。而且韭菜,不是,差价已经到手了。记得五星好评哦亲~
上述只是一个虚构的案例,能不能行得看脸。
3.直播卖星球
看起来和例2有点像,但本质是卖噱头赚流量。“哇,谢谢XXX老板以100万买下GUDUX233号小行星!宝宝们给榜一点点关注!”主播吼一嗓子,然后观众纷纷涌入XXX老板的直播间,才知道XXX是卖面膜的。但还是有些观众架不住XXX老板的花言巧语,真就花钱买了面膜……
也是一个虚构的案例,能不能行得看脸。
回到薇娅卖火箭的案例。严格来说,这枚火箭不算完全是在直播间卖出的,买家只需要线上支付50万定价,其余自然是线下交易——4000万的货物+服务你总不能连合同都不签吧?
而且买家也说“在这之前我们就已(和卖家)进行很多合作了”,对火箭的来源公司有着深度了解和信任。薇娅并非牵线人,而是后来加入的第三个合作方。
也许“50万”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现阶段人们对直播市场的“信任额度”。换句话说,完全通过直播间交易的单笔商品,50万已经到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