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卓选择留在养父母身边,你怎么看?我们应该支持买卖同罪吗?
不能因为养父母对待买来的孩子好就可以抵消买孩子的罪状,他们对待孩子都好,是建立在迫使别人骨肉分离的基础上,所以即使再好也是有原罪的。
到现在农村还是有人抱着倾家荡产也要有一个男孩念头,利益够大就会有人挺而走险,应该强烈呼吁政府提高拐卖儿童罪的罚责并实施买卖同罪,才能震慑这些犯罪分子。
至于孩子选择留在养父母身边,还是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可以尊重孩子的意见。
支持买卖同罪。建议国家制定法律直接将买家定罪,不论亲生父母出不出谅解书,都要把从法律层面直接将买家定罪。不要让失去孩子的父母找到孩子以后受到第2次伤害。不要让买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对孩子好就掩盖了自己犯罪的事实,降低了买家的犯罪成本,只会让拐卖孩子的事情屡禁不止。痛失孩子的家庭,每天就像生活在地狱中,他们一直不放弃寻找孩子,只因为他是自己的孩子,是唯一的。而买家对孩子好,只是因为他是个男孩子,可以传宗接代,可以养老送终,不是这一个也可以是另外一个,如果这个孩子走失了,他肯定不会像亲生父母一直寻找而是再买一个。买家对买来的孩子好是建立在另一个家庭破碎的基础上的,就是犯罪。
支持买卖同罪。养父母家是在有两个女孩的情况下买孩子的,他们就是想要家里有个男孩子,只是人贩子有错的话,错失的十几年亲子时光又该找谁要呢?是养父母偷走了亲生父母家的幸福快乐。
一时间孩子太小可能心里有点矛盾,这不能怪小孩,毕竟孩子这十几年的记忆都在养父母这边,和亲生父母十几年的空白,即使有血缘也是需要时间来填补的。
孙卓痛下决心回深圳读书,当地教育局回应,学业情况会如何?
相对于亲情,必须要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毕竟全国人民都知道事情的真相了,山东是高考大省,孙卓的学习能力不差,而且又是高一,一切都来得及,希望国家对这些被拐孩子多些政策,让孩子们能安心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