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新增老赖超69万,限坐高铁、飞机六百多人,你怎么看?
1,有点意外怎么是新增加,应该减少才对,现在不是力度哪么大吗?600人不能做飞机,是太少,要增加一些。
2,应该出台个人破产法了,因为老赖觉得反正就还不起还不完了,干脆就不还了,有些强势的要到钱,不是的就拿不到。这样不公平。
3,现在社会没钱的赖,有钱的也赖,社会征信堪忧。还是要出台一些法律,比如个人破产法,他出台不能光保护老赖,也不能只保护债主。要有个监管部门,不能让法律成为虚设。比如老赖把财产转移,你怎么定义他合理不合理,然后债主逼债,不逼1毛要不回,你怎么就批评要债?
4,我觉的老赖增加,不能只怪老赖,我们有他生长的土壤,没办法犯罪成本太低了。应该严厉打击,纯老赖。就是口袋里有1千万,欠人500万就是不想还,能拖就拖。法律法规,必须建全起来,做到有法可依,
5,有些人欠款几万,十几万的,但现实没钱,但是你能说他一辈子还不起吗?反正就是不还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对于这种人该怎么办,难道只有武力吗?法律法规跟不上吗?现在法律是有,你能提供他财产的证据,可以申请执行,房子有和父母一起住,帐号上不放钱给你法院扣,反正飞机我不座,高铁我不座,我座小汽车可以不,汽车只要用别人名字买的,我开就是。怎么办,信用危机,以后真的没有人敢帮人了,图什么呢?我们社会会是冷血动物的世界。有真困难的也不能帮,你辛苦赚了钱,别人可能拿去找小姐,后面和全世界人哭穷我没钱,你不能找我要钱。
6,逼债的有的太过份了,搞的欠债的家不能回,东躲西藏,还有一般民间借贷都有利息,金额大的利息一算不得了,怎么还得起,不能把人都逼到绝路把?
7,欠债的太可恨了,我们辛苦赚点钱借出去,要人还钱叫爷爷都没用,还有的人同情弱者心态你搞这行不是挺有钱吗?搞坦克好多钱,怎么也要人还钱。他不知道坦克也是借钱买的。
8,现实社会,我们不可能得出结论,老实人吃亏,诚信的人被动,社会是讲道理的社会不是讲拳头,想歪理的社会,我们该怎么教育下一代,我看还是希望法律再健全一些,各方利益都能关心到,
谢谢邀请!
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院一般对其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被欠款人(债权人)无法获得应得的债务。这些老赖一般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基于某些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从某种意义上说,。从某种意义上说,“老赖”不但是指某一类社会群体,而且可以说是经济快速发展中社会转型阶段的一种社会现象。
2010年7月,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禁止的“八类”高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规定》旨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避免恶意逃债,最终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由于中国的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等原因,一些被执行人一方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又从事各种高消费行为。《规定》的颁布,为惩治“老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由于中国的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等原因,一些被执行人一方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又从事各种高消费行为。《规定》的颁布,为惩治“老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对于老赖,我认为,禁止以上八类行为都是轻的,国家应当再加重处罚方式,加大对老赖的曝光,限制老赖的生活,建立多方面、多领域的联合处罚制度,让那些老赖们无处可逃,无地可躲,处处受约束,时时受监督。大力推进“诚信建设”,用制度管“老赖”,净化社会环境,提升社会诚信。否则,老赖只会越来越多,拿着受害人的钱,过着比受害人还好的生活,这些老赖践踏了法律,丧失了道德和人性。要加大惩戒老赖的力度,让法律更权威,扭转受害人被拖垮,老赖逍遥的尴尬局面。
贾跃亭成老赖,涉欠款超4亿多,从法律层面上看个人需要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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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有人欠我600块钱,已经跑路了,我去法院起诉能追回来吗?
我觉得你看了下面的具体费用比例,应该有放下诉讼的信心,首先我们说一下上诉费用的标准,上诉费用仅就你上诉的那部分财产价值缴纳。
标准如下: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600元钱是什么概念?上法院起诉?我相信推拉战肯定是你赢,而且借你600元的人需要付出的就不止600元了。你呢?为了600元重获高兴吗?胜确实是胜了,但这种胜假如是我就会感觉彻底的失败。
党的好政策不断优化民生,环境质量,人居环境都不断在改善,对于小小600元在发展的路上根本不值一提。属于私有的钱借给别人是生得起,如今对于这点小钱是捐给别人都要捐,就当做做了一回好事,在做事情多赚钱上下点死功夫,能赚的钱就是6000元不止,拖累在600元上太掉价了。
做人不能没有价,价就在不断的发展路上,而不是私为的去纠缠问题,假如是我不会为600元去计较,要两三次要不着,心里就对这个借了600元钱不还的人说:对不起!哥们!从今以后不要再想借到一分钱,没有什么便宜再给你占,提高警惕,保卫自己。600元就当自愿捐了出去,不再要回,不再挂在心上去做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比想办法去要回600元强十倍百倍的事情都等着你去做,自信做强人就要敢于甩这种包袱。
个个都说不要为600元打官司了,但是我说要打!如果有时间,有欠条,有还款日期的,就要打这个官司好,一,打赢了,可消消气,二,把钱追回来,是很爽的,三,为依法治国起带头作用,四,打击老赖增加社会正能量,五,显示一下自己的威力。还过,官司打赢了,要记得申请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