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困难群众捐款要经民政局同意吗?
向困难群众捐款我认为不需要经过民政局同意。只要你有这个意愿,可以直接捐现金或者转帐都行。但如果经过民政局下辖的红十字会去捐款,你会收到捐款证书,有多一些荣誉感。
民政局是干什么的?
1.登记工作
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2.救灾工作
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3.优待工作
提出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工作。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安置政策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4.收养救助
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工作。
5.外来接待
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6.驻地迁移
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民政局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各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3、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草案、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5、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6、统筹推进本市城乡社区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7、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8、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9、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10、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11、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各区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2、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捐款12.7万,烟台民政局开展2019捐助活动助力农村抗旱, 你怎么看?
捐款或者做慈善这种事情,本来就不该在前面加上一个“我们”这样的前缀词。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立场态度以及客观条件。
如果做慈善这种事情,要建立在“我们”,也就是大家都要统一行动,弄出个标准模式来,统一按照规则给钱的话——这就不叫捐款了,叫税收。
每个人做慈善的做法不同,我觉得旁人不要强求别人和自己一致,最好。
说说我做慈善行为或者捐款的态度吧。
首先,确定这件事情的真实性。接下来,就应该各行各法了,不要强求统一。
我这两年一共捐款过几次,如下:
第一,微博上某地方公安系统官博发的,某基层民警得了鼻咽癌,我按照公布的消息捐了钱(有平安XX的公安官方微博背书,可信度没问题)。
第二,前年在我孩子出生之前,我在某媒体上看到一个新闻,一个得了白血病的孩子,非常痛苦,对自己的母亲说:妈妈你把我埋了吧。(此事情有当地媒体做了深入报道,可信度无疑)
当时我即将有自己的孩子,就实在不忍心看到孩子这么痛苦,那是一种即将为人父的心软。
于是我想办法找到了这位孩子的父亲,打了七万块钱给他,本来打算捐十万,不过刚好当天我微信转账额度不足,于是打算过两天再打三万。不过两天后,孩子的父亲发消息说,医疗费用已经凑齐了,不再接受捐款,感谢大家。于是我没有再继续追加捐款。
第三,我的一个资深的读者告诉我的,一位读者家里有人患病,经济紧张。而那位遇到困难的人,其实并不是我的读者,而是找我帮忙的这个读者在其他小说作者的粉丝群里认识的。我核实了一下这件事情的真实性后,就找到了遇到困难的这位兄弟本人,给他打了一笔钱。和他通电话的时候,那位兄弟感动得几乎快哭出来了,他说万万没想到,我会和他联系给他提供帮助。能感觉到,他一条汉子,被生活的压力逼迫得到了何种地步。他甚至对我说,五哥,以后有什么用得上我的地方……我没等他说完,就直接打断:给家人治病要紧!
之后,这三位,我都从来没有联系过。我也没有过问过,捐出去的钱,他们做了什么用途,或者说,我也没有去问,病是否治好了,是否康复了,是否从深渊之中重新走入了幸福的阳光之中。
因为,我不敢。
我其实本质上是一个心特别软的人。我很害怕听到坏消息。
对于这样的求助事情,我已经做到了我能帮助的事情,剩下了,只能交给老天了。
如果说我继续过问的话,万一患者没有得到康复,那么这样的坏消息,我真的不想知道。
只能心里祝愿他们一切安康吧。
这是我个人的态度和做法,不强加任何人,有不同意见也是你的自由,也别强加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