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入室杀两人嫌犯又杀一人,具体什么情况?为何下如此狠手?
我觉得此人是已经杀红了眼睛,很有可能存在报复社会的心理。如果是简单的盗窃,为何非要置人于死地呢?可见如此心狠手辣的背后是扭曲的心理在主导着一切,此人应该加大追捕力度,否则危害性很大。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8月8日在江西省乐安县作案,导致2死一伤,而且还是两次上门作案,在受害人报警和安装摄像头之后再次出现才杀人的。可见此人胆大到什么程度,背后的作案动机也是让人无法摸透,普通的盗窃绝对不应该是下如此狠手。
更为可恶的是,在8月13日上午,嫌疑人曾春亮再次在当地作案,导致一死一伤,死者是一名驻村干部,嫌疑人作案后再次潜逃,目前正在全力追捕中。当地的村民和和警方都在戒备之中。
据了解,此人是有案底的,曾经在浙江因为盗窃服刑,经过减刑后在2020年5月12日出狱,离这次作案实际上不足三个月,可见是何等的胆大妄为!
如果没有其他原因的话,我个人认为很有可能是出狱后入室盗窃被发现,在受害人报警后遂产生了报复心理,因为他自己清楚刚出狱就作案,将会面临严惩,很有可能是怀恨在心导致第二次的伤人报复,而此次再杀害一人,很可能是狗急跳墙,在人人喊打的情况下无处可逃,就开始玩命了。
犯罪嫌疑人曾春亮潜入康女士家中,拿锤子对其母亲和熟睡中的父亲行凶,致父母当场死亡。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一位村干部称,杀人嫌犯曾春亮在逃过程中又再次作案,造成一人死亡。
从现在来看,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属于极度危险人物,并且不排除在逃亡过程继续实施杀害他人的行为。公安机关已经发布悬赏通告,悬赏30万缉拿犯罪嫌疑人曾春亮。但鉴于这个犯罪嫌疑人极具人身危险性,并且有可能抱着反正要被判处死刑的破罐子破摔心态,做出更加恶劣的行径。大家若是遇到,还是尽量避免同其接触,甚至是产生冲突,以免带来麻烦。毕竟,一个对死都不怕的人,还有什么害怕的。
这杀人嫌犯曾春亮,于8月8号,入室杀死两人,伤一人后被乐安警方通辑。
在乐安全城寻找曾春亮凶嫌之际,令人始料未及的是,曾春亮还在凶案现场附近。
当时正在村委楼内睡觉的曾春亮,至于他缘何会到村委楼内就不得而知了,也许他认为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吧!
早晨两位村干部进入了村委楼,正好撞见了曾春亮,因有命案在身,恐怕东窗事发的曾春亮,狗急跳墙,起了杀心。
一位扶贫驻村干部被曾春亮残杀,当场死亡,另一位则成重伤。
那曾春亮为何会如此残暴呢?该人刚刚从监狱释放三月有余,本来村委介绍的工作他不干,他擅于偷盗,因偷盗于7月22日未遂与事主生冲突起了报复之心,于8月8号残杀事主家二人,伤一人后逃亡。
逃亡之后杀人是亡命之徒的狗急跳墙。
天津67岁老人当街行凶。如果是你,你会第一时间出手制止吗?
这老人一看就是想死的,你跟他玩受伤不可怕,咱一个大小伙子也不怕弄不了他,问题在于他出事了怎么办?先审他杀人的案子,完了再审我和老头的案子?再然后呢,家属还得找我,来回来去,不判你也恶心你,最多500+锦旗拿好。大哥,我有家要养啊!上有六十老母,下有3岁小孩!
说句自私的话吧,我不会,我想大家也不会。见义勇为是见好事,但是如果这个义是对自己不利的话,是完全去可以不为的。
没必要为了一个虚无的名利把自己搭进去,对吧?
这老人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能够控制住两名女性,并造成一死一伤,说明他在体力上还是有优势的,更何况是持械?这个时候或许正常人都会选择观望。
再有,我国法律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根据情况减轻刑事处罚,现在好像是改成75岁了。原因其实还是出于道德考虑,怕这些老人在服刑期间死在牢里,引发舆论。
我们或许分不清这名老人的年龄,也无法去判断他的行为后果。如果贸然的顶上去,把他一脚踹开,自身的行为后果也是不可控的。
当然,如果是在老人已经对外界造成伤害的前提下,可以算是紧急避险及时止损行为,或者就是见义勇为正当防卫。
但是没有呢?或许大众舆论会偏向救助者,但是他们的家庭攻击呢?这就又回到了扶不扶的难题身上。
虽然看似不一样,但是问题的内核还是不变的。大众面前,你的行为是善意的,但是在老人家属面前就不一定了。
答:我当兵近三十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本分,但前提是有刀在身边。如果没有刀,看看傍边有没有可以拿在手的东西作为武器。也就是说,我首先得评估,徒手与持刀或者持枪歹徒搏斗,我是不会干的。
第一时间不会出手,先避其锋芒,同时寻找武器,第二时间也可以出手,决不能做无谓的牺牲,也不会袖手旁观。
见义勇为证书可以减刑吗?
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所以不存在因见义勇为减刑一说。但是,你说的先后如果紧密相连,比如发现抢劫犯在进行抢劫犯罪,你见义勇为上前以伤害其身体方式相救,可是搞过火了,造成了严重伤害,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减轻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