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既然保安什么权利都没有,为什么出了事又要怪保安?
中国有各行各业的工种,保安是一种工作职称,他的素养,仪表和知识高低,为保安这个行业增加色彩。保安和其他职业一样,只有干好工作的份,(值班,站岗,出入登记等等)没有执法权,但必须有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的勇气,但这个度不好掌,如遇到偷盗,破坏时保安应怎么做?不管是失职,管了又没有执法权?看来只能袖手旁观了。只能打110了吧,望律师们解答
保安怎么会什么权利都没有,保安完成工作后获取薪水,就是权利。提问人要说的可能是权力,保安是有权力的,比如门卫对进门者要询问,这既是工作职责也是权力。比如保安有权查看监控内容,这也是权力。但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权力行使是有限制的,保安的权力受法律、规章和内部制度的限制,不得越权。
男子深夜抢劫反被女子暴打,被抓后抱怨:女的劲太大,怎么回事?
2020年6月2日,男子深夜抢劫反被女子暴打:那女子劲比我还大,把我眼都打肿了,
6月2日晚,四川江油,男子黄某深夜抢劫,反被受害女子用手机砸伤脸部。黄某撂下一句“我不抢你了”,便匆匆逃离现场。次日凌晨,黄某被警方抓获。审讯时黄某称:“那女子太凶了,劲比我还大,把我眼都打肿了。”@江油公安 温馨提示,不鼓励大家和歹徒搏斗,如果遇到穷凶恶极的歹徒,有可能受到更大的伤害
据报案女子介绍,当晚她吃完晚饭觉得有点撑,便一人出来散步。当她准备往回走时,突然从后面后面窜出来一名男子,对方很凶狠,上来就企图用手掐住女子的脖子,并宣称:抢劫。女子当时心里是害怕的,但骨子里又不想向恶势力低头,所以她当时一边用力挣扎,一边思考怎么逃脱!情急之下,女子用手中的手机狠砸男子的头部。女子当时不确定自己砸了男子哪里,只知道自己得救了。
人在危急的时候通常有爆发力的,以前,我们老家有人因为房子被火烧,进去抢粮的时候一下背上200斤的粮食,后来,火情过后,他就背不动了。
这名女子 ,有手机打伤嫌疑人,不知是真的力大,还是临时爆发的,反正能救自己那就比较庆幸了。
条友们,你们说是不是,欢迎评论区留交流!
说起这个事,大概是四川的,2020年6月3日凌晨,警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黄某。黄某是因为抢劫,被一个女人暴揍,结果抢劫未遂。
审讯黄某作案过程,他说6月2号晚上,看到一个女人在路上,于是上前抢劫。
结果那女的非常凶狠,劲也大,把他眼睛都打肿了。黄某说到这里,还摸了一下眼被打肿的眼,说是被那女人用手机砸的。
黄某说,他看到这个女子人这么厉害不好对付,自己可能干不过,也害怕被别人看到,当时就逃跑了。
警方是接到被抢劫的女人的报警,察看监控之后,锁定目标黄某,抓住了他。
最后我要说一句,这个黄某应该感谢那个女的。她要是没有暴揍这个黄某,而是让他抢劫成功了,以后指不定会发生多少后续的犯罪行为来,因此黄某应该感谢这个暴揍他的女人。
这个是近日发生在四川江油的事情,黄某为了谋财欲抢劫女子财物,但抢劫不成,反被女子用手机蒙砸后受伤,仓皇逃走,女子在黄某逃走后淡定报警,嫌疑人终被抓获。
不得不说,女子确实厉害,在面对抢劫时,女子没有惊慌,而是淡定沉着应对,用手机将男子打伤,等他逃跑时,再淡定报警,为女子的行为点赞,四川女人,厉害,有网友调侃,四川男人,就是被女人打大的。
一般来说,大多数女性在被抢劫的时候,都会惊慌不知所措,而女子却能够冷静处理,还进行反击,将抢劫犯打跑,不得不佩服和点赞。
从侧面反映出女子的强悍同时,也说明抢劫犯的弱爆,可能黄某年纪大,身材瘦小,而被抢劫的女子比较高大,或者是学过武术等,才形成这种鲜明的对比。
不过,这样的事情,并不是适合所有的女性。如果对方有刀具,他们狗急跳墙,就会捅人,所以,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对待吧,不是所有的抢劫都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的。女性在遇到抢劫时,最好的办法不要跟他对抗,大多数抢劫犯没有原则和底线,甚至有武器,一旦他们被攻击,或者女子不给财物,还撕扯反抗,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凶相毕露,就可能利用凶器对被抢劫的女性实施犯罪而把人捅伤,因此,这种情况下,最好要么就是跑,要么就是把身上的钱给他,随后报警,他钱还没有捂热,必然就会被抓。
如此,财物追回来了,人还没事,这样才是最好的办法,而四川江油女子打跑抢劫犯这个,毕竟是少之又少,不可以效仿。
云南14岁金毛被主人放在小区晒太阳,最后狗被保安打伤谁之过?
1月15日,云南临沧一小区内两名保安拿着木棍猛打着一条金毛犬,金毛被打的在地上翻滚着不停的惨叫。随后保安又将金毛拖至空旷地带继续棒打,直到被打的躺在地上昏迷不醒。后来有好心人将金毛送到了附近的宠物医院治疗,经过宠物医院的医生检查金毛的头骨粉碎性骨折,鼻子和腿也都被打骨折了,即使能抢救过来,以后也是一条残废狗了。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引起了所有人的讨论,有人认为是狗的主人存在过错,也有人认为是小区保安的责任,我认为这件事情的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很显然,双方都没有考虑周全,也都没有做到最好,双方都存在过错。
狗主人存在的过错行为
据悉,狗主人当时把金毛从楼上叫下来之后放在小区里任由其玩耍晒太阳,然后自己又返回楼上家中休息了。狗主人并没有用牵引绳将金毛固定住,也没有给金毛戴上嘴套,就任由其在小区里自由玩耍,晒太阳了。从这里就可以看出狗主人存在明显的过错行为,因为狗狗不栓绳有可能会咬伤到别人。
好多人都说金毛是最温顺的狗,从来不会咬人,也不会伤人,所以即使不栓绳,也没有什么事,如果有这种想法的人,那说明他肯定在遛狗时绝对不栓绳。以前也有报道过金毛伤人的事件,所以作为金毛的主人,应该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当他把金毛放在小区里晒太阳时,至少应该用绳子栓住,而他直接将金毛放在小区的公共场所内,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所以对于此事狗主人也存在相应的责任。
保安的过错行为
保安在小区巡逻时发现了没有牵绳的金毛犬,并且身边也没有主人,这个时候两人找来了木棍对着金毛猛打,这种做法也是错误的。虽然根据物业的相关管理条例,小区保安有权对于业主没有按规定饲养的犬只进行管理,但是这种管理不包含可以对犬只进行肆意的殴打。当小区保安发现了没有牵绳的金毛犬,应该先看看能不能联系到其主人,如果能联系到狗主人,就让他来将金毛拴好,然后可以对狗主人批评教育。
如果保安联系不到金毛犬的主人,那么最正确的做法是先派人对金毛进行看护,防止其意外伤人,然后拨打当地的流浪犬收容机构的电话,或者拨打报警电话和当地的城管电话都可以,等他们到来可以对金毛进行相应的管理或者直接带走。所以保安发现了没拴绳的金毛之后用木棒进行殴打,这种行为是错误的。
所以我认为这起事件中狗主人和保安都存在过错,狗主人的错误是对自己的狗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而小区保安的错误是对狗进行肆意殴打。目前事情已经发生,双方应该尽量的协商解决问题,同时这起事件也告诉我们所有人,那些喜欢养狗的,在遛狗时一定要用牵引绳拴好,因为这既是对狗的负责,同时也是为了所有人的安全负责。同时也希望保安们在以后工作中如果发现了类似的事情,一定要妥善安全的处理,千万不要再对狗进行肆意的棒打了。
有些东西人说的不算,笔写的不算,嘴辨的也不算。老天说的算,打死狗这个人,有一天他会梦中惊醒,为这一恶毒的举动懊悔不已,那是一条命啊!如果他没有这个觉悟,那他会活得的很惨,比现在还惨!
不用说当然是人的错!大多数人并非爱猫爱狗人士,但起码得敬畏生命,尊重生命!我不赞成城市居民养猫养狗,因为他们负不起这个责任!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取缔的是人繁殖动物窝点!!!!!!动物之患!都是人的杰作!!!!!先用法律管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