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北大学大二学生补考作弊,坠楼身亡,到底是怎么回事?
整个事情的经过我就不再多做赘述,我只留下一些我个人的看法。如有异议,欢迎指正。
首先明确几个事实,补考作弊被抓。家属回应:我们承认他是有作弊的心的,但是他确实是没有做出这个行为来。
考生带着手机进考场已经是违背了考场规则,并不存在有没有使用手机作弊的说法。而且,根据我个人从小上到大学的考试经验讲。老师会在开考前,跟大家说,有带小抄或者手机进来的,把小抄和手机放到讲台上来,待会开考后被我发现有小抄、手机就直接被判作弊。我觉得这位监考老师在开考前应该也说过类似的话。
按照我们学校的考试规则,考试作弊被抓是直接取消学位证的。如果接下来几年时间表现优异,会有复议的机会。想来中北大学应该也是有类似的规定,才让该名学生一时头脑发热,跳楼自杀身亡。
不过,我认为这固然和心理素质有一定的关系,更多的体现责任心的不足。
我觉得,既然该名考生已经选择作弊,就应该在作弊前想好这么做最坏的后果是什么。既然要作弊,就应该承担起作弊被发现后的后果。即便只是一个学生,大二了,也已经20岁,是一个成年人了。成年人就应该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而不是遇到事情就跳楼自杀逃避责任。
如果该名考生因为作弊,大学四年白上了,这固然对不起养育他的父母。可他就这么跳楼自杀,逃避责任,更对不起他的父母。生命是最重要的,好好活着,一切都是有机会的。生命没有了,那什么都没了。
最后,我很小的提及监考老师一下。如果在事件调查清晰后,监考老师没有说什么刺激考生的话。我认为该名监考老师才是最应该去心理辅导的人。如果他什么都没有做错,只是因为这个老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的话,我认为该名老师没有责任。
但是,当事辅导员和班主任,作为学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很可能要承担责任。
大学辅导员工作就是这样,只要学生不出事,至少能够证明,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学生工作,勉强做得算是不错。如果不幸发生了不好的事情,辅导员和班主任往往就要担责!
我觉得是不是真的作弊了都难说。
6日,山西省太原市中北大学,一名大学生给母亲留言:“不配做你的儿子”后坠亡。
校方给出的理由是该名大学生补考作弊,且与监考老师没有激烈冲突,校方深表遗憾。
我们回看新闻:
【6月6日,山西太原,中北大学考场,小洋放在桌子里的手机被监考老师发现,监考老师判定该名学生作弊】:
监考老师只是发现这名学生桌子里有手机,并没有抓到该名学生使用手机。
正常情况,监考老师会让学生将手机放到讲台上,继续答题。
而这名老师,没有这么做,而是直接收走试卷,也没有让该名学生离开教室。这种做法显然是不正常的。
【监考老师收走了该名学生的试卷,并且家属从监控中看到:
该名学生在试卷被收走之后,没有离开教室,停留了20分钟,抓耳朵,哭泣,挠头等,显得非常焦虑。
显然该学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20分钟走上讲台签字离开,六分钟后被发现跳楼身亡】:
不论这名学生是否能抗压,身为老师,公正、就事论事处理问题才是为师之德;
对做错事情的孩子,根据孩子的性格、特殊情况,用正确的方式去引导,这是为人师表。
如果这位老师已经看到这名孩子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却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审判者一样,用冷漠甚至是暗喜的心情任由他挣扎,我觉得他做错了,他不配老师这个称号。
【中北大学认为:考场内未发生有教室激烈言语或师生言语冲突,认定此事与老师无关,并对学生的死深表遗憾!】:
学校这一决定,我无法理解,每个孩子表达情绪的方式不一样,这名大学生他不敢反抗,他在用他自己的方式惩罚自己,哭泣,抓耳朵,挠头,这是他当时所能做的极限情绪发泄。
当这些动作都无法得到别人的接收和反馈的时候,他在离开考场后,给他的妈妈发送了人生最后一句话,毅然跳楼,他已经把自己逼疯了。
这个世界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坚强,不是所有人都那么抗压,不能因为这个,就轻视他们。
我们都不愿意他人用他们自以为是的眼睛去看我们的问题,也不愿意他人随意的评论我们的生活,咱们都就事论事可好?
补充:
【今天9日下午,中北大学校长沈兴全给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主持人发来信息,透露“事情已经解决,明天火化”,并称,“学生跳楼,学校和老师都很难过,没有人是铁石心肠”。】
一句“明天火化”,怎生的冷漠——给中北大学!!
校方解决事情的方式过于草率,事情是否解决,需要校方和家长共同发声,这单方面的消息,实在难以让人信服。
当地公安机关已对事件展开调查。目前学校正积极与家长沟通交流,认真妥善处理好这一事件。
律师:学校有部分责任,学生是校内坠亡,学校有对学生保护、管理的义务。
一句“明天火化”,怎生的冷漠——给中北大学!!
事件导读:近日,我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消息,中北大学大二的学生小洋在校内坠亡,并留下了遗言。
起因是6月6日这天,小洋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然后小洋作弊被监考的老师给发现了。所以按规定,老师收走了小洋的卷子。然后没想到的是,小洋一时间无法接受,在教室里哭泣沉默了20分钟后,给母亲留下一句遗言“对不起,不要想我”,然后便从学校楼上一跃而下,当场身亡。
这件事曝光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许多人在惋惜年轻生命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一、作弊被抓,不值得用生命来陪
我们不知道小洋究竟经历了一些什么,遇到考试作弊,我们假设老师没有做出过激的语言或行为,那么按照规定收走卷子也无可厚非。
对于事件的过程,6月7日下午,中北大学的官方媒体曾经通报了此事,教室监控显示并经同考场的学生证实,考场内未发生教师激烈言语或师生言语冲突的情况。
那么事实相对就比较清晰,也许是小洋认为这件事自己非常羞愧,没法面对父母或者同学,所以采取了一种代价最高的方式来处理!
历年来,关于学生跳楼自杀的新闻屡见不鲜,在这样的事件中盲目指责老师或者校方是不理智的,我们需要找到问题的根源,去看待这样的问题。
比如学生对于“作弊”或者“挂科”究竟是怎么看待的?作弊的原因多数是担心挂科,而挂科又意味着人生的失败吗?
我们许多人都是上学过来的,挂科是很平常的事情,即使高考没过关,也不意味着人生的失败。
大学生小洋感受到屈辱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没必要把自己的一生都输在这里。
二、社会需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大二男孩轻生的背后,学校或老师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家长需要如何做,这都不是我们个人所能决定的。
但是作为研究心理学的咨询师,我更关注孩子本身的心理健康问题。
这名学生小洋会通过作弊的方式应对补考,就说明他对自己不是很有自信,而且家长也透露孩子平时较为内向,说话都会脸红,可见其个性层面敏感且脆弱。
所以为何孩子会选择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来应对作弊被抓的事情,和其心理的问题必然是有所关联的。
作为家长,平时在对孩子的教育过程中,是否注意到孩子这样敏感的性格,引导孩子培养自信心呢?
这些年来,孩子因为成绩不如意而轻生的个案也有很多,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因,是孩子的心理健康出现了问题,自己无法修复,家长也没有足够重视,在遇到一些特别事件的时候就扛不住,选择一死了之,实在让人感到可惜!
所以,通过这件事,希望全社会都更加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要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三、悲剧不是偶然,教育理念很重要
我很理解小洋的父母失去孩子的悲痛,讨论这个话题也无意给父母心中再撒把盐。
但我们需要明白,这件事并非问责谁就可以彻底解决,学校方当然也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不能出了问题都推给校方。
站在第三方的角度,我们要明白,小洋的悲剧不是偶然发生的,也许正是一种“把学习当成孩子成长的唯一”的狭隘标准所造成的。
假如父母和学校方在对孩子的教育过程中,能够树立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客观去看待学习的意义,不要再把所谓的成绩、排名等放在那么重要的位置,也许小洋就不会脆弱到必须得走轻生这条路。
而教育的问题,不单单是学校的责任,家长作为孩子一生中的重要老师,显然也是责无旁贷的。
和我们阴阳相隔的小洋也许没有意识到,他的死亡带给父母的悲痛远比毁掉自己在父母心目中“优等生”的形象多得多。
各位,您对“山西中北大学大二学生补考作弊,坠楼身亡”这个话题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分享您的观点。
写在最后
以上,就是我关于这个话题的一些见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作者:丁路遥知事,今日头条签约作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深职业规划师,企业管理咨询顾问。码字不容易,如果喜欢我的文字,请帮忙点个赞,谢谢!
如何看待那些接受了帮助却不知感恩的人?
人本身是以自然索练所构成的生态系统,谁也别想把自已像甲虫一样包裹起来过日子。
日常生活中谁也会有个磕磕绊绊,关健的时俟,向朋友,同事,邻里,甚至陌生人伸出援手,拉上一把,哪怕是一句安慰,一声叮咛,一遍提醒,都可能使事情化险为夷,使人走出困境,摆脱困扰。这即是人之常情,也在情理之中。
帮助别人,释放善意。谁都没有事先预案,也并不指望什么回报。因为初心是情愿、自觉和本能的。就算别人不领情,误会,有时甚至引火烧身,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扪心自问,于心无愧就行。
恶有恶报,善有善终。不只是安慰而确实是一种实践规律。
虽然现在没有人再提雷锋精神了,但是,帮助人不求回报的理念还是应该坚持的。否则,所谓帮助人就是一句空话。
如果帮助别人之后还认为别人应当感恩,那你的帮助就是一种交易,你的帮助就是一种商业活动。也就是说,你的商人嘴脸就会暴露无遗。
我觉得这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那种贪得无厌的。这种人只会无尽的索取,是贪心太大,好像你上辈子欠了他太多。对这种情况最好是适可而止。另一种是你比他有钱,朋友多,能需要他报恩的机会太少,这种人接受了你的恩惠,不会有太多感激的话,但他会记在心里,如果你真有事找他,他会全力以赴,只是机会太少而已。看一个人是不是会对你感恩,就看他是不是经常要你帮助就行。不感恩的人,只要你有一次不帮他,他会对你嗤之以鼻,甚至会恨你。会感恩的人,是除非到了万不得已才会接受别人的恩惠,他会记住一辈子。
哈尔滨美国回来的韩某到底是何许人也?让哈尔滨疫情雪上加霜?
韩某把楼下邻居都传染了,那么跟她密切接触的家人有没有被传染呢?
22岁的韩某,女留学生,官方说韩某是源头,传染给了楼下女邻居,至此开始了一个传播链。可是直到现在韩某核酸检测也还是阴性。官方说韩某曾经感染了病毒,真的让人摸不着头脑。那么韩某的家人是否被感染呢?目前看官方报道,家人还在隔离观察,官方没有通报家人已经感染。所以,现在看来,家人应该是还没有感染的。
其实,哈尔滨这个传播链很迷幻,楼下邻居隔那么远都被传染了,那么为何现在韩某家人没有一个传染的?哈尔滨官方说,韩某是源头,说可能是和邻居公用一个公共空间然后传染的,可是现在真的很难让人信服啊!感觉哈尔滨这个传染链的源头,还是要再好好调查一下。
新闻报道里说,韩某解除隔离后,还去上海做了一个手术,之前还出门聚了几次餐
韩某4月3日解除隔离后,当天还有第二天(4月4日),这两天均跟家人外出聚餐;紧接着4月5号,韩某去上海做了一个手术,而且在上海待了3天,这3天都是住的宾馆。目前因韩某,已经导致70人被感染。还有很多疑问没有解开,比如韩某上海住了哪里,公布出来;活动路线公布出来,是最好的。
哈尔滨疾控中心也表示,目前,由于对新冠病毒认识还不够深入、对传播规律把握得还不够准确,所以对韩某和曹某之间传染的调查工作还在继续。希望早日查的清清楚楚。
欢迎您在评论区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我是格格斗,2岁男孩的妈妈,喜欢读书,热衷儿童心理学研究,育儿路上与宝宝共成长。欢迎你关注我)
这样的问题非常不应该出现,韩某是从美国回国的留学生,留学计划在疫情之前,她也不知道,回国计划是因为封校停课的美国留学生的生活已经很困难,祖国像广大留学生张开怀抱,那她为什么不能回来?这次韩某引发的疫情是任何人始料未及的,只能算天灾不能算人祸,你这样的问题只能增加仇恨,小姑娘也不知道她被感染,而且完全是按照防疫部门的所有要求进行的隔离和多次核酸检测与血清抗体检测,我们已经做的很多了,但病毒毕竟是如此的狡猾,能怪谁呢?
留学生韩某于3月19日回国,回国后按照当时入境防疫部门的规定进行居家医学隔离,因为那时并没有要求集中医学隔离。隔离期间防疫部门进行了多次血清抗体检测和核酸检测,韩某均是阴性,所以按照隔离规定于4月初解除了隔离,恢复了外出活动。在这个过程中韩某并没有任何过错,如果我们在她不知情,防疫部门也没有检测出的情况下去归咎于她的个人原因导致的哈尔滨疫情真的有点不讲道理了,就好比美国污蔑中国一样。新冠疫情是全球性的,韩某作为中国留学生,在困难的时候回国无可厚非,不应该用近乎人身攻击的方式去挖韩某的个人隐私,这样也涉嫌违法,更不应该发人家个人照片,会给小姑娘带来无数的麻烦。
哈尔滨疫情与既往感染,且已经痊愈的患者在没有检测出血清抗体的这一特殊空窗期的关系密切,谁也想不到韩某检测的时候就是正好核算检测、IgM抗体、IgG抗体都为阴性,后来过了10天左右,防疫部门因为哈尔滨疫情的再次检测时,IgG抗体才显示阳性结果,提示韩某既往曾经感染新冠肺炎。
哈尔滨疫情另一个不得不说的地方就是院内感染,87岁的陈某感染后因脑卒中曾先后到哈医大医院和医大二院进行治疗,后来陈某因为发热被送入哈尔滨市第二医院,而因为年事已高,并没有在发热门诊隔离,而是直接转入了呼吸科病房,造成了病区感染,上述院内感染,可以说扩大了原本可以控制的感染规模,甚至一些外省就医人士回家后被确诊了新冠肺炎。
哈尔滨的疫情存在一定的偶然性,也存在一定的松懈问题,现在黑龙江全省已经要求不管是急诊还是非急诊,出入院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测定,而且要进行必要的隔离观察。坚决将病毒杜绝在医院之外。
截至4月21日0时,这起被哈尔滨官方认定的“境外输入关联本地的聚集性疫情”,已导致71人感染。
在这期间,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和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还发生了“1传43”的聚集性感染事件,目前两家医院已排查4106人,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因此全面停诊。
从根源说起,在哈尔滨这起“链式传播”的疫情中,从美归国的女留学生韩某被怀疑为感染源,然后传染了楼下的女邻居曹某,进而由曹某继续传染了男友、母亲、母亲的男友等,再通过后续被感染者聚会聚餐、医院感染等传播过程,目前已导致“1传71”,且疫情反弹还在蔓延中。
1传71,这是什么概念?我不由得有点后怕,怕的是病毒还是人,我也不清楚,只知道,现在还不是能放松的时候。
这个病例及传染的路径有很多让人震惊的现象及疑点,这也是全国关注韩某的原因,我们就来说一说:
1:1个核酸检测阴性的“源头”为啥能传染71个核酸检测阳性病例?
梳理此次疫情哈尔滨感染者关系图,一名从美国返回的归国人员韩某,被怀疑指向为引发疫情的源头。这个女孩22岁,是美国纽约大学研究生二年级学生,3月18日经美国纽约经香港、北京、中转至哈尔滨。
3月19日下午18时落地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落地之后,公安包括相关人员对她进行了检测和登记,以社区用手递手的方式到她的家中,她在家隔离,期间没有外出;
3月31日社区带至道里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和抗体的检测,结果是4月3日反馈的为阴性,随即就解除了隔离;
之后她有2天跟家人外出的聚餐史;4月5日,到上海做了一个手术,在上海是待了3天,4月5号到8号是住了3宿,4月8号返回哈尔滨,回到了父母家居住,跟她的父母还有弟弟在一起居住。
4月9号发现她的邻居曹某是无症状感染者,后来转为确诊病例,随即工作人员对韩某进行了核酸和抗体的检测,结果是核酸阴性,IGG阳性,IGM阴性。之后再次进行取样,结果依旧是核酸阴性,IGG阳性,IGM阴性,随即对她及其家人进行了集中隔离,现在依旧在宾馆进行集中隔离。
所以,韩某到底是不是传染源呢?韩某lgM仍为阴性,lgG为阳性,这是确定韩某为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的证据。这说明她应该处于恢复期或已康复,病毒已清除,但并不支持她是传染源这一结论。
2:韩某到底是怎么传染给曹某的呢?
韩某和邻居曹某互相不认识,也未曾见过面。流调发现,她们有共用一个电梯的可能,两人所居住的房屋结构、楼层也可能具备传染条件。但是,真的是共用被污染环境导致感染么?专家说,似乎有点勉强。
其他71名被感染者,“每一链”传染都有见面、接触、聚餐等任一方式的接触史。
3:“源头”还没传染给密切接触的家人,怎么就能传染楼下的陌生邻居?
第三点,也是我们最不理解的一点:从3月19日至4月10日,22天的时间里,韩某除了解除观察后去上海3天外,都和父母弟弟共同居住。4月9日,楼下邻居曹某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但是韩某的家人至今没有被感染。目前,韩某和她的家人仍旧在宾馆集中隔离,已经11天。
如果“共用被污染环境导致感染”在传染链条中成立,那么,与韩某朝夕相处的家人为什么至今没有被传染?
感觉这一点尤其说不通。
专家怀疑,是不是邻居曹某是在哈尔滨本地被感染的,而不是被回国留学生韩某感染的。如果这一点成立,那么问题来了:
哈尔滨还有多少无症状感染者?
细思极恐,因为我们对这个病毒仍然知之甚少。可能,这就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吧,这个锅,注定要全世界人民一起背。
疫情之中,没有人可以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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