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上海青浦一女子因纠纷堵塞交通寻衅滋事被拘留?
现在类似的事情比较多,主要发生单位是集中在小区和社会停车场,因为停车,收费等问题和物业发生矛盾,用堵车的方式发泄个人不满。很多时候过错不是单方面的,应该双方都有责任,问题也不可能立刻解决,需要协商处理,结婚之前也要培养感情。对于这种恶意行为,堵车时间较长,影响公众出行的人来说,通过现场人证,公众录像,当事人及他人的手机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并向110报警,再用点小手段。比如论坛,微信等媒体工具,造成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会及时,依法惩处的。
不管是出自什么原因,因为自身纠纷而阻碍交通的正常运行,都是违法的行为。
事情是这样的
这名女子因为不满自己的车辆被堵,坐在对方的汽车前面阻碍其通行。民警赶到现场后,一直劝说女子离开,但是女子以自己脚疼为名,仍然挡在汽车前面。民警上前时,女子突然大声哭闹,诬陷民警打人,增援警力迅速赶到,将女子郭某带离现场。
最终,郭某因寻衅滋事罪,被依法行政拘留。
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在发生矛盾时,不应该以自己的原因而阻碍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转,要以合法的途径反馈自己的诉求,不要一时冲动而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来。
特别是对谎报警情的情况,更是0容忍,对于污蔑民警的情况也应该严厉处置。
要主动配合民警工作,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共同维护好公共场所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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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小事大动干戈,最后自己被拘留,得不偿失,一起看看这件事的缘由。
事件回顾:2018年2月6日,青浦区盈浦街道城北新村一居民楼附近发生行车纠纷,几十辆汽车无法进出。接到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发现造成堵车的原因是一名女子因为自己车辆被堵心中不满,然后坐在对方汽车面前阻止其通行。得知情况后,民警耐心劝说其离开,但该女子以自己脚疼为由,仍挡在汽车前面。随时间推移,来往车辆增多导致交通拥堵,增援警力赶到后将女子控制带离并恢复小区通行秩序。事后,该女子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强行拉拽致其摔倒受伤。后经相关部门核查,该女子投诉情况失实,属恶意投诉。其因寻衅滋事被青浦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然后说说自己的看法。
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不满自己车辆被堵就恶意堵塞交通,自己既然不想被阻碍同行,为何又去做连自己都嫌恶的事情,一时的任性之举居然在事发后多次投诉,本来是一件小事,但狭隘的心态使得该女子自食恶果,联想到前段时间的安徽省合肥火车站女教师扒住高铁列车车门阻碍列车发车,并声称是为了等老公,最后被停职检查。还有陕西宝鸡南站,女子拦在车厢门口阻拦列车按时发出。一切在法律面前的任性而为都会自食恶果。
二、诉求方式应合法
维权、投诉、建议等等这些个人诉求都有合法畅通的渠道去表达,拿这件事来说,不满自己车辆被堵,大可以打电话让对方挪车,如恶意不挪,可以报警解决,自己本来是受害者却硬生生的因为处理方式不当变成施害人,身份的转变,纵使当事人事后委屈在铁打的违法事实面前也百口莫辩,孤立无援。
三、增强法律意识
国家依法治国体系之下,全民普法、全民学法、全民懂法、全民守法应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无规矩不成方圆,学法守法的价值不光是让国民可以守规矩,更重要的是可以在自身受到侵犯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所以说,法律既是矛,也是盾,学法守法是拿起盾,知法用法是举起矛,矛盾兼具就是在武装自己。所以我们都应该在依法治国大的环境之下,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自己的言行,做文明守法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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