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相约自杀,儿子被判刑5年,对此你怎么看?
这是个沉重的话题!如果在年轻的时候我是不屑那些动不动就自杀的人,总觉得好死不如赖活,可随着年龄的增长,见到的不幸太多,而那些不幸和生活不顺的人是很少有人关心和过问的,当然,咱们国家相应的针对这些弱势群体的机构也鲜少,如果不是生活的绝望,我想这母子二人也不会相约自杀。现在母亲已驾鹤西去,留下儿子孤独终老,还要被判刑,虽然很冰冷残酷,但法律还是这么判了!其实政府应该是透过这种现象看本质,更多的是关注当事人和类似当事人情况的这些弱势群体,给予他们物质上精神上的帮助和关心,我想这种悲剧就不会经常上演了!最后,只能是一声叹息……
判都判了,也就不说什么了。
愿逝者安息,愿生者坚强。
既然不让死,想办法给人家指一条活路吧。
母亲把孩子生下来,是希望孩子能更好的活着,既然命运开了这么个玩笑。
希望大家能帮他把这份生命原生的责任承担起来。
好心人给他培训个技能,或者在生存之道上帮他一把。
让他的人生真正“顺”起来。
心灵扶助者〔成云社〕~初心√
“故意杀人罪”应该是重罪,如果人死了,只判五年,那就太轻了。所以应该是找不到其他更适合的法律依据所导致。法律的宗旨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惊醒大众,以儆效尤。现在不少的人对于出现问题都不知所措或者因为没有正确的思维模式产生恐惧从而导致走极端的现象。这种情况应该采取的措施是心理疏导,让当事人对生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从思维模式依据适应调整自身的方法上入手。因为一个人如果连生死都无所谓,那判五年或是十年的有期徒刑能对他起到什么作用?我们需要依靠法律,同样我们要知道要用法律达到的目的和宗旨。
儿子毒害父亲判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反击母子陆茜茜王俊结局?
反击母子陆茜茜和王俊的结局是他们组合的家委会最后解散了,陆茜茜和王俊步入了生死局中,最终他们再没有出来。
电视剧《反击》中陆茜茜和王俊组合家委会解散了,陆茜茜,现在成了暗红色的了。而王俊觉得鱼儿只有日出的景色虽然很美,可是,日落的景象更为壮观,最后陆茜茜和王俊步了生死局中,最终未能复还。
母子三人报恩真实故事?
那是2013年7月的一天下午。李美乾在忙碌了一天之后,来到长江边纳凉。夏季的长江,江面宽广,水势汹涌,奔腾的江水打着旋,夹着泥沙狠狠地拍打着江岸,引起岸边的人群一阵阵惊呼……李美乾刚刚来到轮渡码头,就见岸上一位30多岁的妇女直奔江边而去,一下扑进激流的长江中。李美乾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震住了,当时的他还不知道,他马上将面临着一场生死考验。他想都没想就跳下去就他们了。
事后,李美乾才明白,妇女原来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当她看到两个孩子落水以后,情急之下准备凭自己的力量去救自己的孩子,没想到水势太猛,再加上水性又不好,若不是李美乾及时搭救,恐怕母子三人都回不来了。孩子的母亲想要日后报恩,却被李美乾婉言拒绝。但是他激流中救起母子三人的英雄事迹很快不胫而走,被大家伙儿赞为“猇亭英雄”。这就是母子三人报恩的真实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