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埋生母”的马某,不一样的观点认为能理解,你怎么看?
这几天的一则活埋生母的新闻引起大家的关注,声讨声一片,马某已越过了道德的底线,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要承受全国人民的道德谴责,同样因这位母亲而感动,她怕因为自己儿子坐牢,亲人之间存在着两难的境地。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能理解马某,这不奇怪,因为经历了才知道普通百姓做一个孝顺的孩子是多么的难。
为什么自古以来都在强调孝顺,而且是把孝顺归到一个人的道德准则上,还写进了法律,说明孝顺不是一件说说而已的容易事。老年人有句口头禅说:没父母的夸自己孝顺,没儿女的夸自己干净。先不说马某的母亲丢下12岁的马某改嫁,马某已经照顾了母亲三年,就说说在一个家庭里有一位瘫痪在床的病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说能理解马某的人都是有过同样经历的人。经历过的人知道家里有一个病人一个大人吃喝拉撒都在床上是多么可怕的事,而且每件事都要人替她做,还有病人家属要承担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压力,因为是自己的亲人,是自己的父母才会尽力照顾,如果是别人一天都坚持不了。有些护工不是因生活所迫为了挣钱多,是根本不愿照顾瘫痪在床的病人的。
虽然不知道马某是被生活所迫?是对母亲有怨恨?是嫌太脏太臭了?是......?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不应该把自己的母亲活埋,其实人瘫痪在床多年自己也很痛苦,这时候的人只是生存而不是生活,应该想个好的办法让年迈的母亲走完这最后的日子。
由此可见做为父母自己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是多么的重要,父母有一个好的身体是对孩子最好的爱,自己既不受罪也不拖累孩子们,当然生病是不由人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父母瘫痪在床的这样的家庭,生病的父母和孩子们都在煎熬中,没办法,总不能像马某一样吧,这就是人因血缘亲情而不离不弃。
“活埋生母”的马某宽,有人认为其行为可以理解,大家怎么看?据说马某在讯问中谈及作案动机时称,母亲生活难以自理,经常大小便失禁。有时候还会遭到王某芳的责骂。几个月下来,不仅家里臭气熏天,马某宽心里也憋屈一时想不开就做了这种事。
我们了解到马某12岁母亲就离开他改嫁他人!马某就一直跟着叔父生活,后来母亲年龄大了要人照顾了才回来这中间可以说母子关系淡漠!
在马某需要母亲呵护的时候她选择远离,而需要照顾的时候又回来。本来母子关系都很淡漠后来其母亲卧床不起需要人照顾关系更加恶化。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没有经历过的人不知道有多苦!病人心情不好不分白天黑夜的折腾人,一家老小都休息不好。如果只是几天几个月熬熬就过去了可是熬几年呢?又有谁敢保证自己不会崩溃?
我们强调百善孝为先,是母亲给了我们生命,所以马某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是不道德且严重违法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吸取教训。如何对待农村重病老人的养老问题医疗问题,这也是我们社会的难题!
>>案件进展
马某宽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
一位在大学任教的女网友说:“养老从来就不单纯是一个道德问题;当这个人面对压力焦灼甚至开始畸形念头的时候,可曾感受到有人会关注他帮助他;尤其当底层个体承受困境的时候,外界的关爱、帮助尤为重要。骂一个疯子容易,帮一个人不疯太难。”
大家好,我是叶子姐姐,一位情感领域的创作博主,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我也谈谈对这个事情的个人看法。
部分人认为“活埋生母”能理解,可能每个人的看法不一样,我不想抨击那些觉得可以理解的人,我只想表达一下自己的一些想法。我认为马某对母亲有怨气我可以理解,但是活埋生母这个行为我是绝对不能理解的。活埋生母的这种行为是非常的恶劣,应该被唾弃和谴责。
为什么说马某如果对母亲有怨气可以理解呢?
媒体报道,据知情人称马某宽自幼丧父,母亲在他12岁那年改嫁,随后带着弟弟妹妹一起远赴甘肃,将马某宽一人留在了靖边,他是被叔父养大的,直到他40多岁时,母亲才带着弟弟回到靖边,但一直跟弟弟住在一起 ,马某宽的弟弟身材矮小,严重驼背,是低保户,回到靖边后,一直是由母亲照顾他,直到去年下半年,王某年纪越来5越大腿脚不便失去了自理能力,就被送到马某宽家中,经常在床上大小便,马某宽可能是不堪忍受,最终选择将母亲活埋。
马某母亲虽然生了他,但是没有尽到养育的责任,母亲12岁改嫁的时候带着弟弟妹妹离开独留他一人在靖边,这给当时的马某幼小的心灵应该造成了很大的伤害。马某可能并没有感受到过来自于母亲的关爱,小的时候被抛弃,成年了母亲归来也并没有给予他关注和爱护,反而是成为了自己的拖累,母亲对于他来说没有太多的感情,可能更多的是仅有的一点点血缘关系而已。久病床前无孝子,马某本身家庭条件就不好,自己要养家糊口,还要照顾身体不好的弟弟和瘫痪在床的母亲,日子一团糟,身体的劳累加上内心的创伤,压垮了这个中年男人。面对目前的种种,我相信是个正常人应该都会对他母亲有一定的怨气。所以如果他对母亲有一定的怨气是可以理解的。
虽然马某母亲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但是这也不能成为他活埋生母的理由。活埋生母这种行为肯定是天理不容,人神共愤!
首先这种行为泯灭人性,道德沦丧。如果活埋生母都可以被理解,那是对中国伦理道德的严重挑战。如果这种行为都可以被理解,那中国的社会风气将会乌烟瘴气。自古百善孝为先,即使父母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子孙也是要尽到赡养义务。就像马某的母亲可能小的时候抛弃了马某,可能没有给她足够的关爱,但是也许当时的母亲也是被逼无奈,而且当马某把她活埋了被救出来以后,她还是替儿子求情,这也许就简简单单的母爱吧!小的时候,我们家里面重男轻女,我爸爸对我不好,每次吃饭都挑剔斥责我,经常让我干农活,有的时候还打我。小的时候我挺恨我爸爸的,但是随着慢慢长大,这种恨慢慢淡化,我选择原谅爸爸,那个年代都重男轻女,文化程度不高的爸爸也是那个年代的受害者,现在爸爸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了,原本不看好的闺女却成了最孝顺的一个。不是因为我忘记了小时候爸爸对我的不好,而是我选择了原谅,选择了承担起我该有的责任和义务。血浓于水,父母恩情大于天,如果因为父母的一些不好就不赡养父母,那还有什么伦理道德可言。如果因为父母病了老了拖了自己,就活埋父母,那还有什么人性感情可谈。
活埋生母这种行为是故意杀人,触及了人性的底线,严重违反了中国的法律。马某活埋生母以后,妻子询问母亲下落,却谎称送回甘肃老家,妻子报警后,警察盘问他还是不说实话,最后警察把她母亲救出以后也是一言不发没有悔改之意。活埋生母,故意杀人,却没有什么悔改之意,这或许是是马某法律意识淡薄,无知的可悲,但不可否认更是对中国法律的挑衅。这种行为绝对不能姑息,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犯罪了都可以被理解,那还要法律干什么,法律还有什么约束意义呢!
百善孝为先,贫穷不能影响我们的孝心拖累不能成为我们不孝的借口。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善待老人,人人有责,营造尊老爱幼的良好风尚,共建文明友善的新中国。
许某某为何非要杀害来女士?离婚不是也可以分到财产吗?
许某某和来女士离婚,家庭财产也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他就算分不到一半也应该比这个比例低不了多少,为何非要选择杀害妻子谋夺财产这条不归路呢?
相信有此疑问的人不在少数,但是如果我们分析一下来女士家的现实情况和许某某这个人的本性,这一切却都是必然的。
首先,来女士为人强势,许某某若真和她离婚,在钱的方面未必能得到多少
案发后,来女士前夫对媒体是这样说的:“家里面的钱我从来不管的,都是她在管,她还和我说,如果不离婚,我不光要把你的所有积蓄都花光,还去网络上贷款,这样离婚后你还要为我承担一半的债务。都把我逼到这个地步了,我还能说什么呢?2007年我们离婚了,女儿归我抚养,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
而和许某某结婚以后,家里的钱也是来女士在管,当然许某某和来女士的前夫还是有区别,前夫当年收入还可以大部分上缴给来女士了,而许某某和来女士结婚后自己的钱各种原因花的差不多,手头比较紧,而来女士的存款实际上基本都是她的钱。
所以来女士的七位数存款,若两人离婚,以来女士的性格许某某恐怕是得不到多少的。
二套房子难以分配
来女士家有二套房子,一套55个面积就是一家人曾经居住的那套,另一套110个面积也就是许某某想给儿子当婚房的那套。
这两套房子是回迁房,村上按照一个人头55平米补偿的,来女士一家三口两套房加起来刚好165个面积,但是要明确一点许某某虽然参与了人头分配,但是这两套房子的性质属于回迁房,也就是说无法办理房产证,无法交易。此外一些地方的回迁房户主无法更名,新业主的户籍也无法迁入房子所在的户籍地。
在这种情况下许某某和来女士就算离婚,房子无法过户,而且如果离婚肯定是许某某提出来的,就算许某某能获得一套房子,那也肯定是55平米的那套,这可不是心机重的许某某想要的。
许某某想要的恐怕是全部财产
从许某某前妻官女士的回忆来看,他其实是个强势的人,但是和来女士结婚后,他理财不善,手头越来越紧,夫妻的经济状况属于明显的女强男弱。
许某某若选择离婚,他自己清楚是分不到多少财产的,因为要算细账的话,两人结婚前来女士就借了他一笔钱让其做生意,他的鸭厂就是来女士资助的,这样算来女士不给他钱都是合理的。
所以经过酝酿,蓄谋已久的他终于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他的如意算盘是杀害妻子伪装成失踪,那么这些存款和房子就都是自己的了。
可惜还是那句老话,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对这个问题,我想高智商的许某某应该会想到,如果仅仅是离婚,不一定真的会分到财产。对一个在几年前就显得像大老板一样的人,他走南闯北不会不明白,离婚自己可以得到多少的好处。
当然,他之所以要杀妻子背后的原因,绝不仅仅为了财产这么简单。
我想他应该会掺合某些个人的情绪在里面。
一、杀妻原因
据许某某跟警方交代,他是因家庭生活矛盾,对许某某不满而杀妻分尸抛物的。
警方没有公布具体的家庭矛盾是什么?相信许某某已经跟警方坦白了。这种矛盾到底是什么?成为了许多人在猜测的一个谜,我们可以这么想:他跟来某某的矛盾必定不是一天形成的。
众所周知,来某某有工作,有两套房子,有七位数的存款,而许某某几乎一无所有,而许的儿子又长大,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
眼看年龄已经55岁了,要为儿子在杭州赚得一套几百万的婚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他大约是想到了自己年龄已大,又没有什么能力,而眼前的来女士正好有两套房子子,真是一块大肥肉。
当初他亲近来女士,也许是冲着这份财产来的。事发前他想过多次跟来女士商量过房子的事,而来女士一口回绝了。一个人被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它就会铤而走险。
二、他深知离婚得不到房子
对于一个视来女士为智商不高的人来说,他没有什么是不懂的。
许某某大约知道如果跟来女士离婚,他将一无所有。因为这两套房子是来女士跟她两个女儿的份额分得的拆迁房。
这份财产是婚前财产跟许某没有什么关系,虽然他们之间有婚姻关系,但是婚前财产并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他们离了婚,那就等于许某是净身出家,那么他跟他的儿子什么也得不到。因此他才有预谋地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杀害妻子,让她人间消失,自己便可光明正大地独占那财产。
从他的碎尸细节及过后买洗洁精把现场清洗的一干二净这些细节中,可以看出他是想让来女士消失的无影无踪,哪怕是警犬,也未能发觉。
只是百密总有一疏,他忘记了家里的水表骗不了人,因此事情败露,他也难逃其咎。
结语:人在做,天在看,聪明反被聪明误。作为一个人,不能心存歹念,我们应该走正路,做好事!愿悲剧不再重演!
我记得以前有部电视剧,描述了一位警察本想着将犯罪心理的一条问题向身边的朋友分享,却没想到由此发现其中一位朋友牵涉了一宗命案!
问题是这样的:一位女孩在参加自己母亲葬礼时候对一位男孩一见钟情。葬礼结束后,她怎么也找不到那位男孩,过几天,她把自己妹妹杀了。请问原因是什么?
大家都想不到原因,只有其中一位朋友说:因为她想再次见到那位男孩。
警察由此产生怀疑并追查得出真相。
警察说之所以会怀疑他,是因为他的答案太偏激,远远不是正常人考虑问题的方式。他能这样回答,说明他的思维方式已经不正常。
来女士与其丈夫因经济纠纷,许某蓄谋已久将其杀害。手段凶残,心思缜密,筹划周祥,事后却若无其事应对各大媒体,这鲜明的反差却越发地令人发指!
虽无明确证据,但一般拥有这种表现的人已经超过“正常人”的范畴,主要体现在心理上,怕是拥有类似反社会人格等心理问题。
所以,这类心理“不正常”的人不能用一般人的思维去理解。
祥林嫂的死因有哪些?
祥林嫂的死因有许多,大概为以下几点:
1:吋代的色彩。祥林嫂出生在旧社会,社会地位卑微,没有做人的资格,只有安于立命的社会现实。
2:阶级地位的烙印。祥林嫂一出身即为奴,在鲁四老爷家做奴隶。地位低下,毫无人权可言,做人没有底气,在封建礼教的打压下,垂垂老已。
3:封建社会妇女的必然遭遇。祥林嫂是旧社会底层劳动妇女的典型代表。虽勤劳,朴实,善良,安分守己,却逃不过封建社会对女人不受重现的悲惨命运。
4:性格的弱点。在那个年代,女人不反抗,似乎是常态。有着被压迫,被剥削的经历,却在时代,制度的压制下默默忍气吞声。
祥林嫂的死,有着那个时代的必然因素,也有着旧社会封建礼教“吃人"社会的残酷现实。假如祥林嫂活在社会,命运多舛的她,或许或有一米生活的阳光,让她活成人模人样,也卫尝不可!
祥林嫂的死因有三
一 以"三纲五常"为代表的封建制度是导致祥林嫂悲剧的社会原因
二 大众的愚昧无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
三 新知识青年的无力援助,是造成祥林嫂悲剧的直接原因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祥林嫂的死因自然有封建社会摧残的结果,但也有自己的疏忽。这也要具体分析,不能一味责怪鲁四老爷。
祥林嫂死于的不是贫穷和肉体上的摧残,而是封建礼教的精神控制,以及丧子的巨大心理打击!
祥林嫂是卫家的童养媳,比丈夫大十岁。
成为童养媳也就意味着,祥林嫂的娘家是依靠不上的,很早就将她卖做童养媳以减轻家里负担。
祥林嫂第一次婚姻没有持续多久,因小丈夫病死而结束。她虽然不识字,但遵从传统妇德,也就是好女不改嫁,想要从一而终的守寡。
然而,年轻的婆婆却不让她守寡,而是让她改嫁。
为啥?婆婆还有个小儿子,将来结婚需要彩礼钱。如果将祥林嫂嫁出去,婆家就可以得到彩礼钱为小儿子结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穷人就是这样无奈。
祥林嫂既然是童养媳,是不要彩礼的,但必须由婆家养大,婆家花费也不会少。
如果让祥林嫂守节,婆婆等于白白损失一大笔钱。
所以,如果不是因为这笔彩礼钱,婆婆也不会让人耻笑也要让祥林嫂改嫁。毕竟祥林嫂很能干,在家里也是一个劳动力,不是白吃饭。
但如果留住祥林嫂,小儿子就无法娶媳妇。权衡轻重,还是小儿子比较重要,婆婆也只能嫁掉祥林嫂。
当时的彩礼可不是小数目。
书中写:"她有小叔子,也得娶老婆。不嫁了她,哪有这一注钱来做聘礼?她的婆婆倒是精明强干的女人呵,很有打算,所以就将她嫁到里山去。倘许给本村人,财礼就不多;唯独肯嫁进深山野墺里去的女人少,所以她就到手了八十千。现在第二个儿子的媳妇也娶进了,财礼只花了五十,除去办喜事的费用,还剩十多千。......"
卖掉祥林嫂的收入,大体上相当于小叔子结婚的费用。
祥林嫂在鲁四老爷家议定的工钱,是每月五百文。八十千的财礼,等于她一百六十个月,也就是十三年零四个月的工钱。
如果不将祥林嫂嫁掉,他娘家确实拿不出这笔钱,小叔子也无法成亲。
但祥林嫂不愿意,私下逃走了,去鲁四老爷做女工。
大家注意,祥林嫂之所以当时能干,主要是因为她认为逃脱了改嫁的命运,心情很好,再苦的活对她来说都是甜的。
好景不长,婆婆追踪而来,将祥林嫂抓走,嫁给了山里的贺老六。
出嫁的时候,祥林嫂不愿意改嫁,试图撞死守节。但最终还是成亲了,说通俗点贺老六强奸了祥林嫂,后者无可奈何,只能一起过日子。
后来,祥林嫂生下了可爱的儿子阿毛!
谁知道,贺老六几年后因一场小病死了,祥林嫂再次守寡。
更悲惨的是,祥林嫂没有照顾好儿子阿毛,导致阿毛被狼袭击遇难。
于是,失节改嫁和儿子惨死,成为祥林嫂心头的沉重负担。
随后,祥林嫂被家里大伯赶走,成为无家可归的孤魂。
她没有娘家,没有婆家,没有丈夫,没有孩子,没有任何亲人,在当时是特例的特例了。
她沉痛于因照顾不利导致儿子的惨死,但也惊恐与失节改嫁后,被现实社会的鄙弃和阴间未知社会的惩处。
我们可以看到,在阿毛死后,祥林嫂的精神就不太正常,不然不可能反复的说同一件事。
但是,当时的社会是很冷漠的,所有人对她的遭遇并不关心,甚至嫌弃她的经历(其实今天也是一样)。雇主鲁四老爷家也不让她参加祭祀。
于是,祥林嫂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最终无法做工,开始乞讨。
当然,一味责怪鲁四老爷也不公平。鲁四老爷的所作所为在当年并不算过分。
鲁四老爷没有拖欠过祥林嫂的工钱,甚至在祥林嫂精神疾病时仍然雇佣她多年。
后期祥林嫂几乎不能做工了,鲁四老爷还是白养着她,最后才赶她出门。
这虽然残忍,也符合当时的社会。
鲁四老爷和祥林嫂只是雇佣关系,非亲非故,养了这么多年也算不错了。
我们看到,鲁四老爷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祥林嫂被抓走时,就要四嫂自己煮饭,儿子阿牛烧火。可见最多也就是普通小地主家庭,不可能永远养着一个精神病人。
而祥林嫂最后应该是自杀的。
为啥?
一是她过于伤痛儿子的惨死,这是一生无法扭转的梦魔,对任何一个母亲都是巨大的打击;
二是她的社会身份太差,几乎无法在社会上立足;
三是她的精神问题严重,雇主不可能养她一辈子,她又无亲无故,最终沦为乞丐,还不如一死了之。
在死前,她去询问鲁迅关于阴间、地狱的问题,说明她早就下定自杀的决心,只是还想知道死后的事情。
可以看出,祥林嫂怕下地狱,因为她失节了,但又渴望见到自己的儿子。
最终,她就是带着矛盾心理自杀的。
为什么选择新年?
对于一个孤独想死的人来说,新年万家欢聚对他是最难熬的。
祥林嫂的悲剧不完全是封建社会的压迫,其中最大的悲哀是因为自己疏忽导致儿子遇害。
其实,既然有大伯在,祥林嫂为什么不在自己劳动时,将儿子寄放在大伯家或者邻居家呢?
谁都知道,即便没有狼,年仅2岁的儿童一个人在家也是有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