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爷和贝爷两位野外求生的专家,你更喜欢哪位?为什么?
若论野外求生的高手,俺就服咱中国云南宣威的缪某财。贝爷和德爷与小缪爷比,简直不是个儿。关于小缪爷的光辉事迹,请自行百度“缪某财”三字。同意的记得回来点赞!😅😅😅
埃德·斯塔福德,1976年出生,前驻阿富汗英国军人。被誉为“现代鲁宾逊”。英国莱斯特郡莫斯利市的一名前陆军上尉,他曾在阿富汗服过役,并在2002年退伍离开了军队。从2008年3月开始,埃德·斯塔福德展开了一项前所未有的惊人挑战:他从亚马逊河的源头秘鲁冰川出发,徒步走完亚马逊河流域全程。2010年4月,与一名同伴钻进秘鲁热带雨林,踏上沿亚马孙河徒步之旅。同伴中途退出,赞助商停止赞助,斯塔福德仍坚持旅程,最后用860天走完全程。2013年,在南太平洋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独自生活60天。经常看他的节目纯野生[捂脸]
两者都是求生高手,但有绝对不同的角度和对待自然的方式。
先说贝尔,我承认,我喜欢贝尔。他在节目中展现出对自然的了解,对有限条件的充分利用,积极主动的迎接挑战,直接有效。有人说不是一个人太假,这就是愚蠢的观点,人家是展现怎么面对危险,解决问题,他给出的答案真实有效,能帮助你逃出危险之地,这是他节目最大的意义,又不是参加挑战赛。
再说挨饿德,这个埃德的节目我不是很喜欢,相对于贝尔,埃德更倾向于逆来顺受,他不是迎接挑战,是怎么忍受苦难折磨,怎么能活的更长,而不是离开危险,战胜困难。所以他总是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我看了就有一种还好我不在那里。而我更愿意和贝尔在一起战胜困难。
最后摆脱困难,贝尔可能会说想弄死老子,门都没有!而埃德可能是,可算结束了,再也不敢了。一个积极向上,一个就有些劫后余生。
《芳华》有意义吗?
芳华是一部现实主义的作品,十分好看,耐人寻味。他好就好在勾起了一代人的回忆。特别是参过军、穿过65式军服的复退军人,都想起了自己的芳华……工作不同,经历不同,但时代的印记相同,战友间的感情相同,他们喜欢芳华,怀念过去。年轻一代,生活在密糖罐里,在现代化的、光怪陸离的、五彩斑烂的、阳光灿烂的现今社会里,怎么也想不到会有那样的时代,那样的生活,那样的情感,他们感到新鲜、好奇、所以也喜欢。我参过军,感谢冯小刚,严歌苓奉献给我们《芳华》,让我们想起了自己的芳华……
剧情按当时的形势环境放在某大学里都是天方夜谈,何况在部队,男女兵宿舍互相可串门,不用请假可擅自出门去拍照,打靶好像游戏子弹似乎无限量供应……等等,脱离当时的实际,冯小刚表达的是一种夹硬的情怀……
走过那个年代,见过那个年代的暴躁,甚至存在一些不堪回首的问题。但,那个年代社会和人民整体积极向上,也没那么多阶级间的漠视和冷漠无情,更少有层次间的居高临下。这本小说,这部戏有意放大人性的弱点和恶,将那个年代每一个人可以为了国家为了党可以舍弃一切的风貌置之不顾。其实,你眼里有什么,你心里也就有什么。
互相帮助没了,积极向上没了,乐于奉献没了。还是部好戏吗?
拍给外国人看的吧?外国人喜欢!原来中国的过去这么丑陋!又可以借此踏中国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