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与习俗区别?
迷信 指对某一些事物迷惘而不知其究竟,可又盲目地相信其说。
习俗 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从历史沿袭而巩固下来的,具有稳定的社会风俗和行为习俗
迷信是人们对于并不清楚的人或事物的盲目信任或者崇拜。例如,以为只要祭拜神佛,就可以消灾免难--而不是按照真正的宗教教义去修行和做人做事,这是迷信。
习俗是指一个地区或者一个民族从古至今形成的一种习惯。例如,我国的一些传统节日,都是有典故形成的。
迷信专指人们对某种事物或现象的盲目相信。狭义的迷信使人们相信占卜、风水、命相,进行测字、请神、驱鬼、看风水、符水治病等活动。
迷性活动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从事迷信活动的人装神弄鬼,妖言惑众,主要目的是为了盈利。民俗,简单的说就是民间风俗,它是人们创造和世代相传的生活文化,是约定俗成的风尚、礼仪、习惯和禁忌的总和。例如春节放鞭炮、正月十五吃元宵、八月十五吃月饼等,都属于民俗范畴。
为什么当今社会还会出现个别拐卖妇女儿童的现象?
谢邀,拐卖妇女儿童现象的背后,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暴力,就像贩毒一样,虽然贩毒的代价很高,也抵挡不住暴富的幻想。
马克思曾说过,存在100%的利润,人们甘愿铤而走险,存在300%的利润,人们甘冒绞刑的风险。
作为长期在办案一线工作过的徐sir,非常清楚,拐卖妇女儿童背后的利润非常巨大。司法办案显示,拐卖一个父母儿童可以获利数万元,有的获利十几万甚至更好,而人贩子的付出只是路费而已(犯罪成本暂且不谈)
上面是从法律犯罪成本分析,拐卖妇女儿童还有一些社会因素。
一是因为男女比例失调,拐卖妇女有市场需求。大家先别笑,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我国男女比例确实有点失调,在一些落后地区、贫穷家庭,娶不起媳妇很正常。面对天价彩礼,还不如买一个媳妇更划算。
二是年轻人不想生育或者不能生育增多,拐卖儿童也有市场需求。现在工作节奏快、工作压力大,很多年轻人就丧失了生育能力或者不想生孩子,于是很多没有生育能力的家庭会从人贩子手中购买孩子。当然这也是犯罪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回到姚明的一句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要减少拐卖妇女儿童,首先我们玩对收买父母儿童说不!!!
拐卖妇女、儿童那是有市场,为什么在中国没有把男人买回家当丈夫的。
为什么那些喜欢买媳妇的人,为什么买小孩当自家孩子养的人,我想问他们一下:缺父亲母亲吗?可以买个老年人做父母养起来。
我想说人不是商品,尊严属于所有人,我说的是道德与法治我更需要法律保障人权给所有的尊严,人道主义是平等的人道主义.不是自以为可以非法买卖得到的就是人道,我说这些可能是对某些娶媳妇难又想买媳妇的人是一种侮辱,我得到都是一切都是合法的,我没法理解非法手段获取利益的人,我对人贩子的态度就是让国家执法者该怎样处理就怎样判刑。
每当看到被拐儿童的母亲撕心裂肺的呼喊时,任何旁观者都会动容。试想,养了多年的小狗小猫都难以割舍,何况是有血有肉、天真无邪的儿女。
法律对人贩子还是铁面无情,刑期少则几年,重的判处死刑,在这高压的态势,还会有人挺而走险,无所畏惧。这就是存在的买方市场。
从人性的角度,买家大多是不生不育,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思想,买孩子也是为家庭传宗接代,延袭香火。但他们内心还是存在些微的邪恶,忽略了被拐儿童的父母,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的感受,自私中夾带着泯灭的良心。
公安是拯救被拐儿童。法律对收买者还是比较宽容,不均衡的入刑标准,买卖双方势必更加猖獗。人贩子多是贫困地区出来的,而买家生活条件比较富足,穷人靠拐卖致富,买孩子又是求子心切,这就是屡打屡犯的犯罪起因。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戳。非州国家宁可把珍贵的象牙烧毁,也不让偷猎者谋利。买卖儿童同理,对收买儿童的买家视为犯罪,经济上以买方价格处以数倍的罚款,刑事上也不能网开一面,入刑三、五年,加大刑法的处罚,才能有效遏止拐卖儿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