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德国高速不限速?
自驾过一次德意瑞法,路宽是一方面,最主要遵守规则,变道打灯,从左侧超车,右侧不能超,超车完毕变回右车道,二车道都能开到150。因为你不用担心有人挡在前面不走或者从右侧有人干扰超车,能保证有情况也能变到右边。最主要的,除了超跑,德国人大多数参考按照130这个速度跑,没有所谓的都是极品飞车,开起来比国内还省劲。反而感觉意大利人开车很生猛,阿尔法罗密欧在山道风骚走位,让你感觉汽车的高速弯道极限这么高,如果弯道的箭头是黑色说明这是个急弯,另外走弯道外环,内环跟着他们的车流离心力太大有点晕。另外自驾最高速度最高的一次反而是南法去巴黎的路上,堵车,为了超过龟速车流,150开了二小时,最高176,在国内不可想象,堵车不堵快速车道!大家都在慢速道爬行,把快速道留给赶时间的人,法国限速130,安全驾驶,不要羡慕德国的高速路,我们的很多路一点不比它们差,是大家遵守的规则让车流顺畅。
利益、利益、利益! |重要的话说三遍。
都说德国是全世界唯一高速公路不限速的国家,准确地说,并非德国所有的高速公路都是不限速的,在靠近城市的路段,以及一些路况不达标的路段,比如说山坡或是拐弯较大,以及事故多发路段,通常都会限速;另外,遇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也会有临时限速的措施。粗略的估计,德国真正不限速的路段,应该在该国高速公路总里程的一半以内吧。
当然,路不限速,车还是限速的,德国盛产好车,但出厂设定时会将最高车速锁死在250公里之内,尝试更高车速的人还是有的,曾经有欧洲各国的汽车发烧友在德国高速上开出了300多公里的时速,最后德国警方动用了直升机将他们截停,根据法律,不能算超速,但构成危险驾驶。车王舒马赫的弟弟小舒马赫,就曾至少3次因超速而被吊销了驾驶执照。
德国高速不限速,在其国内并非没有争议,要求修改这一法律的呼声一直很强烈,起初的诉求是确保安全,但德国人也确实争气,高速公路事故率一直不高,所以这条理由的说服力不够强;近些年全球普遍对环保更重视了,反对者就拿节能减排来说事,关于这一点,德国人自己的交规考题上就写得很清楚,当车速达到160公里/小时,同等距离消耗的燃料比时速120公里时增加1/3。
在法律的背后,总会有利益的博弈,这在西方也是公开的秘密。在汽车制造领域,德国人和日本人都是出了名的技术控,但两国使劲的方向不一样,德国人偏执于操控体验,日本人则专注于成本控制。据说,德国大众以前就打过一个广告,说:每个穷人的家庭,都有一辆日本车”,日耳曼人的傲慢,由此可见一斑。
有一次议会讨论这个议题时,要求限速的议员咄咄逼人,德国总理默克尔情急之下,终于说了实话:“如果对高速公路进行限速,德国人就没有买德国车的理由了。”
德国的高速公路,至今依然号称不限速,某种程度上,这已经成为德国汽车品质保证和安全系数的一种背书,为德国汽车在世界各国攻城掠地,也是作出了不小的贡献。
德国高速公路其实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就已经建立起来了,虽然还没有到遍布全国的地步,但是已经初见规模。
不过那时的德国高速公路还是水泥路面,水泥路面本身就限制了车的速度,当时作为“国民汽车”的甲壳虫最高时速已经能达到100公里/小时了。
二战结束后德国的一部分高速公路,正是在以前水泥高速公路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全新的柏油路面不仅有着坚实的水泥路基,路面的坡度也不会超过4%,弯道曲度也只有国际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为了让高速公路更平缓,需要绕开山丘,而不能依山而建,为此高速公路的里程会大大增加,所以德国国土面积很有限,高速公路总里程却并不低。
还有就是柏油路面的厚度,这个厚度越厚路面就越不容易出现变形和龟裂,道路的使用寿命也就越长。德国高速公路的柏油层平均厚度在55-85厘米之间,而且排水设施相当完善。而每年每公里至少46万欧元的维护费用,恐怕是哪个国家也做不到的。高速公路不限速显然不是政府鼓励飙车,飙车这个词和车速高低也没有必然联系,事实上德国只有一半不限速的路段,时速超过130公里/小时的交通事故驾驶者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进入到无限速高速公路路段前,还需要先在预加速路段加到一定车速后才能进入出路,而且最内侧车道是超车道,是禁止长时间占用的,而大型客车、货车是禁止使用最内侧车道的。所以有些动力性能比较强的汽车,才有可能以超过200公里/小时甚至更快的车速安全行驶。除了路好,车的品质和设计也是很重要的,就像有些人说德国车开起来就是稳,其实这和汽车批量生产前的标定有关。汽车需要经常处于较高的车速下行驶,就算是一辆综合性能很普通的车,底盘、悬架甚至轮胎也都需要进行相应的配合和校调才行,所以德国本土制造的汽车擅长跑高速公路也就很正常了。道路条件好,车的损耗也就会少,油耗也就可以更低。
科学、高效、智能化的管理,才是德国高速公路可以高效、安全运行的内在原因。如果没有有效的管理,不限速的高速公路不但不会提高交通效率,还会造成无法控制的混乱局面。根据车流量的实时变化对道路资源进行调整,出现交通事故后及时进行救援并快速清理现场,都是保证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重要因素。这需要道路信息智能管理系统的帮助,还需要高速公路巡警、道路救援、空中救援等部门的协同。每年每公里46万欧元的维护费用,其实并没有算进这些相关的费用。
不限速的信心不是源自于盲目自信,而是有着充分的准备,德国人喜欢开快车,但绝不是喜欢玩命。交通事故不是不会发生,而是发生的概率已经非常低,通常上年纪的人反倒不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就像奥地利已故著名指挥家赫伯特·冯·卡拉扬除了指挥事业以外,也十分钟爱性能强劲的保时捷911一样,而可以自由驾驶的愿望只有在邻国才能实现,不限速和爱开快车,也许就是德国汽车工业可以如此先进的原因之一吧。
安徽祁门县一男子遭野猪袭击身亡,当地或启动补偿程序,你怎么看?
感谢邀请。我们皖南山区野猪确实很多,我老家院子就曾经进过野猪。我们这里也有一个村民在山上遭遇过野猪,徒手搏斗一上午,因为野猪不是很大,他弄死了野猪,自己也住院了十几天。野猪袭击人,都是袭击裆部,是人最脆弱的地方,并且野猪吃毒蛇,牙齿有毒,咬到人,不死也要脱层皮。
关键是目前林业部门还不允许捕杀野猪,农村也没有猎枪,造成山区野猪泛滥成灾。山区人口少,都数是老弱病残,只要被袭击,就会有灾难。
政府应该给予死者家属一些补偿。也应该申请一部分人在合理的情况下,适当消灭部分野猪,毕竟这东西繁殖快,危害大。保护野生动物是对的,但泛滥成灾的坏东西也要控制。再说,人命关天啊,你保护它,可它搞你啊。
1月12日下午,祁门县安凌镇的章某在山上挖冬笋时,被野猪袭击受伤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野猪会咬人吗?有人会猜疑,当然会!野猪有獠牙,它感到危险首先会对你冲撞然后撕咬,它的咬合力一般人是消受不起的,当然会咬人了,野猪身上裹一层厚厚的松脂猎枪都很难打进去,民间有个说法“宁遇两只熊不遇一头猪”
2011年7月1日起,《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施行,明确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或近亲属可以申请补偿。市、县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内野生动物造成损害的认定、核实和补偿工作。
我的看法:野猪虽然不是国家保护动物,但也是省级保护动物,也受保护。平时不要恶意的去伤害它们,只要被它们盯上了很可能会性命难保。关爱自己,关爱动物!
野猪可能许多人都未亲眼见过,因为野猪栖息于山地、丘陵、荒漠、森林、草地和林丛间。而率属于安徽省黄山市的祁门县就常有野猪出没,甚至出现伤人破坏农作物的现象。这名男子就是去某山上挖冬笋时,不幸被野猪袭击身亡。
其实野猪伤人事件多发生与冬季,因为冬季食物匮乏,而且如果约到怀着仔的野猪千万原理,不要做出攻击姿势,因为怀着仔的野猪攻击性极强。其实野猪也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但是其繁衍能力与适应能力,也不是属于濒危物种、也不是近危物种,而是无危物种,也就是还未收到灭绝的威胁。
对于野猪伤人甚至因为野猪袭击死亡的,从2011年7月1日起,《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施行,明确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或近亲属可以申请补偿。市、县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内野生动物造成损害的认定、核实和补偿工作。
补偿金额
这里我们看1个例子:2014年曾发生一起村民被野猪獠牙刺穿动脉致其死亡的悲剧,最终由县财政和省里分别予以5万余元补偿。
其实与其说是补偿不如说是安抚死者家庭,生命与金钱本不该画上等号,但是无奈,人已死亡,只能对此作出补偿,让死者家属心理上得到安慰,且让今后一段时间内,生活有所保障。
六种情形不予补偿
主动攻击或者故意伤害野生动物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挑逗野生动物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非法狩猎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在依法划定的生产经营区域外种植的农作物和经济林木造成损毁的;非圈养的家禽家畜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予补偿的其他情形。
以上六种只要不去触碰,那么被野猪所伤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比如你去故意伤害野猪,故意狩猎,明知林中由野猪还要进去的都是自己不理智的行为。
最后希望大家尽量不要进出有野猪出没的地区,不要因小失大。
女游客在景区连续推倒垃圾桶等景点设施是什么心态?
总有一些人,自己心态扭曲,却怪罪他人,认为这个世界不公平,对不起自己。
比如这位女游客,发泄自己的不良负面情绪,认为景区的标志牌也不值啥钱,推倒了别人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内心想着“我又没犯法,警察也不能抓我”。
其实,这位女游客实在是一个法盲,违法行为不仅仅指杀人放火,破坏公共设施,依然是违法犯罪行为。
法盲加上流氓,就是这位女游客。
在今日头条看到,2020年8月13号,黄龙景区有一位女游客,连续推倒垃圾桶和指示牌等景点设施,还和制止她的游客争吵不休,这种人的心态肯定是不健康的。
也许在生活中她遇到了重大变故,也许碰到了让人气愤的事情,但这些都不是你破坏公共设施的理由。人一生中,都会碰到挫折,或愤恨或悲伤,难道大家都去砸东西吗?出去旅游是为了啥?不就是去散心吗?那么美的大自然都没法让你释怀,还要靠去破坏公共设施来发泄,只能说你想不开,太自私。
景区里的公共设施,都是为了更方便的服务于游客,让游客在景区了有一个好的体验,而我们游客更应该遵守纪律,不要破坏公共设施,在方便自己的同时也方便了别人,对于破坏公共设施的人,要敢于制止,同时要报警,景区里也有治安部门,让他们来处理。对于破坏公共设施的游客,建议重罚,给她一个教训,以后不要再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现在已经知道这件事发生在8月13日,四川黄龙景区。
这位旅游客好像岁数不是太大,她在景区内连续推到了垃圾桶、导览牌,并且和制止她的人发生了口角。
从表情上看她十分生气、愤怒,她对制止的人说:
“你是警察吗?你有权利制止我吗?”
我认为这位女游客的心态,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生活上遭遇了挫折。
因为他是一位女性,她的心胸不是很宽广,在生活中遭遇了挫折,就在行动上有所体现。
比如说她被丈夫要求离婚了,所以她情感上难以接受;
再比如说她在单位受到领导批评了,她觉得自己很委屈很冤枉,所以她要找一个发泄的方式;
还比如因为经济问题她与兄弟姐妹闹翻了,她觉得兄弟姐妹都没有帮助她,她心里实在难过,所以她用破坏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情感。
当然还有可能是其他方面的挫折,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第二、她有可能患上了了心理疾病。
因为患上了心理疾病,她对周围的环境、周围的事物,怎么看都不顺眼,都想把它破坏掉。
因为患上了心理疾病,她也可能觉得景区的各种设施都是为了赚钱的,赚了她的钱,让她心里很不平衡,所以她也要把这些事物破坏掉。
因为患上了心理疾病,这个景区景点的工作人员有可能得罪了她,或者说某一句话刺激了她,或者说某一个举动让她心里很难受,她没有胆量、没有办法报复工作人员,所以现在她要破坏景区的设施,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
第三、她的道德品质有问题。
由于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有问题,所以她总是不断的做坏事,来报复社会。
以前做坏事、做的一些比较小的坏事,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她的胆量越来越大,她的道德品质也更加的滑坡。
她认为在这里破坏公共设施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也没有人会惩罚她的,所以她的胆量也就越来越大,破坏的程度也就越来越大。
当有人指责她、制止她的时候,她的胆量非常大,她对制止的人怒吼:
“你有什么权利制止我呢?你是警察吗?”
由此可见,她的道德品质不是一天养成的,她破坏公物的习惯也不是今天这一次。
无论是什么心态,破坏公物都是不对的。
旅游景点的设施是公共财物,旅游景点的设施是供游客观看的,为游客指引方向,为游客做指示的。
任何心态、任何挫折都不是破坏公共财物、都不是破坏景点公共设施的理由。
既然已经做出了破坏的举动,也损害了公共财物,所以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她是成年人。
现在当地公安机关已经查清楚了,她是31岁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一位女游客。
公安机关已经作出处理结论,等待景点定损之后,要求这位女游客做出按价赔偿。
最后,我们一方面为当地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结论感到心理平衡一点;同时我们也为这位女性感到悲哀,因为年纪轻轻的怎么能够对社会仇视呢?
这位女游客最好请一位心理医生治疗一下。
图片选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