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女子因不满前夫二婚,街头相遇后找人围殴对方,如何看待此事?
一场爱情保卫战,不,不是,是一场失落和放不下的心里作怪现象。
"清官难断家务事",在此用词不恰。因为是前夫,所谓前夫已经没有“家”这个说法了。前夫所指曾经有过婚姻,由于种种原因离了,离婚后就叫前夫,没有离婚叫丈夫。
中国很多女人,特别是现在的女人,在没离婚前认为那个家自己很珍贵,好像离了她这个家就不行了。拿着这个思想不珍惜这个家和男主人,每当有点小事就要离婚。真的走向了离婚道路,才感悔之晚矣,因为从她的判断和心里都是以吓唬为主。从心底间更本就没有真正要离婚这档之事,可有时候会假戏真做,真到那一步女人又不做退步。直至离婚,才感觉到真离了,一场家里的心里战,却真正演变成了离婚。
离婚对双方都是痛苦的,我认为男人考虑事情比女人稳妥。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离婚的,真的离了估计也不会回头看。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
既然一切都结束了,就应该放下,重新再捡。不要因为不服输或者有其他想法,而做傻事。
离婚意外着从此是陌路人,谁伤害对方都已经属违法之举。慎重考虑,结束了,就彻底结束吧。
感情不是儿戏,既然当初选择了放下,又何苦纠缠不清呢?当街围殴之举看似出气实则犯法,愚蠢!
地点:甘肃会宁县
事件:一女子因不满前夫二婚,与前夫街头相遇后,叫来娘家人在街头围殴前夫,致使前夫手臂受伤。
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在离婚后之所以会与自己的前妻或是前夫纠缠不清发生矛盾,原因无外乎为钱为情为孩子。
这名女子当初与自己的丈夫离婚的原因不得而知,也许其中可能另有隐情,有可能二人当初是“假离婚”,也有可能二人在财产分割上存有分歧。
但是不管怎样,既然两个人已经离婚,那么就已经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对于一方离婚后的婚姻自由另一方是无权干涉的。
从矛盾爆发时的情形来看,男子在离婚后已经再婚,但是女子依然孑然一身,有了反差,心中不免失落不免不满。
可是即便再有失落再有不满,在前夫已经与他人成婚的前提下,女子应该懂得覆水难收这个道理,破镜重圆对于她与前夫已无可能。
女子想不通这点,所以她心态不平衡,进而就难免会产生报复心理,于是乎女子喊来了娘家人当街教训起自己的前夫。当街殴打前夫看似出了气发泄了不满,但是实际上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属于殴打他人。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从事情的结果来看,前夫的手臂受伤,被送医治疗,由此可以推断前夫的伤情很可能达到了轻微伤的程度,如果最终这位前夫不愿意与女子一方治安调解处理,那么涉事的女子及其娘家人多半难逃被治安拘留的命运。如果男子的手臂骨折达到轻伤程度,造成其伤害的人则涉嫌故意伤害犯罪。
女子自己不理智,而她的娘家人也没有法律常识。“三分帮人真帮人,七分帮人害死人”!娘家人的举动不仅没有帮到女子,反而起了反作用。
婚姻家庭生活不是儿戏,结婚离婚都应慎重,双方一旦做出决定就应相互尊重,反复纠缠并不能挽回任何情感,而暴力发泄更是触犯法律!
有些时候与其两败俱伤,倒不如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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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作为一名甘肃人,看到这个消息,我觉得很汗颜,你又给甘肃人脸上抹黑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是我们常常听别人说的一句话,但是,已经是前夫了,人家二婚你纠结人员殴打他人是不是违法乱纪,虽然你出了一口恶气,但是你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又何必呢?
放不下,是你苦苦纠缠的缘由。可能,你前夫伤你太深,离婚总是最坏的结局,既然,已经选择了最坏的结局。你又何必为了一个你憎恨的人,再伤害自己呢?这是愚蠢的做法,我为你感到不值。
前夫的哥见到我就打怎么办?
拿出电话打110,现在是法制社会,不许任何人殴打他人,如遭受侵害,请求助身边的人拨打110报警,现在是法制社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有些事情要寻求居委会啊,派出所,妇联等部门的帮助以免造成自身的伤害,对施暴者会进行处罚的。
7月4日晋州发生了一起丈夫欧打妻子事件,广大读友碰到了怎么办?
爸爸,妈妈都吐血了……你别打妈妈了,他都吐血了……小女孩在一旁哭喊,让人感到心酸。她很无助,试图挡在妈妈身前,但是她娇小的身躯,根本就阻止不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
事情发生在7月4日,石家庄晋州的一名男子当街对着妻子拳打脚踢,妻子口吐鲜血,衣衫不整,头发凌乱的坐在地上。整个过程都不敢还手。
小女孩站在一旁哭喊,非常无助的劝爸爸停手。她一边拦挡打人男子,一边安慰受伤的母亲。但是她哪里拦挡得住,男子变本加厉,上前撕掉了妻子的上衣,更加对她拳打脚踢。
过了一会,一名白衣大哥上前拦挡,却仍然阻止不了男子继续施暴。打人男子放出狠话示意大哥离开,但心怀正义的大哥岂能看到悲剧在这里上演呢?
大哥一直没有离开试图将其隔开,虽然男子的双手被大哥束缚住,双脚却没有停止,继续用脚猛踢。直到越来越多的围观群众赶到,男子见势不妙遂停止了施暴。
男子打人后试图逃离现场,被围观市民强行拦住,随后公安民警感到,强行将打人男子带走。
笔者观点: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两个人能够走到一起结为夫妻,说明彼此曾经相爱过,更何况有小女孩作为见证。既然孕育了爱情的结晶,何以对昔日的爱人、孩子的母亲手段如此残忍呢?而且还是当着孩子的面!
这样的男子,别的不说,首先他不配当一个父亲。父亲、母亲是孩子的风向标,平时的生活环境将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性格、思想。别以为孩子小什么都不懂,家庭暴力很可能让他们产生心理阴影。
特别是像这样当街虐打妻子,手段极其残忍的现象,孩子心理面可能会永远留下一段负面影响。比如对家庭产生恐惧,比如因保护不了母亲而出现自责,比如痛恨其父的恶劣举动。等等等等……
至于其打人的原因,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我不想去讨论这个问题。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在法制社会中,无论你有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打人肯定是不对。该男子的举动不仅是在犯罪,而且是一个非常不好的恶性事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夫妻之间拌嘴是正常的事情,甚至有时候控制不住动手动脚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大街上当着女儿及众人的面殴打妻子,那可就真是禽兽般的行为了,是极为不理智的!
事件回顾
【时间】2020年7月4日
【地点】晋州某商场附近
【人物】夫妻二人及其女儿、围观群众
【起因】目前尚不明,疑似夫妻间发生矛盾
【经过】网传视频中,疑似一名白T恤衫男子当街暴打一位女子,男子采用了踹头、拖行、撕烂上衣等暴力方式。
而旁边的小女孩则哭喊着挡在女子身前,说道,“爸爸,别打妈妈,她都吐血了”!
热心市民见状急忙阻拦男子施暴,但他仍不停止。男子的行为激起了众怒,被围观群众堵截。
【结果】围观路人报警后,警方后续介入,事件仍在调查当中
如若事件属实,贤思妈妈有话说
1、光天化日之下,在公共场所残忍殴打妻子,还是当着女儿的面,这无疑是一种家暴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2、殴打妻子是一种让人瞧不起的懦夫行为。而且,当着小孩面打妻子,也会给小孩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
3、从法律上看,无论女人在婚姻中是否有不当行为,都不能殴打她们。如果觉得实在无法一起生活下去,离婚则合理合法。
4、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之间的是是非非,我们作为外人很难评断。但是,当街殴打妻子,就肯定是不对的。
对于这个事件,大家的看法是怎样的呢?欢迎下方留言评论互动哦!
看了一下回复问题的,没搞清楚情况之前最好别妄下评断。如果是女人出轨被丈夫察觉了呢!这样的事情是个男人都不会忍受的!怎么男人一打女人道德风向就全偏向女人!这公平吗?如果是女人把男人打成这样不知道各位又有什么想说的。
总之一句话,不知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事出必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