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女司机开车失控自燃有没有可能是一起谋杀?
我看了这个事件的新闻和视频总感觉有些蹊跷。一种说法是女司机操作失误自己将车缓慢滑入沟中,然后发动机起火导致全车燃烧,自己逃生的时候头发还烧掉了一小部分但自己完全没有受伤,因为但忘记打开车锁导致老公和两个孩子未能及时逃生。第二种说法是说女司机下车问路忘记拉手刹导致车辆缓慢滑入沟里出现自燃的情况。但两种说法都有难于自圆其说的地方。
第一种说法,如果女司机操作失误滑入沟中,如果车辆不解锁她自己是怎么出来的?难道她下车又故意落锁了吗?即便车被落锁,一个大男人难道不会手动解锁吗?而且车辆并不是发生了剧烈的碰撞事故而滑入沟中,车内的人不可能因为碰撞事故而失去自救的能力。还有一个最大的可疑之处就是如果是从发动机处开始失火,火势不会立刻吞咽整个车辆,因为发动机失火的原因一般是因为电路或者油路破损所导致,即便是油路燃烧也不会是整个车瞬间剧烈的爆燃,发动机舱和驾驶室本身就有防火的阻隔,而且缓慢滑入沟中会导致车辆自燃本身就很蹊跷。这种情况更像是车内有易燃物品直接被点燃所导致的情况。
第二种说法同样很难成立了,女司机下车问路同样需要解锁下车,正常人谁也不会下车后在车内还有人的情况下取下遥控器把车落锁,而且两种情况都证明车辆是很低速的滑向路边,正常情况是根本不可能导致瞬间剧烈燃烧的,车内人员也不可能完全失去自救能力。
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是非常可疑的,但这类车辆失火应该并不难查明原因。包括死者的尸检也可以判断出一些端倪。如果是刑事案件我觉得是有一定可能性的,但真要是的话,作案手段并不高明。
首先我不怀疑这是场意外自燃事故。但是我总感觉一个35岁男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是有机会带着孩子逃生的,是什么原因让他散失了逃生的能力或者机会?难道真的是喝醉酒了?或者吃别的让人散失意志的东西了?俩孩子居然一个都没想办法得救,有点蹊跷
不可能是谋杀。
我们来分析下这起事故,首先,我认为这是因为起火造成的,车子为什么会起火,报道说车才半年,有车的人都知道买保险的时候一个自燃险,可是新车都不用买。
其次,女的下车后没有开锁,我认为是车子用了童锁,而且两个小孩是在童锁那一边,一般家里有孩子的,都喜欢落童锁,因为小孩太调皮。我认为五个人在车上的座位顺序应该是副驾驶坐的爷爷,没有童锁的那边坐奶奶,有童锁的那边坐了两个小孩,大家都知道小孩喜欢在一起玩耍,父亲坐在奶奶和小孩之间。由于女司机跳车比较急,没有来得及开锁,车子起火后,父亲肯定是手伸到前面把车锁给开了,然后爷爷奶奶能逃出来,可是两个孩子在最边上,车子起火很快,时间很短,等爷爷奶奶逃出来后,我们都知道父爱很伟大,估计逃出来的时间已经不够了,此时他想的肯定不是自己先出去,肯定想把孩子弄出去,我想当时最后死亡的时候,孩子应该是一个在父亲左边一个在右边。
孩子是可怜的,愿天堂没有痛苦
热点杭州消失女,热聊各种假设猜测,平台是否构成散播谣言罪?
不构成犯罪,并且我国刑法也没有散布谣言罪这一罪名,这是新闻热点话题,众所周知杭州女失踪案已经在全网形成热搜话题。
法律法规:
散布谣言罪量刑标准目前我国刑法是没有散布谣言罪这一罪名,如果散播谣言情节严重的,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可以按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知道,杭州失踪女属于新闻热点,客观存在,没有编造虚假信息,也没有造成社会恐慌,动乱,并没有造成社会秩序的破坏,因此不构成犯罪。平台也不会构成因为大量传播而犯罪。
希望网民朋友们做到:不传谣,不造谣,静静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相信一定会找到失踪女来女士的。
虽然笔者不懂法律,但像这种事情,肯定算不上散播谣言罪,即使最终来女士的事,被证实是子虚乌有,那也是她丈夫和她家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这肯定与平台无关,也与广大网友无关!
什么是谣言?直观的说,就是撒谎和胡乱编造的结合体,而且这种谣言的背后,都有一定的目的性,大部分都是为了抹黑自己的竞争对手,或者说对看不惯的某一件事,进行歪曲和造谣!
来女士失踪的事,很显然并不在此列,所有的信息和消息,都是有来女士的家人通过媒体发出,并且还发布了巨额悬赏的公告!
网友的各种猜测和分析,也都是从事件本身所展现出来的各种线索,来进行剖析和解惑,平台只是一个载体,它的功能就是让网友畅所欲言,但是只要网友触犯法律,也会有网警或者警方来处理,而且,现在几乎所有的网站和平台都有固定的一句话:“此观点与本平台无关,只代表网友观点!”
像来女士这种失踪案,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热点,虽然在情理上,有点不太合适,但是,你不能否认的是,她确实引起了很多网友和平台的好奇心!
来女士失踪后,很多平台和网友都对此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分析,这种分析和猜测是非常合理的,毕竟,来女士一下子“人间蒸发”的确是存在的事实!
(图片来源网络,侵权请联系!)
如果没有的事情说成了有,那就是散布谣言,可是她这个事本来就是存在的事情,人们只是议论、讨论、分析、猜测这件离奇失踪事情,何来的散布谣言呢。
来女士丈夫思路清晰的太可疑。
从来女士丈夫的采访中,可以看出来他的思路好清晰啊,还有他的心态好稳啊,一点都不着急的那种感觉,也没有一点的担心的感觉。
从他讲述的具体时间来看都是一个最大的疑点,他上厕所的时间记得特别清楚,而且什么时候发现蓝女士不见了的时候,时间也特别的记得清楚。
既然他记得这么清楚的时间,可是他却不找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有他认为他妻子的智商是不高的,离开小区也不可能是一个人离开的。
那么既然他妻子智商这么低,那么她的工作中的时候是怎么办的呢?那她在工作单位的时候,她的同事她领导都有没有觉得她智商低呢,若真的低,那她工作当中肯定会有些问题出来的。
可是,她还是在她工作单位干得很好呀。退一步来说,既然他知道他妻子的智商很低,那为什么发现她不在的时候却一点都不着急,直到单位打电话找人了,他才开始打电话到处找人。
网友的有些猜测也是警方的猜测。
从案发后到现在已经20来天了,网友们也一直都在猜测,在分析,在讨论,可是他们猜测的讨论的有些也是警方的考虑。
可以说这种分析猜测有助于警方破案,而不是说在散布谣言,因为大家都在专注于这件事情的时候,就把整个事件的分析透彻了。
警方有警方对案子的看法,但是广大网友的评论也有他们的道理。关注这件事情,是担心来女士,是希望来女士只是玩失踪,而不是真的死亡了,也是在为来女士讨公道。
大家都在讨论这件事情,这件事情的关注率就特别的高,关注率越高的事件越容易受到重视,不管案件多么的复杂,不管她丈夫有什么隐情,最终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一件事情发生了,他真实的存在着,人们才会去关注它,如果没有存在的事情的话,人们怎么去关注呢?关注本来存在的事情,又何来的造谣呢?
为什么要有热点?就是要让人关注的呀,没人关注,那叫什么热点呢?既然关注了,可能就会有各种的猜测评论呀,议论呀,这是肯定的啊。因此根本就不存在造谣与散布谣言一事。
当然了,随着事情时间的推移,也有一些人在造谣是事实,比如化粪池里找到了什么尸体呀骨头啊之类的。后来,警方都出来辟谣了,都说那是谣言,有些人确实是在借这个机会炒作抓热点。不然也不会在人家小区那里拍直播。
网传关晓彤涉嫌姐姐去世相关事件,工作室起诉造谣者,发生了啥?
昨天还看到说关晓彤涉嫌入狱的消息,为什么网络上总有这么多人喜欢造谣生事,喜欢伤害别人了,还没有真实的官方的消息出来,网上一些键盘侠匿名就可以随便乱说话了吗?对于造谣者必须起诉!
关晓彤的姐姐已经去世6年了,怎么还有人拿一个亡者来说事?关晓彤和姐姐两个人长相不像,性格不像,姐姐是男人发型,男孩性格,外向豪爽,是做生意的,而关晓彤长相甜美,身材高挑,一脸公主相。
姐姐去世的时候关晓彤才16岁,平时没见过她提起姐姐,人家自己家的亲人怎么可能天天挂在嘴上,心里有就行了呗。
关晓彤比姐姐活得幸福,要身材有身材,要长相有长相,小小年纪,事业红火,是王牌对王牌的常驻嘉宾,这是天命,又遇见了白马王子鹿晗,有人说他俩分手了,本身就是男女朋友,合合分分也正常,何况吃瓜群众也搞不清,如果真的分了,关晓彤才22岁,恐怕追她的不只有多少个排呢。
有人说关晓彤偷税、漏税、洗钱,刚刚还看了她的节目,怎么可能呢?只要没官宣,就不可信。
关晓彤最近突然登上热搜,有造谣者称涉嫌偷税漏税等负面事件,关晓彤工作室现已发出回应,太离谱,称律师已取证。
关晓彤姐姐名叫关晓珊,是商人。起因是网上有人造谣说关晓彤姐姐关晓珊的去世和关晓彤有关系。
起因仅仅是造谣者认为关晓彤最近没有在公共场合提起过姐姐,由此被许多不知情的网友加以传播扩散。
最终造成了此次热搜,关晓彤工作室称已经进行法律取证,将依法保障自身。
其实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积极工作,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是最关键的。网络发言一定要谨言慎行,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我们能看到的是关晓彤近期作为王牌对王牌王牌家族的常驻嘉宾,和沈腾、贾玲等一起参与王牌对王牌相关综艺节目。
我们能做的就是积极等待,不传播来源不真实的消息,不要乱传消息,就是对受中伤人最好的帮助。等着官方消息。不要无端猜测。(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