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费用能报销吗?
急诊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但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急诊费用可以报销,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不同的医保政策和个人保险计划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您参加了医保,急诊费用可以在规定范围内报销,但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发票。
如果您有商业保险,可以根据保险计划的条款来确定是否可以报销急诊费用。建议您在就医前了解自己的医保和保险计划的具体规定,以便在需要时及时申请报销。
急诊费用一般来说是可以报销的,但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报销条件。具体来说,比如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医、选择符合条件的医院等。此外,不同的医保政策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自己所在地的医保政策具体了解。总之,如果符合条件,急诊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但是需要注意符合相应的规定和条件。
交通事故垫付医疗费?
因为你描述的不全,我按照以下几点帮你分析下。
1,正常的涉及交强险限额内的医疗费用垫付问题,只需交警部门出具垫付通知书和有责证明就可以拿着这两样东西找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的。
2,我分析伤者方一定是住院住了很长时间,产生了不少误工费,护理费等,这部分仅仅通过垫付通知书保险公司通常是不会垫付的,想让保险垫付仍然是起诉,让伤者方追加保险公司,或者你起诉保险公司(不是最优选)即可我。
首先回答垫付是自愿的,不是强制的,但你首先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内垫付一万元。
但你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伤者身份证件;
2、伤者伤情情况证明(诊断证明、急诊病历等能够证明伤情具体情况及严重程度的证明文件); 3、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
4、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
5、交警队开具的垫付通知书;
6、医院的催款通知单;
7、用药明细;
8、医院的银行账号、开户行等信息(保险公司将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帐户,不进行现金支付)。
医保垫付需要什么条件?
一、基本医疗保险垫付的条件
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且按规定正常享受统筹待遇的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参保人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应当由参保人或其近亲属书面提出。
二、基本医疗保险垫付需要的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表。
2、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参保人近亲属的,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参保人已经死亡的,应同时提供参保人死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3、病历文书、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主要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入院记录、医嘱单、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手术麻醉记录等)、医疗费原始有效票据及明细汇总清单等。
4、人民法院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可以证明第三人无法支付或不予支付医疗费用的相关法律文书。
刑事、治安和交通肇事逃逸未破获案件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应自案件发生6个月后申请,并同时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案件受理回执单》、案件责任认定及侦破情况的证明材料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三人肇事逃逸和案件侦破情况等证明材料。
5、个人已经获得部分赔偿和救助的,需同时提供获得赔偿或救助情况的证明材料和结算单据。
6、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