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失联9个月留下4个娃,根据已知线索她能去哪里?
认为根据网传综合消息可知失联了九个月的这名女子在失联近半年之后的6月2号,用身份证买了一张从江西抚州到南昌的车票,接着6月3号又再买了一张从西安到银川的车票。
期间除了还买了一张别人打不进的电话卡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了。
那么这些消息相距1月4号其丈夫发现妻子失踪并立即报警有五个月时间。
假如能确认是失踪女子本人使用身份证,就可以肯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原因,她这几个月并没有像燕子一样飞得很远,而是仍然生活在江西、亦或江西附近。
当然也有可能是母子连心的原因,无论同丈夫感情是否不再了。
但是由于挂念子女,一直在进退的犹豫中徘徊了近半年,最后才在6月2号远赴银川。
假如是这样,那么作为曾经是浙江省金华剧团的花旦,或许有曾经因表演而熟悉的人可联系暂时隐居,而丈夫并不知情。
从这条线索也许可以作为了解这个女人离开的原因和可能落脚的地方。
而且从她特意买了张别人打不进的电话卡可知,她不希望别人打扰自己。
可是她却仍然想随时可以联系别人,这个别人应该就是她割舍不下的子女亲人了。
当然,凡事总也会有出乎意料的结果。
假如6月2号是别人使用她的身份证,那么既可能是被某个人偶然捡到身份证使用。
也可能是人被控制后,被控制的人在使用她的身份证。
从使用身份证购买远赴土地面积近万平方公里,二百多万常住人口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来看,应该有着为永远失踪作铺垫的目的。
倘若是这样,凶多吉少也未可知。
不过,从目的而言,家庭有着四个尚且年幼子女要抚养,丈夫应该离不开她的帮助。
而且从老夫少妻的年龄相配而言,似乎也不应该舍得对她下手。
当然,网络上还是有人认为可能像杭州女子失踪案一样。
这个网友的根据应该是指失踪女子丈夫在去拿1月4号妻子把车停在一家店铺门口留给店主的车钥匙时的描述。
其时是第二天的1月5号,据店主描述称当天这个女子打扮相当神秘,穿着黑衣服,浑身上下都包裹得严严实实,带着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在外面。
不过,丈夫称妻子在去年就开始注重打扮,并经常同网上男子聊天,而且抱怨丈夫赚钱太少了。
况且他们夫妻共有四个孩子需要抚养,最大的是八岁的女儿,最小的是只有两岁的儿子,而且还有一位84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
显然,根据这些信息,什么样的结果都有可能,或许这将又是公安相关人员劳心劳力的辛苦。
失联九个月,所有人都在探寻她能去哪里,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件事的背后。
95年出生,丈夫声称已经结婚12年,这就意味着吴女士在13岁的时候就“嫁给了”她的丈夫。
13岁啊,即使是出于自愿,那也是违法的!
而且丈夫还有84岁的老母亲,即使算他是老来子,母亲四十高龄产妇,那这个丈夫至少已经四十岁了。
十二年前,13岁的吴女士嫁给了大自己15岁的丈夫???
17岁时生了第一个孩子,然后连生四子,从剧团小花旦变成照顾老人的农妇,年纪轻轻沦为生育机器,说是“自愿”,谁信呢?
还有她的娘家人,但凡是正常人家都不会嫁出年仅十三的幼女,古代都得等到及笄(十五周岁),她离家出走之后,她的娘家人还帮着“女婿”给她夺命连环call,难怪女儿和他们也不再联系了!
被困了十二年,她从前无法反抗,如今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她想逃离,想过自己的生活,能成功“失联”九个月,她为此得做多久的准备,作为一个母亲,能让她放弃自己的四个孩子,可想而知她是遭遇了什么才能下此决心!
不要助纣为虐了,让她逃命去吧
“杭州女子失踪案”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会被判处什么刑罚?
从杭州女子碎尸案的作案手法上,和犯罪嫌疑人许某的前后报案的过程心理上,完全证明许某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就是判处死刑,连缓期的机会都没有。因为许某使用的是穷凶极恶灭绝人性的害人手法。从案件的侦破过程中,许某不但不配合警方,反而还欺骗警方的破案方向。并且自己杀死来女士后,还去报警转移警方破案的思路,在警方破案侦破期间,许某一直还没有任何自首的表现和迹象。所以许某并不适合任何减型的要件,只有判处极刑,等案件终结以后,立即执行死刑才是犯罪嫌疑人许某应有的下场,才能够平息全国人们的愤怒。使被害人来女士才能够在皇泉路上得到安息。
最高刑法可判为死刑,许某某因性格缺陷、多次向妻子炒股借钱被拒,回迁房装修意见存在分歧等原因,产生不满,而将其残忍杀害
为来女士的遭遇感到心痛,遇人不淑,找错老公,最后把自己的命都搭上了。
来女士名下有两套房,而老公却时时刻刻想着,如何谋取老婆的钱财和房子的分配权的问题,因为他一直都想把大房子给和前期所生的儿子,但是来女士不同意。
他就做了一系列精心的准备,将其残忍杀害,并分尸抛弃,而且是扔在又脏又臭的化粪池里。
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许某利的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极为恶劣,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继承权,许国利和儿子分文不得
来女士是被害,未曾留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继承人是子女和配偶。但是,许某某犯了故意杀人罪,就丧失了继承权。
法律明确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如此折腾,许某某却一分好处都没捞到,最后还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真是应了这句话,做了坏事,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夫妻恩爱是假象,古人言,娶妻娶贤,嫁人嫁德
钱财比人品,更重要。
来惠利和许国利表面恩爱,其实两人都关系早已裂缝,而且闹过矛盾。
来惠利的大女儿曾经跟爷爷抱怨过,她后爸许国利装修款都要贷款,炒股赔了很多钱。许国利当初去上海开养殖场,一度赚了70——80万,后来因为炒股全都赔完了。
杭州女子失踪案感悟人生的不幸和灾难,都是因为遇人不淑,识人不清,所以要选人品好的人去交往,人品比钱和房子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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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某犯的应该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所以,许某某可能会判死刑,也可能是无期徒刑。
杀害、分尸、粉碎、冲进化粪池
7月5日凌晨,许某某趁来惠利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并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通过马桶冲入化粪池、部分骨骼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使得民警在40度的高温下奋战了25小时,对38车污秽物冲洗筛查,才找到了来女士身体组织。
事后毫无悔过之意
许某某将妻子残忍杀害之后,面对警察、媒体、亲朋好友,一直都显得很淡定,并且表示妻子失踪了自己也不担心。
警察来找他调查情况,他还跟自己的女婿抱怨警察老是来找他。
许某某杀害来女士,杀人过程极其凶残,且事后完全没有后悔之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强烈建议判死刑,无期徒刑都不足以让他害怕。
杭州失踪女子,许某弟照顾侄女,为什么会被这么多人理解为贪财?
回答:人之初,性本善。
许国利对妻子做了极其残忍,伤天害理的事情之后。
他们家最受影响和无辜的人是谁,就是他们的小女儿(12岁)
他们12岁的小女儿未来的路该怎么办?
谁来抚养她,谁来当她未来6年的监护人?
陪伴她健康,快乐,平安长大。
根据她现在的情况来看:她的直系亲属是没有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均已去世。
半血缘关系的监护人:同母异父的姐姐,
同父异母的哥哥。
这两人和她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从理论上来说并没有直接的抚养义务。
旁系亲属有:她妈妈的娘家人,还有父亲的兄弟,也就是她的叔伯。
她妈妈的姐姐现在是暂时养着她。也就是她的大姨,据说大姨年龄也大了也有自己的家人,家庭要养。
只能暂时承担抚养她的责任。
从这几个人的情况来看:叔伯最合适养她,同是许家姓,又和自己的爸爸有着血缘关系,顾及兄弟情义和面子。
心疼自己的侄女,不让她成为孤儿,无依无靠,想法很好。
叔叔伯伯想要抚养她,要面对的社会舆论和压力也不小。
第一:侄女的房子,来女士去世之后,她家的两套回迁安置房,现在是没有房产证,无法交易和买卖。等到确立了房子的归属
他们家的房子2套,按照继承法,是由她和来女士的大女儿继承。
还有家里的父母遗留的存款,都将是她们两个的。
接收了侄女,做了她的监护人,如果她没有房子和存款还好,别人会说这个叔叔伯伯没有私心,对自己的侄女那么好,什么都不图。
关键就在于她手里的存款和房子,接收了她,别人会说你图什么,养她不就是图她的房子和钱吗?
谁不知道,无利不起早,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面不知心。
叔伯即使没有那个想法,有理也说不清楚。
其实,叔叔伯伯帮她是好心好意,不能用恶意去怀疑别人的心。
帮侄女,帮她是情分,不帮她是本分。
叔叔伯伯也有自己的家庭要养,真的抚养了她,长期的相处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不仅要花钱,花时间,花精力,要培养和教育,她愿不愿意听都不知道,尤其她已经是12岁了,进入青春期了,青春期的叛逆,波动是很大的,又经历了父母亲这么一件事的影响。
真的义务去帮助和抚养她,自己的家庭,家人会不会同意,好不好相处。
她懂不懂得知恩图报和感恩,都不知道,因为她没有和他们怎么相处过。
许某的弟弟表示愿意照顾侄女,其实是一件好事,这能看出来这一家人的善心,毕竟扶养一个孩子是一件很艰苦的事情。
但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他被理解为贪财,我认为也在情理之中。
第一.这个小女儿可能是唯一一个来女士的财产继承人,7位数的存款和2套房子加一起也有上千万,小女儿只有11岁,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己的独立人格。这不难不让人想象这一家是奔着巨额财产去的。在这个社会,有多少家庭是为了房子和票子弄得分崩离析,妻离子散的。
第二.许某弟和许某为亲兄弟,我认为任何人扶养女儿都比他要强。首先只要看到他们就会想到许某这个杀人犯,作为受害人的女儿,现在可能不是要面对而且尽量远离这个生活环境,这对于孩子的教育和以后的成长至关重要。许某弟愿意扶养她,不是明智的选择。
第三.自古以来,只要涉及到钱这个话题,永远都说不清,也看不清。正如许某一样,在别人眼里他是老好人,总是笑嘻嘻,但是谁能想到他是个分尸杀妻的人呢。人性这个东西呀,不能去揣测。
我认为,许某的女儿可以交给相关福利机构去扶养,至于巨额财产可以交给信托机构,等到女儿18岁以后再给她,这是最好的选择了,也免得社会争议。
要知道杭州的失踪来女士留下的遗产,有两套房产和高达7位数的存款,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怎么算都价值几百万,对于11岁的小女儿来说,也是一笔不菲的遗产。这个时候谁最先跳出来,愿意说抚养她,都有可能会被理解成为贪财,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现如今杀人嫌疑犯许某某的弟弟表示,愿意替其兄来照顾这个侄女。从情感上来说,有血缘关系的叔叔照顾侄女,本无可厚非。就抚养权的事情来说,杀人的嫌疑犯许某某在法律上并没有义务和责任来接管。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既然没有抚养的义务,背后又涉及到金钱,是很难不被人怀疑目的性的。
换言之,如果这11岁的小侄女自己并没有继承遗产的可能性,如果此时嫌疑犯的许某某的弟弟提出来照顾侄女长大,或许众多网友会纷纷为他的善意举动而点赞。可是,我们不能够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来女士之所以被许某某杀害,也正是由于他们在关于房产的分配和钱财上一直以来产生分歧而造成矛盾,许某某心怀不满进而心生怨念,采取了极端残忍和冷酷的手段,杀害了来女士。
作为犯罪嫌疑人的直系亲属许某某的弟弟来说,从网友对于事件的了解和看法来说,大家很难从情感上认同许某某的弟弟会真心照顾这个侄女。杀人的事件本身的起因就是因为房产和钱财,现在面临着小侄女有继承大多数遗产的可能,在其还有姐姐的情况下,提出抚养这个侄女,怎么能不让人怀疑其出发的动机。
假如小女儿被许某的弟弟收养,即便是现在许某某的弟弟,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不会对其继承的钱财动歪脑筋,可是在谢谢,这个小女儿现在只有11岁,距离长大成人能够独立生活还有好多年,谁能保证这件事情风平浪静之后,许某的弟弟用各种理由和借口,对其遗产下手呢?谁来保护这个小女孩合法的权益呢?这才是众多网友真正怀疑,许某弟照顾侄女,被理解成为贪财的真正原因。
或许,嫌犯许某某的弟弟是一个心地善良,心胸宽广之人,领养子女抚养长大也只想表达自己的一份心意而已,并不是真正为了来女士的遗产,众多的网友,有些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是现实的社会告诉我们,只要是常年的生活在一起,一定会爆发矛盾,更何况还有许多人担心他的弟弟会不会像他哥哥一样,为了钱财心狠手辣。
所以不论嫌犯许某某的弟弟,是出于真心愿意照顾这个侄女,还是出于假意为了背后的钱财,此时此刻,他的任何所作所为,都会被人很容易意的理解为贪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