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71条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71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环境行政处罚法全文2021?
1是责令重新按装或使用,环境行政主体或责令未经同意而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2是责令停止生产或停用,它是环境行政主体对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就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3是责令停业或关闭,它是指做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对逾期末完成的限期治理任务的环境行政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