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电影“异次元杀阵”的结局?
随着智障打开最后一个出口.久违的阳光出现了..(这里女学生和建筑师的谈话很经典,其中建筑师"沃斯"说了一句话:"外面的世界,只是无限愚昧的人性")。
谁知浑身是血的警察再次出现,残忍杀害了女学生,也刺伤了建筑师.当他半个身子探出最后的出口时,建筑师抓住了他的双腿,而定时移动的魔方也开始运动.警察被碾死在出口,建筑师再一次的随着房间移动到那无底的空间...
唯独,智障呆呆张开双臂,迎接在那发白的阳光里..耐人寻味..
扩展资料:
异次元杀阵1角色介绍:
1、孤独症患者:
数学天才。
2、逃狱及传感器专家:
擅长越狱。
3、女医生:
年纪在50岁以上,未婚,没有孩子,有妄想症。
4、女学生:
数学天才,性情温和,善良懦弱,在警察变相抛弃智障时没有提出反对,也体现了她对愚昧无知的人性的逆来顺受。
5、建筑师:
开始大家都全力寻找出路,只有他无动于衷,后被胁迫说出自己建造外壳。善良勇敢,厌恶愚昧的人性,宁可留在立方体中,对女学生有好感,在她死后与警察搏斗并间接杀死警察,对自己建造了立方体有罪恶感。
6、警察:
这是片中最为复杂的角色。他既拥有一个优秀警察所具有的能力,又能抛弃自己的职责,乃至杀人。
突发!青岛45岁女律师疑似被15岁女儿勒死,怎么回事?
悲剧,现在孩子学习压力大,作业超多,家长望子成龙,老师课堂上蜻蜓点水,总之教育未理顺,家长正确看待孩子成长,适当减轻作业负荷,教师尽职爱岗,爱护学生,家庭和学校关心未成年,。
女儿杀死律师妈妈确实令人痛心,同时也让人感到震惊!为什么整天和法律打交道的妈妈却教育不好自己的女儿?
事件回放:5月23日晚,女儿以帮妈妈按摩为由,用绳子将其勒死后,装入一个行李箱中。据称,女儿在案发后接受警方调查时承认,涉案所用的绳子都是提前准备好的。案发后,女儿反锁家门,一个人和行李箱中母亲的遗体待了两天一夜,直到东窗事发。
据说这位律师妈妈在民事、房地产及刑事诉讼等方面颇有研究,执业4年办案150多件,还曾担任当地媒体 “黄金楼市”栏目、《青岛财经日报》房产栏目特约律师。在常人看来,妈妈是大律师,女儿自然也应该知道遵纪守法。但从女儿狠心杀死妈妈这件事来看,有3点值得思考:
一、单亲家庭的教育。这位妈妈离婚后独自带着女儿生活,或许因为感情上给她的伤害,使她把自己全部情感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上而疏于对女儿的关爱。
二、母亲对于女儿的重要性。单亲家庭的孩子大多缺少安全感,母女相依为命,女儿会把很多的情感依附在妈妈身上,一旦妈妈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事,女儿的身心或许就会受到伤害。
三、怎样对待女孩的青春期?青春期,是让很多家长头痛的问题。这个女儿的年纪刚好是逆反心理特别严重的时候,敏感、多疑、恐惧等等心理情绪波动很大,这就需要妈妈给予更为贴心的疼爱。
女儿或许只有15周岁,或许可以免于刑事诉讼,但无论怎样,亲手杀死妈妈的痛或许会纠缠她一辈子。
因此,无论父母工作有多忙、多累,对于自己孩子的教育也千万不能松懈。家长一时的不耐烦,或许就影响孩子一生的健康成长!(文中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很难接受,也很难相信这样的悲剧,15岁的女儿将母亲勒死!
但这的确就是事实!
5月26日上午,微信群里中有一则山东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女律师“因意外不幸于2020年5月23日在家中去世,享年45岁”的讣告在流传,之后死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发出同样的讣告。
张扬律师好端端的,遇到什么样的突发事件?怎么会不幸在家中去世的?
说出来都不敢相信,凶手竟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据了解,张杨律师的家庭是一个离异家庭,她一个人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女儿今年15岁,在读高中。张杨的女儿对警察交代作案过程时说,自己其实一直都有杀死妈妈的念头,周五在学校里就有这样的考虑和想法,但是并没有去实施,直到周六晚上,自己借口给妈妈按摩,然后趁妈妈不注意,从后面用绳子将其勒死,并把尸体装在行李箱里。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女儿杀害母亲后,并没有远离,也没有出门,更没有告诉任何人,而是将门反锁后,就陪着和行李箱中母亲的遗体待了两天一夜,直到最后被警察发现!
一股悲凉之意直穿脊梁骨!
这孩子怎么了?她是什么样的心理?她怎么会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事情?
父母情感不和,双亲离异,单亲家庭的某些问题已经像是一颗毒瘤一样住进一个幼小孩子的心灵,这颗恶毒的种子在她与妈妈不断出现的矛盾冲突中迅速膨大,以致于控制不了它的魔性,从而产生杀害母亲的想法。
要知道,这个女儿的心理已经出了严重的问题,但遗憾的是单亲妈妈在日常的管教过程中却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妈妈可能最为关注的是女儿的学业成绩,是希望女儿将来能够学有所成能有出息,毕竟单亲妈妈带孩子太辛苦,所以她把自己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女儿身上,因此上可能平时对女儿的教育和管教就非常严格,给女儿的压力也特别的大。
但遗憾的是,妈妈全身心的想让女儿能够成分成人成就事业,但却没有想到自己的一片苦心,却给女儿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再加上,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本身对女儿就是极大的伤害,在单亲家庭中生活,安全感的缺失,踏实感的缺失,父爱的缺失,以及在学习生活中无依无靠的那种失落感,所有的这些不良因素和情感叠加在一起,就导致了这个悲剧的发生。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情告诉我们,在关注孩子学业成绩的同时,其实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更为重要。
我们可能给不了孩子更多,但我们可以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家庭环境和氛围,孩子将来干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心理。
女儿脑瘫16年,哈尔滨一男子不堪重负杀死亲闺女,获刑15年,能减刑吗?
个人认为不能减刑。这是有关于道德方面的问题,个人虽然也很同情理解他的,还是觉得不应该给予减刑。
回顾一下这个事件,其妻子离婚,十六年独自带女儿求医问药,不断的为了她的女儿去各地想办法治疗,每年话费好几万元,虽然都用来给她治疗但是病情依旧不好转。在他这种情况下,有人不顾及这些还跟他结婚,并且对他都脑瘫女儿也很好的情况下,女儿却不接纳,可能是小孩子青春期原因,叛逆心理,弄伤了继母,最后没办法送她去学校受教育,希望有用,但是被退学了。
再怎样,她的女儿在她父亲为了照顾他一直受着重大压力的情况下还这样子想做,毫无疑问,给为了照顾她的父亲造成了更多的麻烦,以及对现在这个新的家庭造成了更大的压力,最后在晚上女儿熟睡后,其父在心里崩溃的情况下,才导致了其父亲痛下杀手。
对他父亲想表示理解,自己已经最大努力的不断保护女儿,而且自己一个人承受不了多少压力,在他们压力大而且很困难的时候,一个女人还愿意跟他再结婚,愿意照顾他们,再结婚以后,继母对女儿也还好,一个16岁少女还是有叛逆心的,而且不是亲生母亲,但是行为太过激烈,导致受伤,最后使他崩溃。
据法院判决
李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因为女儿智障不具备自理能力,为摆脱其应尽的养育责任而杀人,犯罪后果严重,其辩诉的为社会减轻负担的内容荒谬,违反法律精神,违背社会公德,法庭不能采信。
虎毒不食子,这也是一种道德问题,再怎样也不要杀害自己的孩子啊,这是跟不良性质的犯罪,说实话如果每个父母都这样社会就乱了。
这是小编的个人认为支持的话点个赞,如果有不同意见,请在下方评论,如果真的有某些错误会改并加以采纳,谢谢。
事件回顾:今年4月10日,租住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的李某将熟睡中的16岁脑瘫女儿杀害,随后投案自首。11月24日9时30分许,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两院院长联手,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故意杀人一案。最终,法庭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公诉人起诉查明,今年4月10日,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三道街租住的李某向警方主动报案,称自己杀死了亲生女儿李小某,李某随后带警方指认了犯罪现场,李小某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已经死亡,颈部有明显勒痕。随后,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李某。
据李某当庭供述,李小某是先天性脑瘫患儿,从一岁起李某就带其四处求医问药。出事当天,李某得到医生通知,检查确定李小某病情再无好转可能,李某觉得非常绝望,回到家后,看到已经16岁的李小某仍然吐字不清、走路摔跤、生活不能自理,想到家里家徒四壁,李某非常伤心
因为李小某不与父亲交流,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李某心中郁闷,便独自饮酒至深夜,萌发了摆脱负担、一了百了的想法。于是,李某用剪刀剪断了家里用来晾衣服的电线,做成了锁扣,将熟睡中的李小某勒死。
对于醉酒杀死脑瘫女儿的这件事,小编认为这是不可原谅的,绝不能减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面对着杀害了亲生女儿的罪犯,能获得减刑吗?不,不能!
从道义上讲,他杀害了自己的脑瘫女儿,是因为他无法支付起医疗费用,真的已经无能为力了。加上酒精的作用,一时冲动干了傻事。“她去了,就能解脱”,想到这,他干了。一个活生生的花季少女从世界上走了,监狱多了个落寞的身影。我们可以理解李某的这种行为,毕竟如果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多少会有点走极端的思想,但是我们不能那样。都说虎毒不食子,难道我们连老虎这种低智商的动物都比不过吗?
从法律上讲,你犯了多大的事,你就要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两者之间不可逆。所以,对于李某的这件事,我们可以理解他的行为,但是并不能为此得到减刑。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大概说的就是这个吧!
男子杀害自己亲生的脑瘫女儿,虽然事出有因,但其行为令人发指。看到这个问题,下面一大片评论不能减刑,我想可能大家搞错了减刑的法律意义。
首先,减刑是针对执行期间(即服刑期间)
我想很多人认为不能减刑,主要是因为“虎毒不食子”,这名男子的犯罪性质太恶劣了,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但是减刑跟他的犯罪性质没有多大关系,除非是判处死缓又限制减刑的才不得减刑,显然他还没有到那种程度。
男子的罪行应该受什么样的处罚,以及他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法院在裁判中已经考虑到了,对他判处的15年有期徒刑就是他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而减刑属于执行期间的范畴,是对他服刑和改造状态效果的综合考量,如果他服刑态度良好,本人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就可以减刑。
我们可以评价他判决判的轻了,但不能剥夺他拥有减刑机会的权利。
其次,减刑有法定的适用条件和限度
这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男子,如果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这里的“可以”是给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综合考虑给予减不减、减多少的裁定。
如果这个人有一技之长或者见义勇为的勇气,在监狱里面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技术革新,或者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又或者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等等,这些构成重大立功的表现的,就是应当减刑,这里的“应当”是必须哦。
当然,减刑也是有限度的,像他这种情况,减刑也最多不能减到原判刑期的一半,也就是最少也要服刑七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