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杀人案,嫌疑人悬赏额升至30万,对此你怎么看?
曾春亮,在牢狱中已经度过了18年,刚出狱3个月,又开始频繁作案,两起案件三条人命,视人命如草芥。较之前犯罪行为更加变本加厉,肆无忌惮,受害人并没有与凶犯有过过节,所以这个人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一切行为都在自绝于人民。
1.社会危害大
凶犯杀人完全没有任何顾虑,全凭其心情,对于周边的每一个人来讲,这都是一个巨大的隐患,大家不能一直生活在这种担惊受怕的环境中。并且凶犯现在的心理,应该就是破罐子破摔,反正已经杀人了,都是死刑,所以接下来,他的任何犯罪行为,都是有可能的,也很可能会出乎意料,所以必须第一时间抓捕,保证所有民众的安全。
2.抓捕难度大
曾春亮之前有过多次入室盗窃的案底,可以说对违法犯罪轻车熟路,对警方的侦破方式也有一定的了解,在逃逸过程中,就敢第二次犯案杀人,就是一个直观的体现。虽然现在曾春亮被锁定在一个较大的区域,还需要逐个对各个小区域进行排查,保不齐他会三次作案,这些都给抓捕,带来了一些困难。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警民同心,一定会在最短时间逮住凶犯,让其自食恶果,得到法律的严惩。
这个叫曾春亮的杀人嫌犯,目前至少背负三条人命,有位协警也在抓捕其行动中牺牲。
这样的危险的刑释人员,本来即犯过罪,蹲过监,本身恶性深。
8月8号,其入室残杀二人重伤一人后逃亡,在逃亡期间,于8月13号,又残杀了一个驻村干部及重伤一干部。
这罪大恶极的人,身上携带有危险作案工具,谁发现其行踪,谁可能即有杀身之祸。
一般人看到他都对其避而远之,不敢近前,那样会错失抓捕最佳时机。
将曾春亮这一歹徒重赏悬红30万,说明该嫌犯危害极大,到了须快速捉拿的危急关头,想必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在当地警民编织的天罗地网下,有理由相信,该嫌犯逃亡的末日已时日无多,缺吃少喝,饿都会饿死。
冀望此凶嫌早日被抓获归案并伏法,以消除极大的社会安全隐患,还当地一个太平,给受害者家一个交代。
我认为现在抓嫌疑人是第一要务,多少钱花的都值。嫌疑人明知自己是死罪,他能躲几天就躲几天,遇到反抗的肯定会下狠手。所以,花多少钱都要抓到他,击毙也应该放到计划之内。抓到后走法律程序,为受害人申冤。
在嫌疑人伏法之后,接下来我们要开展好反思,整个法律体系全部进行反思。
一是在累犯的改造教育上,有没有改进的空间。对于累犯和多次犯罪人员,不适用于减刑措施。
二是对出狱后的累犯和多次犯罪人员,建立电子跟踪信息系统。详细掌握其行踪去向,对重点人员进行定期走访,防止其再次发生犯罪行为。
三是对接警处理,要慎之又慎。对于有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社会安定迹像的人员,进行重点盯守和抓捕,防止案件中出现的受害者家属两次报警,门口安装了监控,犯罪嫌疑人仍然进入室内杀害两人,造成一人重伤的案件发生。
四是警力前置必须加强。像我们这个城市的警察,看到最多的就是交警。而路面上的巡逻警力很少见到,一旦遇事,才从各个派出所里出警,耽误出警时间。应该把大批的警力放到路面上,还有部分便衣警察暗中巡视,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五是学习西方国家的警察巡逻方式,警察上街可配枪,赋予紧急情况下动用枪支的权力。现在的犯罪方式发生了变化,出手就是要人命的招法,再沿用老的办法根本行不通了。
但愿社会一片安宁,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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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凶犯落网后,受害者家属打扫房间,为什么又发现了遗留物?
曾春亮这个狡猾的狐狸一定在康某家住过一段时间,而且应该是在第二次案件发生之前,趁着康某一家都去医院照顾孩子,趁机溜回康某的家中。
吃着康某家冰箱里面的食物,喝着矿泉水,甚至还躺在床上睡觉,还不忘抽几口香烟。这样的场景真是让人害怕,难不成被害人的住宅不应该重点搜索么,在案情发生之后,如果在住宅楼里找几个警察蹲点。
那么曾春亮会更快被抓到吧,而且在第二次行凶杀死扶贫干部后,曾春亮跑去了哪里,还换了身衣服,脸上也干净得很,这是从山里回来么。
如果不是的话,那是不是藏身在村民的家中,等待着机会跑出去。在这个案件里还是有很多疑点的,同时也可以看出曾春亮胆大包天,受害人的家都敢藏。
还好这个杀人犯已经被抓住,不然的话闹得人心惶惶的。
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因为一般人来说被发现了以后都是觉得嫌疑人会快速逃离,不会想到嫌疑人会再次返回,这也是这个嫌疑人不一样的地方,嫌疑人喜欢反其道而行之,从整个案件来看,嫌疑人和其他犯罪有很多不同之处,最重要的是嫌疑人反侦查能力极强,再者他的报复心特别强,三就是他杀心特别重。
在嫌疑人第一次入室盗窃被发现,伤人威胁不许报警后逃离,但是他并没有逃离很远,而是在附近徘徊,在第二次携带作案工具进入当事人家中的时候,留下了作案工具,但是在后来时候只是发现了作案工具,并没有发现其他,案发后,在嫌疑人被捕,家属看到案件破获,于是才决定对现场进行一系列的清理 ,在三楼到四楼的楼梯上发现了烟头和矿泉水。
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很有可能是第二次潜入案发地的时候,曾经上到三楼上面去,在上面呆了很久,甚至很有可能他曾经在上面等待受害人一家回来,甚至已经打算对受害人下手,最终第二次为什么没有直接下手,而是选择第三次才下手,为什么会这样,这个目前不好说,但是说明了他已经起了报复的心,这也是第三次进入杀人的原因。
嫌疑人自身进入这一家,目的就是看上了这一家富裕程度,而他为什么会杀人,虽然说他自己是报复对方,但是从他连续三次进入同一家,说明他认死理的人,他认准了一件事,那就是一定要去做到,他要杀这家人,所以他会进行多次的准备,抓到机会就会下死手,这次他就等着这家人年轻人离开了才下手。
他是已经踩点多次,这次他抓住了年轻人出去才下手,他三次潜入这一家,说明这一家其实也没有多少防范意识,第一次潜入可以理解,第二次被潜入,说明了大意,第三次潜入杀人,说明了完全没有任何防范意识了,连续几次都没有做防范,所以说发生这次事件,也是有一定原因的,在楼道上面的一些垃圾,应该是多次潜入留下的,具体是哪一次一次不好说,反正三次都顺利潜入,说明这一家其实并不难进入,所以出现那些东西其实也就不奇怪了,三次进入。
这个问题,我个人是这样分析的。
曾春亮第一次潜入康家,是7月22日晚上。他的目的是看上康家这个大户人家,想偷点钱财和贵重物品,以解囊中羞涩。不料当日早晨,康母因女儿要从深圳回来住一段时间,就上三楼打扫卫生,推开门发现曾春亮睡在床上,吓得大叫。曾春亮怕暴露,就用螺丝刀顶住其脖子,威胁不准喊。康家长子康伟闻信后,进来先扯开母亲,与曾春亮搏斗受伤后,见其没有偷走什么东西,就放曾春亮走了。临走时,曾春亮威胁母子俩撂下狠话:不许报警,否则杀了你们全家。
当日,康家报了警。警察十多分钟就赶过来。如果排除警察走过场,应该是会对曾春亮所居住的房间进行搜查。即使警察不搜索,康母与康伟也应该仔细搜一下。可到了7月24日,康家人再次打扫卫生时,竟又发现床下有绳索、手电筒、衣服等作案工具。这只能说明曾春亮很可能7月23日晚又第二次潜入了康家。
7日24日,康家又报了警。警察过来收走了作案工具。应该说,民警也好,康家人也罢,不可能大意到连三楼到四楼的楼梯口有多枚烟头和四个矿泉水瓶以及坐过的一本书都没有发现,这是不合常理的。因为你们也是走楼梯间上三楼的,四楼楼梯间与三楼是相连的吧,应该一踏上三楼就可发现。由比推断,曾春亮在7月24日晚,也就是警察收走床下作案工具之后,第三次潜入了康家。从喝光4瓶矿泉水,还在卫生间内方便了并留下印有某网吧名字的打火机来看,呆的时间还不短。
所以说,曾春亮从7月22日到8月8日之间,应该是三次潜入康家。这一点,也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曾春亮没有离开山砀镇,一是7月22日康家报警后,很多人见到他在街上游荡,出入饭铺面馆,二是他还绘声绘色向别人讲述自己7月22进入康家的事情,听得别人真发怵,以为是吹牛。
曾春亮为什么要频繁进入康家,除了这是他的天生习性外,最主要的是想观察康家报没报警,同时认为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以及寻找机会报复杀害康家人。也许是后两次没找到机会,直到八月八日才动手。当然,矿泉水,烟头,打火机也可能是8月8日杀人后留下的,那就是他杀死康父康母和砸伤康家外甥后,坐在楼梯间等待康家其它人回来一并杀害。四点之前不见康家人回来就溜走了。至于警方8月8日4点半后接到报案来现场,应该是只注重厨房和康父卧室的取证,忽视了楼梯间的物证。
由此可见,曾春亮是一个胆大包天,心狠手辣,不按套路出牌,诡计多端的恶魔。好在恶有恶报,8月16日下午4点,这条披着人皮狼被民警生擒活捉,成了阶下囚。随着审讯,具体作案细节会水落石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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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入狱释放人员曾春亮,为什么又杀村扶贫干部?他不怕死吗?
江西入狱释放人员曾春亮,为什么杀扶贫村干部?他不怕死吗?
8月8日早江西省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牢教释放人员曾春亮入室在本村村民康家盗窃财物时,被康家老太儿子发现,他叫老太和儿子不要报警,如果报警,就要杀死他家人,康家认为曾春亮是吓唬他的,就选择了报警,曾春亮得知曾家报警了,第二次又翻墙入院,杀死康家父母致使一个七岁小孩受伤。这就是曾春亮杀害村民的经过,他的目的就是谋财,康家报了警,他杀人灭口酿成了大祸,尔后又进入村部杀死了村扶贫干部桂某,背负三条人命,8月16日下午4时30分,被警方拘捕。
曾春亮的人生轨迹
曾春亮从小失去父母,年青时在浙江台州等地打工,不务正业,两次犯罪入狱,在监牢中度过十六个春秋,今年5月份期满释放回到江西乐安老家,他单身一人,举目无亲,没有房屋,生活困难,他回到村里后,曾找过村干部要求实行低保,他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曾向村里反映,要求承包石厂,以尽快脱贫致富,可是村里拒绝了他的要求,他记仇在心,认为村干部和他过不去,不让他生活,他进入村部杀死扶贫干部桂某,那天村部只有桂某一人,如有多名干部在场,他会杀红了眼,一人不留,血流成河。
曾春亮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够上建档立卡贫困户?
曾春亮刑满释放,人到中年,没有房子,孤单一人,生活困难,成了弱势群体,完全符合低保条件,也是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刑满回到村里,三个月了村里不帮助他解决困难,他选择报复杀死了村扶贫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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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开厂子的康家两位老人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迟早会死,死罪了,这个时候,他其实已经把生死不放在心上了,置之度外,无所谓,何况,对于这种亡命之徒,就是烂命一条,在他的世界观里,可以随意剥夺别人的生命,反正自己也是不值钱的烂命,当一个人不把自己的生命看的非常重要的时候,不重视自己生命的时候,他根本就不会计后果去做事,甚至疯狂去杀人放火。
如果他重视自己生命,他就不会去杀康家两个老人,也不会杀村干部。
而且,他将康家两个老人杀害后,逃到村子里,去村委会找吃的,起初以为没人,但被驻村干部回来了,为了不被发现,将其残忍地杀害,他此时已经知道,自己反正是死命,多杀一个也是死,不如多杀一个,还能多活几天,甚至可能逃掉,而被发现逮住后,必然是死路一条,因此,他认为,杀掉发现自己的人,可以让自己多活几天何逃跑掉,这才是他要杀驻村干部的原因。
杀人犯的心理,其实很简单,就是用来简单粗暴的方法去杀人,去解决问题,他们缺乏思考,也不把人命当命,包括自己,这种人,走上不归路,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刑满释放人员曾春亮在致康家2死1伤后,又杀害了一名扶贫干部。后者与他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仍然没有逃过他的魔爪。
年轻时的曾春亮就不是个善类,好逸恶劳、偷摸扒窃,净干些损人利己、违法犯罪的事情。在十多年的牢狱生活中,他并没有改过自新,而是愈演愈烈,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曾春亮不是不怕死,而是怕得要命,所以当他被康家人以及扶贫干部发现时,害怕对方报警 ,因而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将他们杀害。扶贫干部遇害前,曾春亮已经身负两条人命。既然如此,他就不在乎再杀一个。横竖也是死。多杀一个就赚一个。
像曾春亮这样穷凶极恶的歹徒真的是少之又少。对俗话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可曾春亮杀人却没有选择性。只要有人发现他的罪行,就会被除之而后快。
他若不怕死,就不会东躲西藏,和警方打游击。走上这条不归路,是他咎由自取。在潜入康家的那一刻,是他悲剧的开始。一个不能融入社会,靠不法手段谋生的人是社会的毒瘤,注定被社会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