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5岁女孩离家,已失联7天,她去哪里呢?
武汉15岁的女孩又失联了,至今已经7天,家人非常焦急,而一般情况下失联时间越长失联人遭遇危险的概率则越大。
事件回顾
8月8日,家住武汉市的15岁少女肖某某离家后家人就再也联系不上了,根据小区的监控显示,当天下午3时肖某某骑着单车出了小区门口,之后监控显示最后出现在杨泗港长江大桥下层桥面上,然后就音讯全无。
女孩8月10日开学,开学就要上初三了,据女孩家人讲,肖某某事前并未发现异常,也没有看出情绪不稳定,如今已经7天女孩一点踪迹都寻不见,家人非常的担心和焦急。
女孩去哪了?
女孩肖某某最后出现在杨泗港长江大桥下层桥面上,之后她消失在监控的盲区,所以关于女孩失踪的原因,大体有以下猜想:
一是想不开轻生
有人怀疑女孩轻生,原因是临近开学心情烦躁,她曾在失踪当天在社交平台发表了一些动态,其中有“没想到这么快就开学了!莫名烦躁!”等等,但是说实话开学前心情不好的学生好多,这种原因造成轻生的可能性其实不大,
二是离家出走
女孩失踪当天还发表过“除了离开以外没有遗憾了吧”这种动态,所以家人也怀疑肖某某离家出走。这个可能性其实比轻生要大的多,因为肖某某失踪后,家人在收拾她的房子时,发现她的书桌上挂的一张纸条上写着2串数字,其中一串数字是外地的座机电话。该座机显示是浙江金华市的电话,不过打过去却是空号。
其他疑点
肖某某失踪其实有一些疑点的 ,一个就是房中纸条上写的浙江金华市的电话,女孩父母表示女儿从来没有去过那里,而另一个让人生疑的就是女孩的姐姐发现,肖某某的社交账号曾于8月10日上午分别在江西宜春和山东青岛被登陆过。
社交账号同一天早上在江西和山东登录,这两个地方相隔可不算短,是女孩的账号被盗了?被盗的说法也有疑点,因为是在两个地方登录的。
在肖某某被找见之前,一切都只是猜想,希望她平安无事。
武汉15岁的女孩又失联了,至今已经12天,可以想像家人的着急程度,希望孩子早日回归父母的怀抱。
随着失联的时间拉长,大众都特别希望孩子平安无事。
我们一起回顾事件的发生:
8月8日,家住武汉市的15岁少女肖某某离家后,家人就无法同她联系了,根据小区的监控显示,当天下午3点肖某某骑着单车出了小区门口,通过网络监控,最后在杨泗港长江大桥下层桥面上,然后就再无踪影了。
我们不禁会问,女孩子离家出走的原因何在?是孩子逆反吗?是和父母的关系不和谐?还是想出去走走?还是有人诱导孩子?
孩子曾在失踪当天,在社交平台发表了一些动态,其中有“没想到这么快就开学了!莫名烦躁!”
我们就要考虑是否孩子有学习上的压力,这种压力可以来自父母,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无形中会给孩子施加了很多压力。
学校里的课业负担和升学压力,还有一些是自己给自己的压力,孩子的父母和老师没有给太多的压力,但是他们对自我施压。
但是肖某某同父母的亲子关系并不紧张,她的上学和放学都是母亲接送,父母还带着女儿去杨泗港长江大桥边散心游玩。
离家出走,去外面散心吗?
女孩失踪当天还发表过“除了离开以外没有遗憾了吧”这样的心理动态。
我认为这应是女孩子出走的主要原因。只有离开才没有遗憾,到底是什么事情让她这样认为呢?又遗憾什么事情呢?
青春期的孩子对外界充满了好奇,不知道外面的世界纷纭复杂,不知道现实的社会和想像的大相径庭,其实在父母的身边是最幸福的事情。
但孩子不是这样认为,她们会认为外面的世界是如何精彩,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有经历过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
离家出走的孩子容易受到犯罪分子的侵害,出走期间遇到危险,也是经常发生的事情。
不知道孩子出走时身上是否有钱,如果没有钱很容易陷入缺衣少粮的困境中,成为坏人拉拢的对象,希望孩子遇到这种情况,找警察和好心人士来帮助。
而另一个让人生疑的就是女孩的姐姐发现,肖某某的社交账号曾于8月10日上午分别在江西宜春和山东青岛被登陆过。
社交账号同一天早上在江西和山东登录,这两个地方相隔遥远,一天不可能去两个地方,是女孩的账号被盗了?被盗的说法也有疑点,因为是在两个地方登录的。
希望孩子早些平安归来,经历过外面的世界,才会懂得家里的温暖。
一个女孩围洲岛失联! 江西少女微笑自拍后失踪,留下遗书成疑点
哈尔滨一名15岁少女已失踪半个月!凌晨两点睡觉时离家出走。
武汉15岁女生肖琳娟在杨泗港大桥失踪,失联七天,QQ疑异地登陆。
近段时间全国各地总有人口失踪的案件发生,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最近,武汉又有一名十五岁少女失踪了,已经失联七天。
她到底去哪里了呢?
有人说她有可能是离家出走。马上就要开学了,心情烦躁,不想去学校,选择了离家出走。
网上经常有集体离家出走案例。温州三名初中女生离家出走事件,并写了一张留言在家里后和她的两位同班同学黄娉、杨丽蓓离家出走,纸条内容大致是,她们要到上海大都市闯闯,追寻自己的梦想。
但是经过警方调查并没有发现肖琳娟同学、朋友一起失踪,所以不是是集体离家出走。
还有网友说她是想不开轻生。现在有的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差,一点小事就想不开要轻生。但是她在离家前家人并没有发现其有轻生念头。
从在桌子上发现的外地电话号码来看,我猜测她有可能是被人骗了,传销组织什么的,她自己正好因为开学心情不好,加上骗子哄骗,离开了家。
一般失联时间越长找到的可能就越小,遇害的危险也就越大。希望肖琳娟只是一时想不开,出去散心了。现在经常有妇女儿童被拐卖的,骗进传销组织的,遇害的。在外面大家一定要注意人生安全。
祝愿肖琳娟早日平安回来!
云南昭通一名7岁女孩在学校宿舍内遭一陌生男子性侵,你怎么看?
从目前媒体曝出的情况来看,该事件发生以来,出现了一系列让人匪夷所思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事件发生后,充分曝露了该校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一个学生住宿的学校怎么能让陌生男子随便出入?大学对于学生宿舍的管理,也没有如此“随便”!见于此,这男子是“真陌生”还是“假陌生”,让人不免多了几分猜疑!
第二,事件发生以来,学校一直“打太极”的表现究竟是何居心?孩子出了问题,不实事求是地告知家长,还导致弄出的两份医院检查报告“互相抵触”?是医院“错了”,还是其中另有不可告人的“隐情”?
第三,事件的发生,曝露了教育主管部门存在严重工作问题:平时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是如何监管的?出了如此严重的校园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的职责何在?这中间恐怕相关领导有许多叙述不清的“内部原因”了!
第四,7岁的孩子是不会说假话的,从孩子口中,事情的来龙去脉已大致清楚,警方也已对此事件进行立案侦查,学校为何还在“半遮半掩”,难道还想把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事已致此,难不成还想继续“遮掩”下去?是什么力量,让学校有如此“气魄”,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
此事件,表面看是一所学校的事故,如果剖开现象看本质,任何一件事情的发生,都有其原因存在,都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尤其是发生了如此恶劣的校园事故,其本身已不再是一件普通的校园事件可以论之。唯此,足可见当地的教育管理是一种什么现状了!
近日,7岁女孩小羽的母亲杨女士接到了学校老师的电话,要求她尽快到学校来一趟,因为小羽病得厉害,可能需要动手术。杨女士随后意外发现女儿睡觉时不脱裤子,还一直用双手捂住自己的下体。随后,她被眼前的一幕怔住了:女儿隐私部位红肿、流液,伴有瘙痒与疼痛。在杨女士的再三追问下,小羽才怯生生的地说出了自己被性侵的事情。小羽就读于一所全封闭寄宿制民办学校。家属到学校要求查看监控视频,学校回复超过10天的视频已被覆盖。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嫌疑人涉嫌强奸幼女,情节严重,性质极为恶劣。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的解释: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一事件中,受害者年仅7岁,因此嫌疑人已经涉嫌强奸不满十四岁的幼女,需要从重处罚。因此,嫌疑人最终归案之后,他很可能需要需要面临十年有期徒刑的处罚。如果最终查明嫌疑人在实际上不止对一名幼女进行过侵犯行为,那么他可能需要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
令人感到愤怒的是,嫌疑人的魔爪竟然伸向了一名年仅7岁的幼女,他的这种行为完全可以称得上是禽兽不如,毫无人性可言。这样的嫌疑人,如果不将其及时捉拿归案,对于整个社会都是巨大的威胁,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这种人的底线究竟在哪里,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其做出如此缺乏道德缺乏人性的行为。
学校安保制度存在明显问题。
学校的安保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理论上来说,作为一所全封闭寄宿学校,非学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应该被允许进入学校的。
如果是校外人员作案,我们不禁要问那么他究竟是通过什么方式进入到这个全封闭管理的学校,并且在犯下如此恶行之后还能轻轻松松离校呢?学校保安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究竟是否做到了自己的责任呢?
如果是学校内部人员作案,那么问题就变成了这种禽兽是如何混入学校内部,并且在侵犯女生之后,还没有被及时发现和查处。学校的安保和学校的老师,难道一点迹象都没有发觉?
如果学校故意删除监控,可能存在包庇嫌疑。
学校声称因为事件发生在十天之前,当时的监控已经被覆盖了,这种诡异的说法又让人嗅到了一股猫腻的味道。一般来说,按照行业规定,监控视频都会保留至少一个月,对于学校这样的敏感单位,保留的时间只会长不会短。这个学校倒好,短短十天监控就被覆盖了,如果真的发生什么状况,想要进行追溯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样的监控,对于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场。另一方面,老师特地打电话给受害人的母亲,要她尽快到学校来一趟,语气和态度似乎都让人感觉学校对此行为多少是有些知情的。
种种迹象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存在有人在事发后故意删除监控已混淆视听的可能性。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关于窝藏、包庇罪的解释: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确实有人在案发后故意删除了相关的监控调查,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已经通过特殊手段帮助嫌疑人进行逃脱警方的追捕,已经涉嫌构成包庇罪,包庇者和嫌疑人原因,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孩子必须要做好性教育。
这一事件对于很多家长来说也是一个启示和警醒。不管自己的孩子多大,对孩子做好性教育工作都是极其关键的。一旦危机来临,有相关知识的孩子更有可能逃离恶魔之爪。如果真的发生侵害事件,有相关知识的孩子一定也会在第一时间报告家长和老师,及时将不法分子捉拿归案,绳之以法,避免后续可能的进一步伤害。
强奸、猥亵是所有犯罪中最令人发指的,而当魔爪伸向的是年仅7岁的女童时,这个人已经不能称得上是一个人,实在禽兽不如,不早日将他抓捕归案,难平心中气愤。
事件经过
小羽今年7岁,到了上一年级的年纪,父母长期在外工作,因此他们把小羽送到全封闭寄宿制民办学校——昭通市昭阳区文野学校就读。
2020年12月23日,小羽的父母接到孩子的老师打来的电话,称小羽的眼睛最近有些红肿,希望他们能接小羽回家带她去医院看看。小羽的母亲赶忙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还好医生说没什么事情,小羽的妈妈松了口气。
但到了晚上要睡觉时,女儿的反常举动却让她奇怪,自己去抱小羽时,她下意识地就会捂住自己的下体。妈妈脱下小羽的裤子,结果发现女儿的下体红肿。
这时候小羽才说,十天前她在食堂吃完饭回宿舍午休时,突然有个陌生男人来到宿舍掀开她的被子就开始摸她,年幼的小羽闭着眼睛不敢说话,后来发生了什么她也表达不清,只记得男人离开之前威胁她不要跟爸爸妈妈说,否则就把她抓起来。
小羽的父母赶忙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是阴道疼痛,外阴炎,阴道炎,处女膜陈旧性裂伤。
小羽的父亲熊先生找到了学校董事长,没想到董事长却说小羽这只是炎症,并表示不相信医院的检查结果,声称医院也是可以造假的。当熊先生要求校方提供监控时,校方却说学校的监控只有十天记录,事情发生在十天之前,已经查不到了。
目前小羽父母已经报警,警方已立案处理,邵通政府也做出回应,称会高度重视此事。
嫌疑人是谁
年幼的小羽无法表达清楚事情的经过,她只记得对她实施侵害的是一个瘦高的男人,穿黑色衣服蓝色鞋子。由于小羽入学不久,在学校里除了自己的老师并不认识其他人,所以也无法辨别嫌疑人的身份。
那么这个男人究竟是谁?
1,校外人员
如果嫌疑人是校外人员,那么身为一个封闭式管理的寄宿学校,为什么校外人员可以随意进出?更甚至是出入女学生的宿舍?学校的安保连这点都无法保障么?
2,校内工作人员
·从校长坚决不承认的态度,以及监控死角,超时查不到等等一系列校方的说辞,让我们很难不怀疑是学校内部人员作案。
·老师通知小羽家长时是说小羽眼睛有问题,难道她真的没有觉察到别的异常吗,还是说有什么事要刻意回避呢?
·校长死活不肯陪小羽做检查,并说出医院也能造假这种可笑的话,究竟是想逃避责任,还是有意包庇犯罪嫌疑人呢,我相信警方会给我们一个答案。
是否还有其他受害女童
犯罪嫌疑人利用孩子年幼无知,对“性”没有保护意识,才如此肆无忌惮地下手。小羽在十多天后,才被老师发现并通知了家长。嫌疑人如此轻车熟路,甚至在作案后不忘了威胁几句才大摇大摆离开,这么淡定完全是一个“老手”所为,那么是不是还有其他女童有着小羽同样的遭遇,而不敢跟家长说呢,这也是需要调查清楚的问题。
关于小羽
虽然经过检查,小羽的身体并无大碍,可以通过治疗恢复,但小羽心灵上的伤害却是无法弥补的,甚至这份阴影会伴随她的一生。
因此我认为
小孩子,尤其是女孩子的性教育工作一定要从小就做好,让孩子了解自己身体的重要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是每个家长不能忽视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就算校方一味逃避责任,甚至有包庇的嫌疑,但纸包不住火。我相信在警方的调查下嫌疑人终会落网,等待他的也必然是严厉的惩罚。
七岁孩子用交城乡居民社保吗?
7岁左右的小孩有社保卡的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的学生少年儿童医疗保险,需要持记录当事人户籍的户口本、当事人照片、参保费用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这么大了才参保很有可能被征收应参未参期间的参保费用。
注意这个参保缴费工作是每年集中办理,并不是随到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