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公司上班的员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谢邀。
首先,在题主描述客观真实的情况下,题主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可能会受到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评价。
其次,题主作为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在未确认“大老板”身份的情况下,建立QQ群、上传公司通讯录、拉财物进群,虽有不察之过失,该行为虽然增加了公司受到损失的风险,但并不必然导致公司受到损失。
再次,财务部门作为公司的一个核心职能部门,掌管公司的财政大权,在资金的来往和管理中,必然要求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那么,仅凭“大老板在群里面以洽谈保证金为由,让财务转了17万”这样的情形,不应该是一个在严格遵照付款及相关审批流程之下的谨慎行为。所以,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财务人员的失职才是导致公司损失的直接原因,该失职行为,应受到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评价。
最后,公司被骗17万元的法律责任由谁来承担呢?显然是由对公司进行诈骗的犯罪分子来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之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之规定: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第二款之规定:涉案银行账户或者涉案第三方支付账户内的款项,
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查实全部被害人,但有证据证明该账户系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且被告人无法说明款项合法来源的,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至于题主说到的题主离职会不会批准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题主可以放心大胆的辞职。以上,欢迎指正。
2019年,我办理了1起类似的案件。
案情大概如下:2018年,刘某某就成立了一家公司,先后雇佣了8人作为工作人员,让8名工作人员分组,有人负责用QQ加好友、并拉进QQ群;有人负责在群里发消息,声称可以免费送手机,但需要在手机到货时向快递员支付88元的关税;有人负责打包,实际上快递里装的不是手机而是面膜等物品。不少人收到货之后付款88元,打开快递后才发现上当受骗了。
刘某某用这种方式,在1年内,总共诈骗了100多万元。
案发后,刘某某及他聘请的8个员工都被抓了。
我为其中一个员工辩护,该员工工作了四个月时间,共领取工资约1万。
最后,法院判决几个员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而老板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最终法院怎么判、判多久,要以员工参与犯罪的时间、程度、犯罪金额、有无退赔、是否认罪认罚各方面来综合衡量。
电信诈骗有电话有银行卡而且都是实名制,为什么抓不到人?
按照实名抓人,人是抓到了,但是抓到的,基本上都是卖卡的,正主没抓到,钱也基本追不回来。
这两年,公安部门的“断卡行动”,抓了一大批出售自己电话卡和银行卡给诈骗分子的,也抓到了一大批从事帮诈骗分子转账洗钱跑分的,但是真正从事诈骗的,基本都是在境外(比如缅甸)实施诈骗的,真正的幕后主使者,身份更加难查,被抓的不多。而被诈骗的钱,往往在很短的时间就被多次转移,最后进入国外的账号,很难追回来。
现在只要手机上能看到的app,哪个不得拿你通讯录,读取你的资料,各种银行卡绑定,这些信息真用的到么?为什么喜欢偷窥?这个时代想隐身很难,除了犯罪分子。实名认证的人是真人,可不是这个人犯罪,你要给这人判刑吗?实际犯罪分子跑国外去了,想抓也得时间,何况不见得那么顺利!
因为他们的卡不是实的他们的名,这些卡实的都是卖卡人的名。所以国家现在出来一个断卡行动,专门治理这些买卖卡片行为。不敢用自己的卡,买不到卡,自然也就减少了这些犯罪活动。
信用卡逾期银行起诉信用卡炸骗本人还完了,还能被批捕吗?
信用卡逾期银行起诉信用卡诈骗本人还完了,还能被批捕吗?
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应当这么看!信用卡持卡人逾期还款并不能证明这卡人诈骗!有可能持卡人忘记了还款银行应当通知持卡人还款如果不还才应该起诉现已还款是不应该批捕的。
信用卡逾期银行起诉信用卡炸骗本人还完了,一般不会被批捕。信用卡诈骗欠款,有可能会被起诉的,但不会批捕的。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