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俩霸占百万遗产母女俩霸占百万遗产怎么办_重庆一对母女被杀害,警方通报「嫌犯因房屋遗产继承与亲属发生矛盾,已跳楼自杀」,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小编 64 0

重庆一对母女被杀害,警方通报「嫌犯因房屋遗产继承与亲属发生矛盾,已跳楼自杀」,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现在的人都是在向钱看,什么亲情友宜都是在谈錢,为了房屋遗产续成,大打出手有的是,杀人也是其中想想的事,也许是分配不公或是不给亲人所至重庆母女被杀,以后大家把遗产看淡点身外之物,不是割你身上?的肉何必太计较,杀了别人,你活得了吗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法盲,无知,狭隘走极端,愚蠢,父母房产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至于对亲人下毒手吗??在房产面前亲情就一文不值吗??你就为了黄泉路上拉二伴吗??你的贪婪自私就要亲人陪葬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件事的发生没有什么可解读的,没有什么可解释缓解的………金钱面前人性的阴暗,过的好的人永远看不起穷人,你就是为富人付出的多,得到永远是看不起,同平台起点反而更融洽

红楼梦里尤二姐尤三姐真的失身了吗?具体是怎样的?

直说吧,都那个了。

红楼二尤是《红楼梦》中两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她们的故事还一度被改编为戏曲、电影等形式被广泛传播,通过姐妹俩在贾府期间的遭遇,尤其是面对纨绔淫荡的贾珍父子、贾琏等人时的表现,反映了她们一弱一刚截然不同的性格以及最终的悲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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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曹雪芹对于书中的那方面情节表述得很隐晦,但是关于尤二姐尤三姐失身的描述,从对原著的细读来中仍可以看出来。

比如尤二姐尤三姐在未正式出场前,就和贾珍父子有染。这点可以从半路上听到二尤来他们家了,贾蓉“便和贾珍一笑”的表情里就可以看出,他们从前经常吃二尤的豆腐,这次机会又来了,能不从内心里高兴?

从贾珍去小花枝巷贾琏新房找尤三姐的情节里,尤二姐知局、尤老娘会意二人都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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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珍便和三姐挨肩擦脸,百般轻薄起来。小丫头子们看不过,也都躲了出去,凭他两个自在取乐,不知作些什么勾当。

尤三姐借着酒劲,把贾珍贾琏戏弄了一番后,把他们撵出去。

贾珍回去之后,不敢轻易再来,有时尤三姐自己高兴了,悄命小厮来请,方敢去一会,到了这里,也只好随她的便。

“脏的臭的”都行的贾琏,早就知道二尤与贾珍父子有聚麀之诮,但他不在乎。明知二姐已经失了脚,有了一个“淫”字,但他很宽宏:“谁人无错,知过必改就好。”故不提以往之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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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三姐自己也说:

“咱们金玉一般的人,白叫这两个现世宝沾污了去,也算无能……趁如今我不拿他们取乐作践,准折到那时白落个臭名,后悔不及。”

可见尤三姐已自甘堕落了。不然她不会这么说。就像晴雯,也被人猜疑过,但是她自我表白时说“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

晴雯用的是“虚名”,尤三姐用的是“臭名”,尤三姐为什么不撒个谎用也用“虚名”呢?因为她自己心里有数,所以态度还是比较“老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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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当柳湘莲去向宝玉打听尤三姐的品行时,宝玉为什么说“你原说只要一个绝色的,如今既得了个绝色便罢了。何必再疑?

宝玉这话很明显,就是告诉柳湘莲,你想要绝色的,既然这个是绝色的,你就别别计较纯不纯了。为什么宝玉不替尤三姐证清白?看来他知道一些内幕,不愿违心去证这个清白,所以只提绝不绝色,不证清不清白。

柳湘莲曾和贾宝玉说,你们贾府除了门前两对石狮子清白,连猫儿狗儿都不清白。焦大也印证了这一点。荣国府还好一点,宁国府简直就更是乌烟瘴气,秦可卿事例为证。贾珍和贾蓉两父子居然沆瀣一气。这尤氏姐妹的深渊就来了。贾珍夫人尤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尤二姐跟了贾琏,自以为抱上了大腿,结果被凤姐排挤吞金而死。这虽然有凤姐善妒的成份,但是贾琏是什么样的人,那也是精虫经常上脑的家伙,常和有夫之妇出火。也佐证了尤二姐也不是什么好品类。对于这一点尤二姐是无法自证的。到了尤三姐更无法自证,只能以死明志,也就是进是死而退是证明了柳湘莲的怀疑是正确的,退婚也是正确的。身在污泥中,自身没有实力倚靠他人,这个他人又是老色胚群。那就注定是悲剧的结局。谁能好点,黛玉。本身黛玉的林氏家族就是大官僚,母亲身份抗硬,父亲身价抗硬,父母死后百万遗产领整个贾府侧目,所以亦可从善而终,最少没人敢打黛玉的主意,薛蟠都不敢。而贫贱之家的尤氏姐妹的悲剧可能从开始就被确定了。

你好,我是国风

这是必然的吧,尤家到尤老娘这里已经是毫无倚仗的破落户了。当初贾珍娶尤氏续弦,尤家的地位就不高。好在此时尤老爷尚在,家计上不至于靠着贾家。但等到尤老爷死后,尤家一脉的支出穿用全靠了贾珍接济。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贾珍即便有什么手尾,尤老娘这也不敢说什么的。毕竟衣食之所属,不敢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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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尤氏这面,尤老娘是她的继母,父亲一死己与毫无关系,尤二姐尤三姐更没有血脉相连。所以即便知道贾珍有什么不轨之心。第一,自己是续室,根本没有胆量抗争。第二,不是自己的亲妹妹,没有那么负责任保护。第三,也管不了贾珍做什么!因此贾珍可以随意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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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事最大的障碍反而在尤二姐尤三姐这,如果两个人懂礼仪,知廉耻,守节操,贾珍也根本不敢相强。毕竟,贾珍还是个大人物,为了裤裆里这点事闹得满城风雨完全是得不偿失,尤二姐尤三姐再好也不过是两个女人。以贾珍的财力,哪里还找不出来两个漂亮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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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贾珍干了这事儿,显是尤二姐尤三姐同意了的。也难怪!二姐,三姐十几岁未黯世事的小丫头如何抵得住贾珍这种风月场中的老手?也许只是两串糖葫芦,几件金银首饰,几套花衣服。就骗着小姑娘们一起玩这不可描述的游戏了!天真烂漫的小女孩们有哪里知道这种事情的严重性?等到岁月渐长!渐次明白过来这种事对于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早已经是悔之已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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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又能如何?一切已经发生过了!只如尤三姐说的:“姐姐胡涂!咱们金玉一般的人,白叫这两个现世宝沾污了去,也算无能。无能又如何?也只是一句感叹了。再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尤二姐自嫁了琏二爷,自谓脱了风尘开始安心从良,再不做那种无耻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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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三姐更是早已悔不当初,却还幻想着自己一见钟情的爱人明媒正娶。本身就是一种奢望。当梦想破灭之际,她已经与世无立足之地,只有羞愤而死。可笑柳二爷误会她的行止,还当她是贞洁烈女,用生命抗争自己对她的侮辱。闹了个满心的自责,失意的出了家!

本该自己继承的遗产却被自己亲生母亲夺走,我该不该断绝关系?

我看了你的自述。你本身是有姨母姨夫养大的,并且已过继给你的姨父姨母。你也为姨夫养老送终,尽了赡养义务。

你姨丈过世,你亲生母亲把姨母接到她那里,想让姨母把房产继承权过给你的亲生父亲,然后再分别由你们4姐弟继承。这其实已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你的姨母是自由人,她如果愿意将她的财产交给你的母亲,你无权干涉,但你有权监护她是在不受胁迫的情况下同意的。并且财产须把你姨父的遗产分离出来,分配以后才行。并且要进行法律公证,以防你姨母反悔。

不过,只要你的姨母没有精神障碍,一定不会听从你亲生母亲的安排,你与姨母有多年的抚养与赡养情分,况且,以你亲生母亲及你的其他姐妹兄弟的自私,即使他们继承了你姨母的财产,也不会赡养你的姨母。

至于与母亲断绝关系倒不必了,因为你与你的亲生母亲只有血缘关系,这也是割不断的。但母女亲情么,早在你过继给你姨母的时侯,就在法律上已经解除了。

你和你母亲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平等的同比例的继承权。但是你母亲拿走了你的那一份确实不应该。

哪个母亲不疼自己的孩子?可是她为什么这样对待你呢?你不务正业吗?你挥金如土吃喝嫖赌吗?你对待被继承人没有尽义务吗?你还未成年没有管理遗产的能力吗?你大脑残缺没有民事能力吗?上面这些问题你有一样,你的母亲就应该为你代管属于你的遗产。

排除上述因素,你母亲还是拿走了你的遗产就不对了,你可以心平气和的和她沟通或找老一辈的亲人跟她交流以争取权利,如果她执意如此,你也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但是,亲情大于利益,你母亲毕竟是生你养你的人,恩情大于天,你在争取自身权益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把亲情放在第一位,能让步就让步,反正最后你母亲的还不是你的啊,千万不要因此伤了家庭和气,更不要与母亲断绝关系,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母亲夺走亲生儿子的遗产,是否断绝母子关系由自己决定。不过,在法律上断绝所谓的母子关系,其实是办不到的。

如题所述,甲的父亲乙意外身亡,除了他的巨额遗产外,便什么都没剩下了。乙过世时,他的父母早已去世,只有儿子甲与妻子丙尚在人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如果甲生前立有遗嘱的话,那么他的遗产便根据遗嘱处理;如果甲没有订立遗嘱,那么他的遗产便由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甲和丙共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2021年1月1日失效)】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但是,现在丙把乙的全部遗产都给独吞了,甲感到忿忿不平。那么,甲能不能和丙断绝母子关系呢?虽然甲可以从此以后不搭理丙,但在法律上他们之间的母子关系是不能断的,今后丙若要找甲承担赡养义务,甲也无法推脱。因此,甲要断绝母子关系的想法是没有意义的。

对甲来说,他完全可以提起继承权纠纷之诉,要求丙返还应当由他继承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