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电视剧大赏你好火焰蓝入围了吗?
入围了。该剧讲述了在一次次生死考验中,“火焰蓝”与“天使白”携手并肩,在各自的“战场”上坚守同样的救援信仰,相同的信念让他们渐渐相识相爱,诠释了既是情侣也是战友的炽热爱情的故事。
2021年电视剧大赏你好火焰蓝入围了。
你好火焰蓝是新晋流量小生龚俊和新生代谋女郎张慧雯领衔主演的消防题材的电视剧。它也是入围了2021年电视剧大赏,希望它有个好的成绩。消防员和医生都是现在这个社会非常有压力但又有神圣感。
大家怎么看待给主播刷礼物的行为?
有需求就有市场,再正常不过了。什么地方都需要花钱,钱花在物质生活,也得满足精神生活。你去影院看电影需要买票,就算在家看电视剧,综艺别以为就不花钱,电费wifi不得交费?那些明星代言的广告投放电视台的品牌还不是会落到你头上。这些都是精神花费,人家直播也算是表演吧,形式不一样而已,只要是健康绿色的没什么不好,所以千金难买我乐意。还有一个是度的问题,饭吃多了还会噎死呢,你不能怪直播,人家又没逼着你刷礼物。
打赏主播的人到底是什么心理这个问题要看很多因素,要看他的经济能力如何/他出于何种目的/主播是直播什么的……不能一概而论。
有经济能力支持一下自己喜欢的东西,自己挣钱自己花没问题。而那些没有经济能力的硬这头皮打赏的,可能是虚荣心在作怪。
关于打赏者的目的,就像很多人看到赞同的评论会点赞一样,只是有部分人通过打赏的方式表示对主播的认可罢了。部分为了“泡”主播而打赏大量金钱的,泡不到主播的,是“傻”的,但如果泡到了甚至能结婚的,那对于他们而言,是值得的。
主播们可以直播的内容很多,有直播打游戏的、有唱歌闲聊的、有画画的、有吃东西的、有做手工的……像画沙画的传承工艺的这种主播,打赏他们又有何不可呢?
打赏主播的人可以是任何人,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不该仅仅因为对方打赏主播而对其有偏见,像对待普通人一样对待他们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开篇立意:在我看来,不过是把支持偶像的行为赤裸化了。
其实自打有了偶像,有了娱乐圈,就有这样支持偶像或者爱豆的行为。只不过从以前的写信,寄礼物,候机,候车变成了现在的送礼物,刷票,甚至是直接送钱罢了。其实本质上来说并无而致,但是从意义上来说却截然不同。
虽然两者都是支持行为,但是很明显送礼物和候车候机要显得更有心意。打个比方,你送你对象礼物,虽然钱是很能打动人,但是一份有心意,有意义或者是最近手工制做的礼物,一定会比一个红包更加能让人印象深刻,当然,你一个红包成千上万只能显示你的财大气粗,但是长此以往你一定会给别人留下没有情趣的印象。
所以在支持的这种行为上,送礼物,候车,候机,甚至是成为粉丝后援团的一份子,或者时刻关注和支持爱豆和偶像的各种活动,会显得更加有心意。但是随着现在的社会不断的浮躁,人心获取利益越发的急功近利,不管是偶像也好,平台也好,也都渐渐支持送“礼物”,甚至是刷钱的方式。一来平台也能获得不菲的收入,二来对于明星的身价也更加的“数字化”。
尤其是在直播行业,打赏、礼物成为了主播是否受欢迎的唯一的评判标准。当大家都为了礼物而开始制作内容时,就已经本末倒置了。怎么吸引眼球怎么来,所以也就出了很多吃灯泡、吃玻璃;三俗恶俗甚至是败坏道德的事情在直播上屡见不鲜。这样的主播在初始阶段收获了一大波的粉丝,也获得了经济上成功。
在更多直播大V中甚至有互相拼比刷票,刷礼物,主播们高喊“老铁,来一波礼物”的时候,甚至是大V和土豪们说好,刷礼物有返点的时候,这样的礼物还有什么“心意”可言?完全就是商业行为了。
当然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我也曾在游戏主播里送过礼物,当然都是略表心意,毕竟我是那种深信“礼轻情意重”的人。虽然我很穷。哈哈哈
“空姐遇害案”救援队要求滴滴支付100万悬赏奖励,你觉得合理吗?
救援队要求滴滴公司,支付100万元悬赏奖励的请求,肯定会遭到滴滴公司的拒绝。滴滴公司或许会出于道义支付一些辛苦费给救援队,但是金额肯定不是100万元。
让我们研究一下这份悬赏公告的内容吧。“因涉及重要事项,滴滴公司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寻找一位名为刘振华的顺风车司机,对提供线索的热人,滴滴将是线索重要程度,给予最高100万人民币的奖励。”这个公告是有一些弹性的。受到奖励的必须是提供线索的人,而这个线索的重要程度由谁说了算?这100万人民币是最高数额的奖励。并不是你提供的线索,就能得到这个最高奖励,还要视重要程度。
据5月10日郑州警方公布的消息说,网约车司机刘振华,有作案嫌疑,经专案组调取事发地附近监控,顺线追踪,显示嫌疑人刘振华作案后弃车跳河,警方正在相关区域全力展开搜捕。由此可以认为,救援队并没有提供犯罪嫌疑人弃车跳河的线索,而是根据警方的线索去干他的份内工作。
那么是谁提供的线索,很可能会认定为安装视频监控的主人。正是这些监控视频显示出犯罪嫌疑人的去向,锁定了他的范围。安装视频监控的主人有可能获得滴滴公司的悬赏,估计数额不会达到这个天花板100万。
勿容置疑,救援队打捞工作任务是相当艰巨的,肯定付出了一笔较大的开支。救援队是一个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开展某些工作中是没有报酬的。这类机构的收入来源主要有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和一部分有偿收入。估计滴滴公司会以捐赠名义赞助救援队一笔经费。
以上仅仅是个人的猜测,有待将来事实考证。
滴滴公司高层都是吃白干饭的,炮制出百万元的悬赏稿件,草拟者不懂可以理解,高层审核不懂也可以理解,但律师团队不分析推敲,我一点都无法理解。悬赏令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悬赏人是发现者,那么发现应该有严格的限制,是死还是活?如果发出悬赏令规定,必须作拿归案,那发现者仅仅是提供线索而已,如果警方依据线索实施抓捕,悬赏金你说怎么分配?如果死了,提供线索的又该怎么分配?也就算是线索中断,警方无力,怎么办?当然滴滴公司有钱就没有必要分析了
既然是义务救援队,我觉得不论是家庭还是企业,都要对得起义务救援这个词,使命是崇高的值得人敬佩的,而现在请律师索要悬赏就暴露了这个队伍的真实想法,和使命是相悖的,一你起初是为了配合公安才去进行的打捞,提供重要线索的是公安查监视的行为,如果是个人提供的视频那就是提供视频的人可以领悬赏,而救援队是结果搜寻的部分,并没有提供重要线索,就算没有你这个救援队,人滴滴或者公安也可以找别人打捞,而视频线索是不可替代的,所以在这个唯利是图的年代真真假假真真,给点辛苦费吧,毕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