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求子无果杀人求婚出轨_林冲人物传记两百字?

小编 100 0

林冲人物传记两百字?

《水浒传》中有 108位好汉,每个人都是那么的肝胆相照,虽然他们比起官府而言,是更加的体恤百姓,喜欢劫富济贫,给贫穷的老百姓造福利,但是他们也都有着自己的前科事件,所以108好汉各个性格不同,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林冲的性格。

关于剧中林冲的性格,我们可以来看看以下两点内容:

第一、林冲前期的性格虽然非常的讲义气,但还是比较会隐忍的;

第二、在意外杀人流放后,林冲性格变得坚韧不拔,敢爱敢恨。

首先,林冲在没有被陷害以及逼迫的时候,他的性格是非常的和蔼可亲的,而且很讲义气,在工作上也懂得隐忍,甚至在自己的妻子被第一次调戏时都选择了隐忍下去。

其次,在林冲多次选择隐忍的时候并没有换来别人的体谅,而是得寸进尺的调戏自己的妻子,让林冲在冲动之下,下了杀手,后又被陷害流放,林冲在流放的时候被欺压的他奋力反抗,火烧山神庙,然后在雪夜上梁山,之后他的性格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变得敢爱敢恨,做事果断。

另外,林冲所有的一切都是逼不得而为之,他本性是非常的善良。

林冲前期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职责就是护卫京城的保卫工作,放在现代就是保安队长这种职责,后来被陆谦高俅两人陷害,带刀误入白虎节堂,刺配沧州,后来又被陆谦陷害火烧草料场,被逼无奈杀了陆谦和两个虞候,手上有了人命官司,彻底回不到以前的日子了,连夜冒着风雪上了梁山。从上梁山后为了梁山的发展立了不少功劳。最后因为不满宋江招安,被宋江气死了。

林冲是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有万夫不当之勇,因生得"豹头环眼,燕颔虎须",人称豹子头。

衙内结仇

林冲妻子张氏(又称林娘子)去东岳庙上香时,被殿帅府太尉高俅的义子高衙内调戏,幸得使女锦儿告知林冲,将其喝止。但高衙内淫心不死,又使高俅的心腹虞候、林冲好友陆谦,骗林冲外出饮酒,其乘机对张氏施暴,幸为林冲赶回得免。

误入白虎堂

高太尉为设计陷害林教头,事先暗中命人将自己的宝刀卖与林冲,过了几日后再让下人以看刀为名将林冲带入太尉府,欺负林冲不认识路把他带入了白虎堂。白虎堂为军机重地,林冲这等下级军官是没资格进的,更不许带刀进入。等林冲惊觉时已晚,高俅突然出现,指控林冲携刀私入白虎堂,欲行刺自己。林冲百口莫辩。高俅本想制其于死地,但在开封府尹的周旋下,林冲被判携刀私入白虎堂,刺配沧州。

野猪林被救

林冲被陷害刺配沧州途中,由公差董超、薛霸二人押送。这两个公差早已被高俅收买,图谋于路途之中杀死林冲。在路过一个酒店之时,二人故意使用开水给林冲洗脚,并给他换上一双草鞋,使得林冲脚底磨出大水泡。在野猪林时林冲被二人绑在树上,险些被杀死,幸亏他的结义兄弟花和尚鲁智深一路相随,林冲被鲁智深"大闹野猪林"相救。

棒打洪教头

其后林冲路过"小旋风"柴进府上,柴进见他是赫赫有名的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心中大喜,厚礼款待。洪教头随后前来,此人极度傲慢,对林冲步步紧逼,引发了柴进的不快,再加上柴进想看下两人的本事,便安排了两人的比武,还设了25两银子的彩头。林冲迫不得已和洪教头比武。开始林冲让着洪教头,不用兵器和之争斗,但是洪教头不领情,结果林冲轻松击败了他。洪教头羞愧地离开了。

风雪山神庙

林冲被发配沧州牢城后,凭借柴进的书信,被分配负责看守天王堂,几经周折后被分到看守草料场的工作。他在草料场看守时,又遭到陆谦、富安(高衙内亲信)放火暗算。因大雪压塌住处,无奈来到一个破旧的山神庙暂住一宿,林冲才幸免于难。正因此才凑巧听见门外陆谦和富安、牢城管营的谈话,得知自己已被陷害的真相,而且差点被害死。恼怒中,林冲终于爆发,提枪戳死三人,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 可以说,正是这次事件,才使得林冲对官场仅存的美好愿景化为泡影,走投无路,不得已只得投靠梁山。

丽江抱走小孩嫌犯的动机会是什么?

丽江抱走小孩嫌犯的动机会是什么?

根据公安机关通报,嫌疑人已经被抓获。至于嫌疑人抱走小孩的动机,这个并未对外透露,可能还在调查中。但是,这个犯罪动机(目的)对于定罪量刑却是至关重要。

按照刑法规定,抱走他人小孩,有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或拐骗儿童罪。两个罪名虽然只差一个字,但刑罚相差甚远。按刑罚规定,拐骗儿童罪的最高刑罚是五年有期徒刑,而拐卖儿童罪的起点刑罚是五年有期徒刑。拐骗儿童犯罪的最高刑期仅仅是拐卖儿童犯罪的起点刑。而罪名的认定,与行为人犯罪目的直接相关。一般来说,拐骗儿童犯罪多数是因为没有子女,意图拐骗儿童自己抚养。拐卖儿童犯罪基本则是为了谋取利益。我们现在对于案件事实知之甚少,仅仅这样确实不好认定是拐卖还是拐骗。刑事犯罪的证明标准相当之高,若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则至关重要。有的犯罪嫌疑人为减轻自己的刑罚,不排除往轻的层面陈述。

感觉他们是一对夫妻,年纪有点大,他们应该抱来养的,拐卖的可能性不大。

他们是一对中年男女。男的51岁,女的54岁。具体的动机警方没有公布,@英雄拒绝黄昏 猜想他们是抱来养的,理由如下:

一、他们年纪大了,没有了生育能力,又怕老来孤单寂寞,所以索性就抱一个来养。

二、他们应该在这周围转悠了一段时日了,一直在物色对象。

三、他们不想通过正当途径去领养小孩,才想到这个馊主意。

四、他们应该没有买家,初步判断不像人贩子。

五、他们不愿在人贩子手上买,因为他们拿不出这一笔钱。

因此,他们的作案动机应该很单一,就是为了抱来养。

如果不是人贩子,在量刑方面相对会轻些。他们究竟为什么要抱走小孩?他们已经归案,相信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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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庆幸孩子已被成功解救,希望判处人贩子死刑,也希望判处买孩子的人同责

8月25日7时许在永胜县永北镇大山上一山洞内找到被抱走的男孩,并在永北镇境内将犯罪嫌疑人何某伟(男,51岁,云南永胜县人)、熊某秀(女,56岁,云南永胜县人)抓获,缴获白色涉案车辆一辆

作案动机

我觉得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买卖孩子,因为只有人贩子为了钱财才可以光天化日之下做出这样的事情,因为在人贩子看来,只要成功拐到一个孩子,就可以收获那么多的钱财,而且不需要什么成本,被钱蒙蔽了双眼,他们才不会关心受害者家属是什么样的心情

希望警方可以查到买孩子的人,跟人贩子判处同一样的刑责,因为如果不是这群卖孩子的人,也就不会有人贩子存在了,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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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想偷孩子自己养

这种可能性应该不大,就算偷也应该偷一个年龄比较小的,再说了,他们也不敢光天化日之下干这种事,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拐卖孩子了

希望法律可以给予人贩子严惩,因为他们伤害的不只是一个孩子,更是孩子身后的家庭,孩子被偷走的时候,作为家属悲痛欲绝的心情我们可想而知,好在孩子成功获救,同时也希望各位家长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要再让人贩子有机可乘

为什么古人会说“万恶淫为首”,而不是偷盗或者是其他的呢?

“万恶淫为首”就是说,万般罪恶中,贪婪是最邪恶的,俗语说,富贵生淫心,饥寒生盗心,贪婪就像是鸦片一样,能是人上瘾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人们能做到,富贵不能淫,贫穷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也就没有恶果,人一旦贪婪无厌,那可能就是一发不可收拾了谢谢[微笑][心]

古人云“万恶淫为首”这句老话说得很有道理,也非常现实,俗话还有一句“色字头上一把刀”这个说法也完全正确。社会上一般刑事犯罪案例,多是由“淫”而起,为贪一时之快,争一“色”之好,争风吃醋大打出手,甚至造成杀人伤命的后果,最后走上了不归之路,这种案例时有发生,也并非新闻,总之祸首就是那个“淫”字所起,譬如前段时间那些落马的“老虎”,和名噪一时的名星主播们,同样也是由贪淫而起,离心离德,背离初衷和党性,结果受到法律的严惩,并落下了这个可耻下场,还遭万人唾骂,值得吗?我认为做人要自律,有个度,要尊纪守法不能超越红线。实实惠惠做事,踏踏实实为人,平平安安度日,这才是最好的做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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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古人会说“万恶淫为首”?其实完整的《增广贤文》中是“万恶淫为首、百行孝当先”!我们先来说一说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候有一个《周礼.地宫》中说到,每年农历三月三,有一个叫“春社”,(庶民)老百姓男女都要到野外去幽会生子,不去要受到处罚的。所以那时候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我们历史上有几位有名的圣人都是那时候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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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时,汉武帝的母亲王志生下一个女孩后,被招进宫的,作为汉景帝的嫔妃。她生下了汉武帝刘彻,但是王志的姐妹都不是一个父亲,母亲臧儿还生下了同母异父的弟弟田蚡和田胜,她们都不是一个父亲。大将军卫青和皇后卫子夫以及姐妹在贫民时都不是一个父亲,他们只知其母叫卫媪,不知父亲是谁。说明当时的庶民(老百姓)都是乱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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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时,不说宫廷里老子娶儿媳,后妈嫁儿子,女皇招面首,公主找和尚。民间诗人李白周游全国,并留下来许多脍炙人口千古的诗词,也留下来淫诗,原因是他一边周游一边嫖娼,真是做到活学活用。“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作者元稹,他不是一个情种白马王子,而是一个渣男,在他手上过女子无数,这里就不多解释了。举世闻名的白居易也是一个渣男,他一生蓄养家妓数百,还写过一首诗:“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意思是:我家的家妓每过三年,我就嫌她们老了丑了,又换一批年轻的进来,十年间换了三次。唐朝不但官吏、商人、诗人等乱性,普通老百姓也是乱哄哄的,这里就不一一例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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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八大诗人之一,宋朝大诗人苏轼(苏东坡)也是好一口,年轻为官时喜欢养妓,40岁时娶十二岁王朝云为小妾。丢官时周游各地嫖娼,最后老死在妓院,由妓女们共同出资安葬。苏东坡生前还作了一首歪诗“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这首诗是写给朋友张先的,张先看后并没有生气,并回了一首诗:“我年八十卿十八,卿是红颜我白发;与卿颠倒本同庚,只隔中间一花甲。”张先浙江湖州人,四十岁中进士,七十岁官居尚书都郎中退休。年轻时喜欢嫖娼,他曾经与一个小尼姑好上了,老尼姑将小尼姑藏在近湖的一个阁楼上,张先划船架梯,爬进阁楼与小尼姑寻欢。张先的小妾为他生了四个孩子,张先88岁去世,小妾整天哭哭啼啼,她30岁悲伤过度也早早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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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期整个社会是“宽容和开放”的,他们信仰的是道佛两教,所以对言论并不当一回事。北宋的程颢程颐兄弟俩提出的“灭天理、去人欲”,当时并没有人去理会。到了南宋朱熹办了67所学院推广儒学,也没有人来禁止。朱熹说出“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没有人来反驳。朱熹延续了“灭天理去人欲”的程朱理学,但是朱熹自己受用小寡妇、养两个年轻的尼姑、将死去儿子的媳妇肚子搞大,被参了一本,朱熹被认为是伪学。宋朝是宽容的,朱熹自己也承认了这些龌龊事,宋宁宗没有要他的脑袋,只不过处理了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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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朝是儒家鼎盛时期,他们采用了“专制和严酷”,当然要用程朱理学的“灭天理、去人欲”了。特别是对待女性的“万恶淫为首”!明清两朝没有“强奸罪”,只有“通奸罪”,主要是针对女性的。明朝时期发生了许多“万恶淫为首”的案例。譬如:在嘉兴假尼姑奸淫尼姑庵里的尼姑;北京寺庙和尚们借观音求子奸淫香客案;湖州尼姑们奸杀书生案;采花大盗奸淫百多未出阁小姐案。这些案件一一告破,涉案的庵寺和庙寺都被烧毁,案犯全部斩首,官吏升官,百姓欢呼。清朝也是非常严厉,发现奸夫淫妇不是坐木马,就是睡猪笼,真是“万恶淫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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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今天我们的社会还有许多人卖淫嫖娼,特别是那些贪官污吏、歌手明星、娱乐导演、富贾豪商,他们富贵思淫乐,不想为祖国作出贡献,不为中国崛起作出应有的努力,一心花天酒地。他们的“淫”就是万恶之首和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