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盈姐姐是谁?
刘盈姐姐是鲁元公主
鲁元公主(?-前187年),刘姓,名字不详,徐州沛县(今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汉朝西汉时期公主,汉高祖刘邦和皇后吕雉独女。
匈奴冒顿单于来犯时,太中大夫刘敬建议和亲,险些嫁入匈奴。受封鲁国公主,公元前202年嫁给开国功臣张耳的儿子、赵王张敖为妻,生下儿子张偃和女儿张嫣。吕后为巩固势力,将外孙女张嫣嫁给汉惠帝刘盈。高后元年(前187年),去世,谥号为元,安葬于咸阳县西北二十五里。(《史记正义》记载)。儿子张偃继承鲁王爵位后,作为王太后,史称“鲁元太后”。
年轻时的王玉玲身高?
年轻时162cm!
王玉玲1984年从影,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台湾华视力捧的女演员,曾经在琼瑶剧《婉君》中饰演独立爽朗的现代女性崔尚琪,后来与徐乃麟饰演的老二仲康走到了一起,虽然是配角戏份,却以独特的气质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1 我并不清楚年轻时的王玉玲的身高。
2 因为身高是一个人的生理特征,不同的人在年轻时和成年时的身高也会有所变化,所以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
3 相关的资料显示,王玉玲在参加1965年的世界体操锦标赛时,其身高为150厘米左右。
但这只是一个参考数据,不能代表王玉玲年轻时的身高。
王玉玲是一位出生于1989年的中国女演员,早年曾就读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她的身高是167cm左右,在年轻时期以小个子女孩的形象为主,在校园电视剧《异乡人》中饰演的角色也是一位身材娇小的女生,但这并没有影响她在演艺圈中的地位。她以出色的表演技巧和清新的形象得到了观众的喜爱,担任主演的电视剧《创业时代》也大获成功。尽管身高不算很高,但王玉玲凭借自己的才华和坚持,在演艺事业中不断成长,成为备受关注的一线女演员之一。
鲁元公主与汉文帝的关系?
鲁元公主是汉文帝的同父异母姐姐。
鲁元公主(?-前187年),刘姓,名字不详,徐州沛县(今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汉朝西汉时期公主,汉高祖刘邦和皇后吕雉独女。汉惠帝刘盈同母姐。
汉文帝刘恒(前203年~前157年7月6日),西汉第三代皇帝(含西汉前少帝、后少帝刘弘为第五代皇帝,前180年~前157年在位)。汉高帝刘邦第四子,汉惠帝刘盈异母弟,母为薄姬。
是姐弟关系。
鲁元公主是汉高祖刘邦和吕后的嫡出长女,她幼时受尽磨难,但吕后对她爱如掌珠,鲁元公主在母亲的庇护下享尽荣华富贵。不过天不假年,她先于吕后去世,薨逝后陪葬在弟弟惠帝的安陵。
南京女大学生被诱骗至勐海县遭谋杀,洪某为何对同居女友下此毒手?
不敢想象爱情这么经不起人性的考验?
多么青春靓丽的漂亮女学生却因交友不慎丢了性命,太可惜了,男友凶手太残忍,畜牲不如。
这绝对是一起有预谋的案件,可怜被害者在临死前还住在和男友同居的“家里”,太单纯善良的一个姑娘。估计直到去云南的路上也是带着憧憬去的,目标应该是找男友或者替男友做事。
为何这样说呢?一个在校大学生为什么一人行色匆匆去往一个陌生地方,而且时间上安排的那么紧凑?
答案只有一个,就像电视剧中演的桥段,有一个她非常在乎的男人在那边等着他,或者男友让她帮忙做什么事。,只有这样,女孩才会一刻不停的来到云南勐海县。
女孩到来之后前来接她的刚好还是江苏同乡,这让身处异地的李某月对眼前两位同乡深信不疑,甚至在晚上九点多敢跟着两个同乡陌生人走动。
从这点可以看出女孩得是多大的心,多在乎男友,才会在过安检时候没有起疑心,这点就为她以后遇害埋下隐患。
据说女孩(李某月)的男友洪某在女孩遇害后,还能若无其事陪同女孩的父母去公安局办案,说明他杀害女友前,已经做了详细周密的计划,早就做好心理准备。
洪某为何要千里诱骗杀人女友呢?
原因肯定不是简单的感情纠纷,杭州失踪女子案件就是很好的案例,金钱驱使暴露人性的丑陋。
就网上发布洪某的职业照片来看,肯定是他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被李倩月知道了,或者说是洪某的家庭有什么秘密,严重威胁到了洪某的自(家庭)身利益,他才会买通社会上的人物将女友异地杀害。
虽然李某月尸体已经找到,两个直接凶手也已经落网,但是洪某雇凶背后仍有很多神秘关系等待抽丝剥茧,才能看到真正的真相。
现代情况,除了威胁到个人利益和生命安全,几乎不会以命赌命去杀害自己的女朋友。
南京女大学生被男朋友以及朋友合谋哄骗至云南杀害掩埋,并且对外谎称失踪,很大可能是因为女朋友李某在生前发现了洪某以及朋友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而且还可能是违法犯罪行为。
据警方通报,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杀人案件。所以从吵架到引诱至云南乃至后面的杀害掩埋,还有后面的谎报失踪都是男朋友洪某以及朋友三人一起策划的。
然而为什么洪某的朋友会帮助他一起去杀害一个妙龄大学生呢?我认为一方面是直接损害了他们三人的直接利益,因为三人并非是学生,而是李某在社会上认识的,所以很可能从事的个人利益遭到损害。
其次,很可能是三人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李某知道后还为此吵了一架艾欧,但是作为女朋友的她尚未向警方举报,但是为了保守自己的密码,三人合谋哄骗杀害了李某。
所以到头来都是双方利益遭到了损害所以才会下此毒手,不惜将自己的朋友甚至是妻子杀害。
首先感谢邀答。
本文的观点,洪某对同居的女友下此毒手,主要还是因爱成仇,并不存在其他的原因。
两个人很偶然的在地铁上相识后,就一见钟情开始了交往,双方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格脾气等各方面,二人都一无所知互相不了解,二人同居生活到一起后,慢慢的开始产生了矛盾,三日一吵,五日一闹,最后发展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最后一次争吵可能很严重,于是李某某赌气离家出走,飞往了西双版纳,洪某可能已经气得昏了头,通过哄骗的方式,得知了李某某到了勐海县后,于是就找到了曹某某和张某某,到了勐海县后,将李某某诱骗到了勐海县城郊的山林里,杀害了李某某。
如果李某某真的想离开洪某,跑到了西双版纳,洪某即使本事再大,也不可能知道李某某去了哪里,只能说,李某某到了勐海县后,告诉了洪某自己住在哪里后,洪某才派去了曹某某和张某某。
这个案子,就是一个简单的因情杀人案,里面不太可能存在别的原因,洪某杀人的动机很简单,李某某想离开他,因此洪某才动了杀机,至于别的原因,本文观点不太认同。
如果洪某真的从事一些秘密的事情,这种秘密事情根本就不可能让李某某一个女人知道,这类事情都会瞒着父母,又怎么可能会让认识不到一年的女友李某某知道,二人更不可能因为洪某某所做的这些秘密事情而吵架,而且还吵了半年架,如果真有天大的秘密,不要说吵架半年,只要吵架两三回,洪某预感到了李某某要泄密的危险后,就会立刻将李某某灭口,而不是还要等到7月9日,才下此毒手,所以,二人吵架不是因为洪某有什么秘密,就是两个人感情有了危机。
总之,李某月被害一案,本文观点认为,是因为二人感情矛盾问题,而让洪某铤而走险,谋害了李某某,并不存在其他别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