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自己继承的遗产却被自己亲生母亲夺走,我该不该断绝关系?
我看了你的自述。你本身是有姨母姨夫养大的,并且已过继给你的姨父姨母。你也为姨夫养老送终,尽了赡养义务。
你姨丈过世,你亲生母亲把姨母接到她那里,想让姨母把房产继承权过给你的亲生父亲,然后再分别由你们4姐弟继承。这其实已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你的姨母是自由人,她如果愿意将她的财产交给你的母亲,你无权干涉,但你有权监护她是在不受胁迫的情况下同意的。并且财产须把你姨父的遗产分离出来,分配以后才行。并且要进行法律公证,以防你姨母反悔。
不过,只要你的姨母没有精神障碍,一定不会听从你亲生母亲的安排,你与姨母有多年的抚养与赡养情分,况且,以你亲生母亲及你的其他姐妹兄弟的自私,即使他们继承了你姨母的财产,也不会赡养你的姨母。
至于与母亲断绝关系倒不必了,因为你与你的亲生母亲只有血缘关系,这也是割不断的。但母女亲情么,早在你过继给你姨母的时侯,就在法律上已经解除了。
不,这个问题得从法律角度分析,如果你父亲有遗嘱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公正,明确表示将财产留给你母亲,那你就没有权利继承,也许你们家有什么其他事情你没说。现在是法制社会,一起的一切有法可依。
不清楚你说的遗产是谁给的。如果他有公证或遗嘱指定你继承,那你妈妈没有权利“夺走”。如果没有遗嘱或公证,那就难说了。你说到要和你妈妈断绝关系,是她做了什么不可原谅的事情?
女子带儿女殉情两天后失踪的丈夫现身:他制造自杀假象,欲骗百万保险,他将受到何种惩罚?
痴情的女子,被逼无奈带着一双儿女“殉情”,本以为一家又可以生活在一起,没想到却所托非人,白白枉死自己和孩子的三条生命,情节反转狗血如此,实在让人唏嘘!
前天,笔者发了一个关于此事的微头条,虽然觉得女子行为不妥,但死者长已矣,且从绝笔书内容来看,夫妻伉俪情深,追夫而去,所以实在不忍心对其进行指责。但是自从得知其丈夫为了逃债,购买巨额保险,故意诈死骗保,笔者不由一声长叹,实在为女子感到不值,这个男人根本就配不上她的痴情,这个男人的一家也根本不配拥有这样的儿媳!
女子戴某为了这个丈夫,付出了所有,卖地卖房、父母遗产、打工积蓄共计40多万元,全部给了丈夫何某,但这个男人不知因为何故,将钱全部败光,还欠下外债10几万,现在她又为了他付出了生命,如果其地下有知,不知会做何感想?但是从女子绝笔信的字里行间来看,女子是一个弱软又认命的人,即便得知真相,她也唯有凄惨一笑,哀叹自己命薄如此!
如果她不是从小父母双亡,如果婆家能够待其好一点,那么一切都可以避免……
何某已经涉嫌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而被刑事拘留,刑罚是跑不掉的,只是刑罚是有期的,他内心的追悔和自责却是无期的,做人还是要走正途,否则害人终究害己!
何某欠下贷款之后,欲制造自杀假象,骗取百万保费。妻子戴某因无法承受失去丈夫的痛苦,又不放心孩子孤独留于人世,带一双儿女溺水而亡。
看到这样的新闻,不免让人痛心妻子的选择,痛恨丈夫的无知,最终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等待他的不仅仅是法律对他骗保的制裁,还有他一生都悔不完的日子。
一、何某之举终害己
何某,身为一家之主,一个家庭的顶梁柱 ,不论因何事情欠下了贷款,都没有理由去用制造死亡假象、不该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骗取保费。一个人,没有知识,但要有常识。难道不懂这是在和法律较量吗?即使骗保得逞,露馅儿后等待自己的不是法律的严惩吗?即使是法盲,相信也能想的到这些。
人啊,做事要多思量,更不要想去不劳而获,更不要做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后悔莫及。要用正道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二、戴某残忍夺去儿女生命
戴某带一双儿女自杀殉情,戴某的做法是痴情还是无知呢?相信很多人认为是痴情,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我到觉得戴某是无知。
丈夫失踪了,数日后车找到了,人还未找到,为什么就不多想一个为什么?就不想想为什么只见车不见人?为什么就不想想,既然自己很爱自己的丈夫,就算丈夫真的死了也要见到他的尸体吧?让丈夫入土为安?在一切都还不明朗、一切都还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就因为自己受不了别人的闲言碎语和指责,就带一双儿女寻短见。虽然失去丈夫很痛苦,但是,因自己的痛苦而夺去一双儿女的性命,这是何等的残忍?
三、夫妻做事欠思量
何某和戴某的所作所为都很欠思量,都是只顾自己的痛快,而没有为他人着想。如果当时何某能多为戴某想想,多想想事后的结果,也许何某不会选择骗保,而会选择其他方式赚钱还贷。戴某,同样做事太欠思量。如果多想想丈夫为什么失踪,多想想会不会有奇迹发生,多想想孩子才刚刚来到这个世上,多想想……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何某的不慎行和无知造成的,后悔莫及。他一生将会在后悔和自责中度过。这真是:凡事皆为自修果,何须怨天岂忧人啊!
人啊,永远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和不劳而获的思想。
10月12日晚还在跟妻子讲“可贵但可惜的殉情故事”:夫妻伉俪情深,一女子因丈夫落水失踪,思念过度,终留下绝笔,带着一双儿女投江,追夫而去……
当时直觉得女子此行为很是不妥,尤其不该带着儿女同赴黄泉。
本想骂她几句,但觉得其情可贵,且人已不在。妻子在一旁也说:或许是怕自己死后,一双儿女成孤儿太可怜。
13日一早却得知,真相太残忍!女子带儿女殉情两天后失踪的丈夫现身:他制造自杀假象,欲骗百万保险。原来其丈夫是为了逃债,购买巨额保险,故意诈死骗保。世上竟有这种人男人,真是大跌眼镜。
痴情的女子,带着一双儿女去投江“寻夫”——本以为一家因此才又可以生活在一起。然,千算万算,却没算到自己所托非人,白白枉死自己和孩子三条生命:情节狗血反转如斯,实在让人唏嘘!
谁能想到“童话里的故事”竟会如此反转?我不但连开头没想到,结果也没想到。真是为女子感到不值——这种渣男根本就配不上她的痴情!
何某得知妻子殉情后他崩溃了——于10月12日来到新化县公安局接受调查。我觉得何某的行为算“保险诈骗、破坏财物等罪”——具体应由法院判处。
只是我认为:他的行为并不对公众构成伤害,加之又是投案自首,或许会轻判,但保费可能一分都得不到。
(插图来自网络)
你怎么看余欢水老婆跟前男友搞到一起?还结婚了?
[祈祷][祈祷][祈祷]之前说因为丈夫不争气所以她也不容易 还说得过去。结果就是长时间精神出轨 最终肉体出轨的奋斗史 。甘虹一直在情感上PUA余欢水,抓着余欢水爱撒谎的毛病,不断去洗脑余欢水,你干啥啥不成,我出轨都是因为你,利用余的内疚感和父子情巧取豪夺余的财产。这简直是精致利己主义的女王级人物。我不认为她所谓的前男友和她结婚了以后会忍受的住她的性格,注定以后的新生活还是一地鸡毛。对丈夫的态度:一言不合就开始抱怨,贬低。对孩子的态度:余欢水有次在新租的房子隔窗口看自己家,甘虹教孩子功课一点耐心都没有,又按头又骂的,余欢水看得心疼得直哭,还有自己孩子被弟弟骂小兔崽子她也从来没有阻止过。对家人:甘虹在娘家被弟弟欺压,还心甘情愿毕恭毕敬。[玫瑰][玫瑰][玫瑰]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这部剧一开始的剧情,余欢水的人设就有点不讨喜,甘虹对他也是尽显嫌弃。虽然没有交代婚前的事情,没有婚前婚后的对比,但还是可以看出结婚后他们过的不幸福。
有一个细节,吃早餐的时候发现牛奶忘记买了,甘虹要求去买,余欢水马上就去了,最后导致上班迟到了,在上司面前编造谎话。正常情况下,都市生活节奏太快,早上时间很紧张,孩子要上学,大人要上班。牛奶忘记买了可以吃别的代替早餐,为什么一定要马上就去呢,而且余欢水不仅没有反抗还去了。由此可见,甘虹对细节要求完美,说得不好听就是作;而余欢水唯唯诺诺、伏低做小、谎话连篇,好像一无是处。
离婚已是必然
甘虹的心已经不在余欢水身上了,还有家人对余欢水的嫌弃可以看出,因为一瓶红酒,连装都不想装了,直接戳破。
备胎前男友
当后来余欢水知道自己误诊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是回来看儿子,并向甘虹提出希望可以重归家庭。与此同时,他得知甘虹离婚短短几天就和前男友同居的噩耗,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剧情里面也是余欢水自己交代,当初自己条件好,甘虹及其家庭条件比较差,后来车祸以后余欢水就走下坡路了。而甘虹的前男友也一直作为“备胎”,生活在她身边,所以只要发现余欢水没有能力,他随时会被替换掉。
甘虹也不容易,老公车祸后失去了所有才华,一家人的生活也变差了,而老公也一直不思进取,虽然很顾家,疼老婆孩子,但是女人很多时候更需要一个能够让自己崇拜的英雄,而不是事事顺从的仆人。
老公不再那么能挣钱之后,她回娘家,弟弟一家人还看不起她,而余欢水还总是让她在娘家人面前丢人,女人都是有虚荣心的。
失望攒够了之后,她已经不爱余欢水了,也许就像余欢水说的,甘虹从来没有爱过余欢水,当初嫁给他是因为钱,那么现在没钱了,她就没了爱的理由,如果有另外一个男人有钱,还能够理解她,愿意去照顾她听她内心的诉求,我想,这才是甘虹出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