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取消哪些罚款?
取消的这29个罚款主要集中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取消和调整的目的是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取消的29个罚款事项严格执行国务院明确的“三个一律”的清理标准: 凡是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凡是罚款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违“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或者有失公允、过罚不当的,一律取消或调整;凡是罚款事项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或管理的,一律取消。
城管执法全部取消了吗?
目前还没有官方宣布取消城管,但已有相关措施出台,逐步转变城管职能,强调文明执法,服务城市管理。因此,未来是否真正取消城管,需要根据时代背景和社会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城市管理是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等多方面工作的综合体现,城管队伍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长期以来,城管执法中存在一些不妥之处,如暴力执法、霸道执法、追逐人车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批评。为此,政府多次强调城管执法应该以文明执法、服务为中心,逐步推行“智慧城管”,加强科技手段的应用,提高城管队伍执法能力。同时,也在陆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具体到取消城管,目前尚无官方宣布。但从最近两年城管队伍改革方向看,城管队伍逐渐向文明执法、服务城市管理转变,重点是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多元化问题。这也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逐步改进城管队伍的职能和工作方式,实现更好的城市管理,将是未来的一个发展趋势。
如果我遇到城管执法不妥怎么办?如果遇到城管执法不当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制止暴力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2. 记录城管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信息等;3. 保留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备维权时使用;4. 寻求相关法律援助,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尽管目前未有官方宣布取消城管,但城管执法的转变已成为目前城市管理的重点和趋势。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城市管理工作也将得到更深入的规范和改善。我们希望城市管理者能够注重服务与文明执法,更好地管理城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十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执法队伍。第十四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者区级执法。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第十五条 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出执法机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或者街道派出执法机构。派出机构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农业综合执法队和农业局机关工作哪个好?农业局机行政编是公务员吗?
农业局机关肯定比农业综合执法队好,农业局机关是行政编制是公务员。
农业综合执法队是农业局下属的二级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的地区是参公事业单位,有的地区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管是属于哪种事业单位,其人财权和人权都归属于农业局机关的管理,不论是个人的发展空间还是业务管辖范围,农业综合执法队都没有农业局机关的大。
1、从个人发展空间看,农业局机关的发展空间比农业综合执法队大得多。农业局机关的人员晋升渠道比较宽,农业局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提拔任用农业局的副局长,也可以提拔到其他行政单位任副局长,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如果要提拔,基本上如是在大队内部提拔,由于执法大队内部的领导职数少,要想提拔为大队的领导晋争比较大,同时,执法大队提拔到其他行政机关任副职的机会也很小,因此农业局机关晋升空间大。
2、从业务管辖范围看,农业局机关管理的业务比农业综合执法队大得多。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只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比较单一,而农业局机关管理的事务比较多,工作比较繁忙,接触到的领导及其他人员也比较多。农业局机关管理粮食种植,蓄禽养殖,农业执法等等。
3、从机构编制性质看,农业局机关编制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编制好得多。农业局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属于公务员,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使用的是事业编制。有的地方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而有的是事业单位,机关的待遇比大队的好得多。大队的人员要调到局机关根本不可能。
总之,农业局机关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好,农业局机关使用行政编制。
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局机关相比,个人认为是综合执法队好,农业局机关行政编肯定是公务员啊,农业局可是政府组成部门,根正苗红的行政单位。
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属于国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五大领域执法队伍改革包括农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督、交通、文化,国家旨在通过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力量,拧成一股绳,提高执法效率。整合后农业综合执法对属于参公管理,待遇和机关公务员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工作上相对局机关繁杂汇报、文件,单纯轻松许多。最重要是改革后农业综合执法对还有令机关干部羡慕的制服。
按理来说机关行政编肯定是公务员,但是在基层存在一种怪现象,干部身份是事业干部,但是拿的是行政工资,但是没有车补和职级并行,享有公务员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奖和十三个月工资。这在有些地方叫行政干部,要说明的这不是公务员,要是这种身份还不如去执法队,说不定运气好跟着机构改革可以捞一个参公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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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目前正在改革期,未来前景如何现在不好判断,建议选农业农村局机关
首先确认一点,农业农村局机关在职在编人员正常来说使用的是行政编制,肯定是公务员。农业农村局在政府组成部门中也算是大局,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等农业。其内设科室有办公室、财务室、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种植业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科级教育处等10多个处室,机关内设处室和干部总量不是很大, 但二层机构非常庞大,保底有十多个。比如经济作物技术 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植物保护站、水果生产办、农业科教站、农经站、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蔬菜研究所、种子站、农科院等等,基本上都是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性质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如果是农业大市,一个农业局机关加二层事业机构在职在编人员少的三四百人,多的甚至有上千人。如此庞大的机构,能够进入局机关还是比较有优势的。
至于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基本上是参公性质的事业编制,待遇和公务员一样,但受改革影响,可能会被整合到其它部门。此前的党政机构改革,中央已明确提出要建立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目前,各地正在积极研讨五大领域的执法职责整合、执法队伍组建、执法机构设置、执法层级设定、执法人员编制锁定等问题,不少地方已经有了明确的方案,下一步将正式启动整合和改革。整合后,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将彻底被并入综合执法局,成为其内设执法机构,行使相关权力。其身份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 将继续保留参公性质,不会发生大的改变。
综合比较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农业农村局机关两个岗位,除了待遇一样,无论在编制性质、发展空间还是行政权力,农业综合执法队伍都不如局机关来得那么有优势,鉴于此,小公个人建议选局机关。
福建取消农管执法了吗?
您好,根据2022年3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省关于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的决定》(闽政发〔2022〕17号),福建省取消了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业机械管理、农业投保、农业机械检验等一批农业相关行政许可事项,但是并未提到取消农业执法等相关内容。因此,福建省仍然需要对农业相关行业进行执法监管。
福建并没有取消农管执法。农管执法是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执行的一项职责,主要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新品种保护和农业机械安全等方面。在福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仍然履行农管执法职责,并且将继续加强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