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搞笑、最有趣的三个粤语球星译名
对球星名字的翻译,国语和粤语之间差别很大。对于习惯了普通话的大部分人来说,突然听到一个粤语球星名,往往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
对于国语、粤语两边的人来讲,各自都有一些译名让对方感觉很搞笑。比如说,巴西球星内马尔,粤语翻译为尼玛,这名字普通话区的朋友听起来都要会心一笑。再比如,粤语的车路士,普通话翻译为切尔西,这名字让粤语区的朋友读的话就很吓人了。
下面就站在普通话的视角,来说下作者本人认为的三个听起来最搞笑有趣的粤语译名。
一、舒夫真高
普通话区的朋友肯定懵了:还有球星叫这名字的?
这位舒夫真高,就是乌克兰核弹头舍甫琴科。不得不说这个翻译确实让人会心一笑。
Shevchenko,这是原名。分成四部分,she,v,chen,ko,对应普通话舍甫琴科,很贴切。
粤语译为舒夫真高,也是按照粤语读音一一对应的。舒夫真高这四个字,用粤语拼音表示的话就是syu,fu,zen,gou,和原名发音也很贴切。这中间不存在入声以及闭音节的问题,两种语言翻译的字数也相同。
这个译名之所以听起来比较好笑,还是因为选字。舒不舒服?舒服。高不高?真高。合起来,舒服真高。
二、伊巴谦莫域
这个译名,怎么说呢,听起来带有一点神秘,出现了谦、域这种几乎不可能在外国人译名里见到的字,还给人无限遐想。
伊巴谦莫域,就是大伊布,伊布拉希莫维奇。
Ibrahimović,这个名字多少体现出普通话翻译外国人名时的一些劣势。普通话因为没有入声和闭口韵尾,导致只能一一翻译独立的音,比如这个名字,普通话翻译的时候,就拆成了七个部分:I,b,ra,hi,mo,vi,c。然后一一对应这七个音,就是伊布拉希莫维奇。
而在粤语里,这个名字只需要拆成五个部分:I,bra,him,mo,vic。这五个部分对应的就是伊巴谦莫域。重点说下谦和域。谦字,粤语读音为him,是一个闭口音,和原名中的him完全相同。域,粤语读音为wik,是一个k韵尾的入声字,和原名中的vic相同。
这个例子代表了一个现象,就是粤语对外国人名的翻译,往往都比国语简短,且更加贴合名字的原本发音,原因就在于此。我们可以举出很多同样的例子,普通话译名冗长,粤语译名精简。例如罗纳尔迪尼奥,粤语朗拿颠奴。门兴格拉德巴赫,粤语慕逊加柏。范布隆克霍斯特,粤语云邦贺斯。我印象里还没有见过同一个名字粤语翻译长过国语翻译的。
三、高比拜仁
要是不懂粤语,你可能还在想这是个什么名字,怎么还有拜仁?这名字到底是个球星还是个球队?
这个名字既不是足球明星,也不是哪个球队,这其实是科比·布莱恩特的粤语名。
我第一次看到这个译名时,也是觉得很好笑,后来明白其中的缘由。拜仁,粤语拼音是拜baai,仁yan。
而Kobe Bryant,Kobe译为高比,粤语里高是gou,比是bei,基本相似。Bryant,实际上只分为两部分,bry,yant。Bry简化成By,翻译为拜。yant简化成yan,翻译为仁,合起来就是高比拜仁。
从听感来讲,我还是觉得高比拜仁更贴合原名的英文发音。假如说有两个人在科比面前叫他,一个人字正腔圆地喊“科比·布莱恩特”,一个人用粤语喊“高比拜仁”,我觉得Kobe本人会把头转向高比拜仁这边。
神已不在,愿上帝保佑。
歌坛校长谭咏麟的《讲不出再见》:敬离别这杯酒,再爱也不回头
“ 说不定我一生涓滴意念,侥幸汇成河,然后我俩各成一端,望着大河弯弯”, 李宗盛用诗意的语言讲了一个分开的故事。而谭咏麟这首《讲不出再见》则用写实手法讲了一个人生的道理。——题记
文/一粒纽扣
《讲不出再见》是歌坛校长谭咏麟的代表作,是被几代人喜欢且传唱至今的经典歌曲,也是我最爱的粤语歌之一。
那是1994年,为了庆祝香港大球场完工,主办方特邀天王巨星谭咏麟举行三天的连场演唱会,同时特邀著名作词人向雪怀 专门为校长量身打造一手脍炙人口的新歌,作为压轴歌曲送给粉丝。
时间紧、任务重,向雪怀一开始是拒绝的。直到一天,他亲自前往球场参观,看着这可以容纳4万人的场馆,忽然一个巨星谢幕、满场观众不舍的动人场景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闭上眼睛,那些观众热切不舍的脸庞像一个长镜头似的一一略过,留恋、眼泪、隐忍,多种复杂的情绪在他的心头交错。
向雪怀
他将此灵感用文字洋洋洒洒地抛出来,再配上杜自持的曲子和谭咏麟的演绎,谁也没有料到这首《讲不出再见》竟能一举成功,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
我认为,这首歌之所以成功除了谭咏麟的完美演绎之外,向雪怀的歌词功不可没。简单的四节内容,以离别为原点,以岁月为长线,串联起了我们的一生。
第一小节:戛然而止,对岁月举手投降
是对是错也好不必说了 / 是怨是爱也好不须揭晓
何事更重要 比两心的需要 / 柔情蜜意怎么可缺少
这首歌词是少见的无铺垫式叙事,歌曲一开始,就以无奈的方式宣告了感情的结束。
它以“对与错”“怨与爱”两组反义词将听众拉入感情世界的是是非非,把我们的记忆都拉回到曾经经历的那段感情中。
李宗盛说:“你我皆凡人”, 是啊,我们在任何一段感情中都难免争吵,而所有的争吵都是源于每个人心中的是非,所谓“人活一口气”,我们想要对方承认错误,我们忍不住怨恨对方,可事实上都没有结果。
感情世界的悖论是,处处充满是非,但永远断不清是非。
所以向雪怀直接写了结果,告诉对方:“这些是非我们此刻不再说”,让这段感情戛然而止。
后两句则点明这些都不重要,两颗心彼此依偎彼此依靠的柔情蜜意胜过一起。言外之意,既然两颗心之间的桥梁都出现了裂痕,其他一切都是枉然。
一位网友在网易云音乐的评论中,说:“今天才从她在的城市回来,坐在车上,听着这首歌,眼泪止不住的流。6月份我们一起去挑选了钻戒,今天就提出了分手,我还是把钻戒买了,送给她,快30岁了,第一次给自己所爱的人买钻戒,结果不能亲手为她戴上!这是何等可悲!命运就这样喜欢开玩笑,让你措手不及!再见,再也不见,你多珍重!”
聊聊几行字,我们不知道这一对即将步入婚姻的男女因为什么要分手,但我想他在那个城市已经确认到了感情的不可挽留。尽管这个多情的男孩饱含着第一次买钻戒送钻戒却没有为爱人戴上的悲伤,但他说再见,再也不见。
此刻他的心情与这首歌完全契合,所有对错纠缠在此刻画上句号,没有祝福没有抱怨,只有一句珍重。
李宗盛还唱:“问你何时曾看见,这世界为了人们改变。”
有一种宿命论在其中。
我觉得这首歌也是,面对离别的不可逆,我只好举起双手,对岁月举手投降。
我不是懦夫,我只是看得通透。
第二小节:劳而无功,对流言无心欣赏
是进是退也好有若狂潮 / 是痛是爱也好不须发表
曾为你愿意我梦想都不要 / 流言自此心知不会少
同样的旋律,同样的结构。第二节在延续前面的情感基调基础上,又加了一些回忆——令人伤痛的回忆。
“曾为你愿意,我梦想都不要”,为我们刻画出一个为爱扑火的蛾子形象,为我们描述了一段为感情竭尽所能付出的情节。
如今都说周杰伦是我们的青春,说他最懂我们这代人的爱情。前不久他新发的《说好不哭》的MV里讲的不就是一个这样老套的爱情故事吗?
一个咖啡店女孩爱上了一位摄像才子,为了成全的他的梦想,四处打工挣学费,帮他申请心仪的学校,用自己的血汗钱为他买昂贵的摄影器材……最后笑着目送他离开。
为了爱情燃烧自己成全别人,大概是爱情的凄美所在吧,只是周杰伦知道当下的时代大家喜欢圆满的结局,最后这个摄影才子学成归来,在街头拥抱着咖啡女孩。
而向雪怀的歌词里,这样的付出并没有得到好的结局,所谓劳而无功。
自己深知这样轰轰烈烈的付出后,周围的流言一定不少,可是我早已无心欣赏。
“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尾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各自一方。”
网友听着歌评论:“XXX,我明天就要结婚了!我们7年没有联系过了,我真的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你,但是我不会再去找寻一点点你的踪迹。”
这大概是一位爱过伤过的人吧,在即将步入婚姻门槛的前夜来这首歌下评论,是对青春的告别,是对过去的交待,是对爱人的最后一次告白。
“爱过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
第三小节:正视离别,让眼泪流回心底
这段情越是浪漫越美妙 / 离别最是吃不消
我最不忍看你背向我转面 / 要走一刻请不必诸多眷恋
拥有的时候越美好,失去的时候越残酷。
就像歌词的第三小节,“离别最是吃不消”。
这一句“我最不忍看你背向我转面”,也是这首歌在每年的毕业季疯狂传唱的原因。
我自己就曾在毕业离校前一晚的彻夜K歌中和舍友们一遍一遍地唱起这首歌,唱的泪流满面。那一刻,没有太多人生经验的我们,觉得这一转身很可能就是一辈子,这一分别很可能就是一辈子不见。
相信很多人都有同样的经历,有网友说:“那一夜,我们室友6人在宿舍整了6箱啤酒,约定第二天谁先醒来谁就先走,不要叫醒对方。我酒量最差,等我醒来时大家都走了,桌上留着五个人的纸条,我一张张地看着,嚎啕大哭。”
还有很多人将这首歌与自己喜欢的明星谢幕相连,比如科比谢幕时,很多球迷都听着这首歌默默流泪。
比如这位网友的评论:
还有另一位网友说:“37岁的科比,再也听不到凌晨四点洛杉矶的街道,那清脆的拍球声。”
巨星谢幕,一个时代结束,一代人的青春结束。
歌词到此刻又重新回归了理性,它说:“要走一刻请不必诸多眷恋”,这是一种对离别的正视,尽管眼睛模糊,也要努力让眼泪流回心底,笑着跟你挥手。
一位兵哥哥留言说:“昨天八月十五回家看家人。入伍两年,奶奶已经记不起我是谁了,可还是给我下了一碗我小时候最爱吃的鸡蛋面。她只记得有人爱吃,却不记得爱吃的那个人是我。临行,她趴在出租车窗旁,喊了一声"大孙子你什么时候再回来看奶奶",眼泪喷涌而出。忘了谁也没忘了我。”
人间处处是真情,桩桩真情有离别,唯有接受和正视离别,方能开始迈向前路。
第四小节:人生沉浮,让思念随风而去
浮沉浪似人潮哪会没有思念
你我伤心到讲不出再见
最后的这两句,我认为是这首歌的格局所在,它将镜头拉长再拉长,将屏幕放大再放大,把这次离别缩小再缩小。
《林徽因传》里,有一段话:
人的一生要经历太多的生离死别,那些突如其来的离别往往将人伤得措手不及。
人生何处不相逢,但有些转身,真的就是一生,从此后会无期,永不相见。
用力爱过的人,讲再见那一刻格外艰难。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而是对方已经云淡风轻,你却念念不忘。
我觉得这段话是对这两句歌词的完美解释和扩展,人生的奇妙之处就在于我们无法预知它的长度和宽度,更无法知道其中的际遇。
还记得梅艳芳的最后一场演唱会吗?那一首《夕阳之歌》,第一次让我切身体会到“人生”二字。
2003年,梅艳芳身患癌症,她一下子知道了生命的截点,当倒计时开始,她坚持要美美地开完自己人生最后一场演唱会,向她一生挚爱的舞台告别。
演唱会最后,梅姐穿着婚纱,讲了一番令歌迷永不能忘怀的说话:“我是一个歌手亦是一个演员,穿婚纱不是第一次,但没有一次是属于我自己的,这可能是我一生的遗憾,但是有你们的爱,又将这个遗憾填补了。我将自己嫁给了音乐,嫁给了你们。 ”
而后她唱了自己最爱的《夕阳之歌》。
“斜阳无限,奈只一息间灿烂/随云霞渐散,逝去的光彩不复还/迟迟年月,难耐这一生的变幻/如浮云聚散,缠结这沧桑的倦颜。”
油尽灯枯之际,每一句都像是在说着她的一生,婚纱摆长长地拖在地上,她缓缓地登上台阶,走向闭幕之门,最后深情回头铿锵有力地说了一句“Byebye”,潇洒至极,令人唏嘘。
人生如浪潮般浮沉,肉身所塑的你我怎么会不互相思念,一想到此,我们都伤心地讲不出再见。
歌词至此结束,画面在此黑屏,故事的最后只能靠我们自己去想、去经历、去验证。
回看谭咏麟大球场演唱会视频,只见他甩着长发,让汗水肆意挥洒,球场那么大,他全场跑着和歌迷握手互动。告别歌迷的一刻,校长万分不舍,唱得极为动情,歌迷也沉浸其中,被歌声温柔地拥抱着。
然曲终人散,巨星鞠躬谢幕,只有现实的人影攒动和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旋律回忆。
人生浮沉,离别的意义大概就是之后绵延不断的思念。
岁月漫长,爱过的痕迹大概就是在庸庸碌碌的日子中,某一次故人入梦,泪湿巾,夜难眠。
——写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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