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吃梨误吸导致窒息,120来后没给相关处置只是心肺复苏,患者死亡,医院有责任吗?
120到达后肯定先进行紧急抢救,看看能不能让病患恢复自主呼吸,并且异物吸入导致窒息,要取出异物需要手术,120急救肯定不具备这个条件,处置并无不妥之处,如果抢救一个不成功就被追究责任,以后还有医院和医生愿意出120救人吗。
常州13岁男孩被困火中,他三步操作沉着自救,每个人都该看看, 你怎么看?
我们在遇到火灾时,应该怎么处理才能更有效的自救,常州13岁的男孩用沉着冷静的自救,为我们演示了教科式自救,告诉我们在遇到火灾时不急不躁,一定能够得到自救。
2019年5月31日晚18时30分许,常州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武进区湾里新村72栋一户居民家中失火,有一名13岁男孩被困火中,消防员赶到现场后,迅速将防盗门切开,及时将被困男孩救出。参与营救的消防员都被浓烟给呛到了,真的太辛苦,最美的逆行者。
据了解,13岁男孩发现失火时,屋内火势蔓延,烟雾弥漫,根本无法逃离,男孩第一时间想到自救,采取了三步自救方式,第一、立即躲进卫生把门关上,第二、打开淋浴喷头,对准门缝喷水,防止烟雾(一氧化碳)进入卫生间,第三、从窗户往下扔东西并大声呼救,让周围群众及时报警及确认被困人数,为营救赢得第一时间,教科式的三步自救,让男孩最终得救。
据记者事后采访男孩,13岁男孩讲述了被困火中的情况,当时屋内有烟,有很呛的味道(浓烟),感觉是烟还很热,躲进卫生间,先把门关上,再用淋浴喷头喷门缝,向窗户扔东西并大声呼救。当时只有男孩一个在家中,父母还没有下班,外婆将男孩接回家后,就只有男孩一人独自在家中。如果男孩当时没有自救,很有可能吸入过多的一氧化碳中毒,随时有生命危险。
聪明睿智的男孩,遇事沉着冷静,不慌不燥,说明家庭和学校对男孩的安全教育进行普及,在遇到火灾时可以立即想到通过紧闭卫生间房门和用淋浴喷头喷水门缝,防止浓烟进一步扩散到卫生间,为自己得到营救争取了时间,有很强的火灾安全观念。
火灾发生以后,被浓烟呛死的人数是烧死的4~5倍,在一些火灾中,被困人员是先吸入浓烟中的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然后才被火烧的。浓烟致人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是一氧化碳中毒,在一氧化碳浓度达1.3%的空气中,人呼吸两三口气就会失去知觉,呼吸13分钟就会死亡。所以发生火灾以后的自救是非常重要的,13岁男在无法逃离时,选择进入厕所,有充足的水源,就可能防止浓烟进入卫生间,就避免了一氧化碳中毒,把对自己的危险降到了最低,并为自己得救赢得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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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童被困邻居家车中,窒息死亡,谁的责任?
谢邀。
看过这个新闻,而且很难过。
看看经过,天意难违,什么是巧合,这个案例就是,没有责任人,没有如果和假设只有悲哀的结果。
也提现的人本质性的东西,发生事情以后很快就接受现实,马上就会找各种理由来索取赔偿了,即使不可能的事情也要找理由。
说说责任人吧,车主没有责任,因为,车门不是必须要锁的,可能忘记或者就是平时不锁车门。孩子是自己上了别人的车并且无意锁上车门,无法打开。
责任人就是孩子父母,平时没有教育好,并且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千万不要感情用事,责任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6月20日,广州花都发生了儿童被困车中窒息身亡的事件。两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没了,真让人痛心。
据说,出事的两名男童是四岁的康康和五岁的小健,两人都是堂兄弟。6月20号上午10点半左右,小男孩还在自家门口玩耍,大约半个多小时后,家人叫他们吃饭时,才发现不见了。一家人焦急寻找,却到处都找不到,直到下午一点多时,警察找上门来才发现小孩出事了。
原来,两个小孩私自进入离家200米远的邻居家,爬进停在院里的轿车内,因触碰车内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就这样活活闷死在车里了。
警方调查称,俩小孩年龄太小不懂脱困,因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 这件事情的责任方主要是家长监管不力。然而,家长的反应却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孩子妈妈称,两个孩子的遗体仍在殡仪馆,出事以来,同在一个村内,车主却未现身。“没有一句道歉,也没有任何说法。” 家属在承认自己失责的同时,也认为是车主没有锁车,才让小孩有机会进入车内,才会酿出悲剧,家属提出车主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作为车主却万分委屈,他明确表示自己百分百是无辜的,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他同时提出几点:
1、自己并不是特意不锁车。车锁之前坏过,自己也是准备拿去修的,没想到这下就出事了。
2、车就停放在自家庭院内,两男孩是私自上车。
3、小孩子离开视线两分钟,家长就要马上去找了。而今跑到200米远的别人家里,家长都不知道,这是家长的失责。
4、小孩在车内死亡,车是绝对不能开了,能否卖得出去还是个问题。
5、家里的房子是新装修的,院里死了人,很晦气,很忌讳。
网友也力挺车主无责。确实,作为家属,小孩去世很让人伤心,谁都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家长监管失责才是最大的过失,但不能以“死者为大”的博同情方式,来对车主进行道德绑架,从而要求别人赔偿。
如今私家车很普及,儿童车内窒息事件也屡屡发生。据说,一辆小轿车如果关紧车门车窗,在阳光下暴晒半个小时后,车内的温度会飙升接近45℃。而人体所能承受的温度是41℃、42℃。孩子在这样的车内呆30分钟,就有可能中暑窒息,甚至是死亡。
那么,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呢?
一、任何时候都不要将年幼的孩子单独留在车内。
二、车主应养成锁车前朝后座看一眼的习惯,以免将孩子忘在车内。
三、要养成锁车后再拉一下车门的习惯,确保车辆已被锁定。
四、当发现有孩子单独在车内时,请立刻询问周围是否有车主并报警。
五、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不能随便进入无人的汽车内。
六、教孩子自救常识,如拍打车窗、按压车喇叭、使用碎窗锤、打开驾驶位中控锁、儿童按钮等等。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只有成年人提高警惕,多一些细心,多一些耐心,多一些责任心,防患于未然,才能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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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的孩子,不在父母的视线里,却跑到了邻居家的私家车里,并且死亡,这个责任怎么定,我觉得必须要清楚的了解事件发生的详细过程!
孩子是怎么进入到车里的,是谁把他放进去的,还是他自己跑进去的?车停在了哪里?车的主人知不知道车里进去了小孩?孩子的父母干什么去了?
如果邻居家的车停在自己家的院子里,邻居也不知情,孩子跑进了车里,那么这个责任就是孩子父母的责任!男童才2岁,父母不看护好,怪得着别人吗?因这场意外导致男童死在了邻居家车内,车主的心里会有多大的阴影呢?所以,如果邻居对一切一无所知,那么,我觉得邻居不应该承担任何的责任!
但如果邻居知道孩子在车内,或者是邻居给抱进车内的,并且未做过任何相应的提示和告知男童父母,我觉得邻居就应该承担很小很小的一点责任!这个责任不是法定的责任,而是从人道主义的方面来说的!
所以,单凭提问中这仅有的几句简要概括,我觉得我分析不出来事件的具体发生的原因,自然也无法准确的确定责任的问题!单从目前提问中的线索来看,我个人的观点是,男童父母的责任是最大的!当然这只是针对意外事件而做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